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多媒体数字报

2010年12月22日 按日期查找: < 上一期 下一期 >

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695 83501827) 。

“加强证券期货行业人才队伍建设征文”选登(九)TitlePh

建立系统人才培养机制促进期货行业质的提升

2010-12-22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姚 广

  截至2010年9月30日,国内期货市场成交额已经突破200万亿元,包括金融期货在内的上市品种达24个,期货公司营业部900多家,分别是2006年的8.5倍、1.7倍和2.3倍。期货市场快速的增长远超预期,而人力资源匮乏、人才增长缓慢已开始影响期货市场为国民经济服务的质量。

  针对期货行业人才短缺现象,建议从短、中、长期三个阶段来统筹规划,系统地解决人才短缺问题。短期来说,主要是针对迫切急需的人才,通过外部招聘或内部提拔来解决。中、长期来说,针对普遍性的人才短缺,通过培养和培训来提高他们的水平,特别是高级管理人员的培养;加强人才的可预见性,建立系统、持久的人才培养机制。

  高端管理人才的培养是核心

  要想完成期货市场从量的积累向质的转变的跨越,期货公司应该重点培养以下三类人才:

  第一类:期货公司的高级管理人才。整个期货行业从业人员匮乏,从业人员素质参差不齐,特别是期货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缺乏。

  第二类:营业部总经理。无论对期货公司而言,还是对行业监管机构而言,高素质的期货公司分支机构负责人都是行业发展所迫切需要的人才,对于他们的培养也是期货行业人才培养的工作重点。

  第三类:业务骨干。无论是接触客户还是服务客户,都是通过业务骨干来实现和完成的,缺少了业务骨干的专业素质和职业精神,服务实体经济,推动国民经济转型就是一句空话。

  人才培养的几点建议

  作为金融服务行业,证券与基金相对而言较期货市场的发展更为成熟,有很多值得借鉴的经验。

  (一)由证监会组织建立高端人才培养机制。培养期货行业高端人才的有效途径就是由中国证监会负责组织建立起行业高管的培养体系,因为期货公司高端人才的培养单纯依靠期货公司、行业协会、行业自律组织是有其局限性的,主要体现在:一是影响力差异;二是资金筹集能力差;三是管理和统筹能力有差异。

  期货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培养是一个长期复杂的综合性系统工程,要想使这套人才培养体系有效运转,必须由中国证监会出面统筹、管理和落实。1、设立期货行业人才培养委员会。委员会直接隶属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具体负责期货公司高端人才的培养、晋级考核工作。 2、设立人才培养基金。由期货行业人才培养委员会负责发起,规模在2-3亿元左右,用以维持整个培训体系的正常运转。3、委员会下设专门的决策机构和执行小组,以落实各项决策,统筹使用行业内资源。

  (二)由证监会组织设立高端人才培养基金。由于高端人才的培养难度大、需要掌握的知识涉及面广、培训周期长、要求质量高,而这种周期长、高质量的培训必然需要大量的财力支持,这单纯依靠期货协会的力量是远远不够的。建议成立高端人才培养基金,由中国证监会领导期货行业各相关单位共同发起和运营,充分利用期货公司在交易所沉淀的部分资金,规模在2-3亿元左右,由中国证监会统筹规划,采取统一收取、统一管理、统一调度、统一使用的原则。

  (三)由证监会组织建立人才培训课程与考核晋级制度。未来高端管理人员的培养,其课程设置应立足于如何建立和明确企业的发展方向与核心竞争力;如何去从行业自身以及企业自身的角度看待全球的经济形势;如何把握国家的宏观经济形势为企业发展服务等。

  建议设立三级考试晋升制度。一级:要求高管通过其中的9门科目考试并通过论文答辩;二级:要求高管通过其中的17门考试科目并通过论文答辩;三级:要求高管通过全部的考试科目并通过答辩。

  (四)由证监会组织建立有效的行业人才扶持与流动体系。

  期货行业的健康发展,也需要建立以政策导向为基础的行业人才流动机制。目前中国证券监会对期货公司实施的分类监管不仅可以使期货公司适应市场变化,引导其准确定位,形成正向激励机制,也可以推动期货公司创新发展,做优做强。同时根据公平发展原则,让行业中经营规范、盈利能力突出、能更好地服务产业客户及国民经济的期货公司,在人才培养、人才考试晋升方面得到更多的支持。例如:按照期货公司分类监管评级标准,分配参加高管培训的指标名额,A类、B类期货公司可以获得5个名额,C类期货公司可以获得3个名额等。 (银河期货总经理 姚 广)

   第A001版:头 版(今日44版)
   第A002版:要 闻
   第A003版:评 论
   第A004版:海外财经
   第A005版:专 版
   第A006版:专 题
   第A007版:基 金
   第A008版:专 版
   第A009版:股指期货·衍生品
   第A010版:金融机构
   第A011版:理 论
   第A012版:信息披露
   第B001版:B叠头版:公 司
   第B002版:产经综合
   第B003版:信息披露
   第B004版:中小板·创业板
   第B005版:信息披露
   第B006版:信息披露
   第B007版:信息披露
   第B008版:信息披露
   第C001版:C叠头版:投资市场
   第C002版:板 块
   第C003版:个 股
   第C004版:港 股
   第C005版:期 货
   第C006版:信息披露
   第C007版:信息披露
   第C008版:信息披露
   第C009版:行 情
   第C010版:行 情
   第C011版:行 情
   第C012版:信息披露
   第D001版:D叠头版:信息披露
   第D002版:信息披露
   第D003版:信息披露
   第D004版:信息披露
   第D005版:信息披露
   第D006版:信息披露
   第D007版:信息披露
   第D008版:信息披露
   第D009版:信息披露
   第D010版:信息披露
   第D011版:信息披露
   第D012版:信息披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