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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851 证券简称:高鸿股份 公告编号:2010-037 大唐高鸿数据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提示性公告 2010-12-21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解除限售股东8家,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实际可上市流通数量为6,440万股。 2、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控股股东电信科学技术研究院认购的860万股,限售期为36个月,可上市流通日为2012年12月18日,未在此次解除限售范围内。 3、本次限售条件流通股可上市流通日为2010 年12月23日。 一、公司非公开发行有关情况概述 2009年5月19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与本次发行有关的议案; 2009年6月4日,公司2009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与本次发行有关的议案; 2009年10月19日,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经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获有条件通过; 2009年11月12日,本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09】1168号《关于核准大唐高鸿数据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 2009年11月30日,公司以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向9名特定投资者发行了7,300万股股份,特定投资者均以现金认购。经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中瑞岳华验字[2009]第249号《验资报告》验证,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48,910万元,扣除承销、保荐及其他费用人民币2,560.2万元,本次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46,349.8万元。其中股本7,300万元,资本公积39,049.8 万元; 2009年12月10日,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批准,公司办理了本次发行新增股份的登记及股份限售手续; 2009年12月16日,公司本次发行新增股份上市手续获得了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批准; 2009年12月18日,公司本次新增发行7,300万股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二、关于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上市流通的有关承诺 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东为:上海苏豪舜天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江苏瑞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陈小荣、刘益谦、北京华创伟业经贸有限公司、方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吴海、包鸣熊。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本次非公开发行7,300万股股份,其中除公司控股股东电信科学技术研究院认购的860万股股票限售期为36个月,可上市流通日期为2012年12月18日外,其他八家股东承诺认购的股票限售期均为12个月,可上市流通日期为2010年12月18日。 据本公司核查,此次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东与本公司及关联方没有任何形式的非经营性资金往来,本公司没有对上述股东提供过任何形式的担保,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利益的行为。 四、非公开发行至今公司总股本变化情况 非公开发行至今,公司总股本没有发生变化。 五、本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情况 1、本次解除限售股东8家,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实际可上市流通数量为6,440万股。 2、本次限售条件流通股可上市流通日为2010年12月23日。 3、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明细表:
六、股本结构变动表
特此公告。 大唐高鸿数据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12月20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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