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多媒体数字报

2010年12月22日 按日期查找: < 上一期 下一期 >

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695 83501827) 。

证券代码:600145    证券简称:*ST四维     公告编号:2010-59TitlePh

上海四维国创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大股东弥补履行股改承诺有关事宜的公告

2010-12-22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本公司第一大股东青海中金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下称"青海中金") 为弥补未完全履行的股改承诺,提出了弥补履行股改承诺方案:以本公司2007年度可分配利润的30%(1,566,862.02元)为参考,向本公司全体股东派发现金180万元人民币。即:以本公司2009年末总股本37,768.5万股为基数,青海中金向派发现金的股权登记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 0.0476元。上述方案已经公司2010年10月12日召开的大股东弥补股权分置改革承诺之相关股东会议审议通过(详情请见公司2010年10月14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大股东弥补履行股权分置改革承诺之相关股东会议表决结果公告》)。

  因上述计算的派发现金的小数点后的第四位数未精确到位,为完全弥补履行股改承诺,青海中金拟对弥补履行股改承诺中对本公司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数 0.0476元增加为0.0477元。青海中金承诺承担本次派发现金事项所引起的相关责任。

  本公司股东所得派发金额最终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结算系统计算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上海四维国创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第A001版:头 版(今日44版)
   第A002版:要 闻
   第A003版:评 论
   第A004版:海外财经
   第A005版:专 版
   第A006版:专 题
   第A007版:基 金
   第A008版:专 版
   第A009版:股指期货·衍生品
   第A010版:金融机构
   第A011版:理 论
   第A012版:信息披露
   第B001版:B叠头版:公 司
   第B002版:产经综合
   第B003版:信息披露
   第B004版:中小板·创业板
   第B005版:信息披露
   第B006版:信息披露
   第B007版:信息披露
   第B008版:信息披露
   第C001版:C叠头版:投资市场
   第C002版:板 块
   第C003版:个 股
   第C004版:港 股
   第C005版:期 货
   第C006版:信息披露
   第C007版:信息披露
   第C008版:信息披露
   第C009版:行 情
   第C010版:行 情
   第C011版:行 情
   第C012版:信息披露
   第D001版:D叠头版:信息披露
   第D002版:信息披露
   第D003版:信息披露
   第D004版:信息披露
   第D005版:信息披露
   第D006版:信息披露
   第D007版:信息披露
   第D008版:信息披露
   第D009版:信息披露
   第D010版:信息披露
   第D011版:信息披露
   第D012版:信息披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