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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0-12-22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259 证券简称:升达林业 公告编号:2010-040 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0年12月21日,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0年12月17日以邮件或传真的形式送达。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到9人,实到9人。会议议程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江昌政先生主持,经过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广元升达林业产业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为满足全资子公司广元升达林业产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升达广元")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为升达广元向中国农业银行广元市分行申请的流动资金借款3,800万元提供担保,担保期限为24个月,担保方式为保证担保。 具体内容详见2010年12月22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特此公告 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259 证券简称:升达林业 公告编号:2010-041 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10年12月21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广元升达林业产业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为了满足全资子公司广元升达林业产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升达广元")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为升达广元向中国农业银行广元市分行申请的流动资金借款3,800万元提供保证担保。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上述担保事项在董事会的审批权限范围内,不需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名称: 广元升达林业产业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2007年12月28日 注册地点:广元市元坝区元坝镇京兆路33号 法定代表人:江昌政 注册资本:23,76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原木、锯材、集成材、单板、木片收购、加工、销售;人造板、木竹制品加工、销售;木竹制品和机器设备进口业务。 与公司关系:升达广元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指标:截止2009年12月31日,升达广元资产总额53,415.13万元,负债总额30,124.83万元,净资产23,290.29万元,2009年实现营业收入21.58万元,利润总额-491.67万元,净利润-466.67万元(经审计)。截止2010年11月30日,资产总额43,184.50万元,负债总额20,043.42万元,净资产23,141.08万元,2010年1-11月实现营业收入5,628.99万元,利润总额-149.21万元,净利润-149.21万元(未经审计)。升达广元为公司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该募投项目于2010年9月正式投产。 三、担保内容 公司拟与中国农业银行广元市分行签署相关担保协议,为升达广元向中国农业银行广元市分行申请的流动资金借款3,800万元提供担保,担保期限为24个月,担保方式为保证担保。 本次担保不涉及反担保。担保合同尚未签署,具体担保金额和期限将以银行核准额度为准。实际发生的担保金额和期限,公司将在以后的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经认真审议,此次担保主要是为了满足全资子公司升达广元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同意公司为升达广元向中国农业银行广元市分行申请的流动资金借款3,800万元提供担保,担保期限为24个月,担保方式为保证担保。 董事会认为被担保方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其实施的公司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于2010年9月正式投产,目前对资金的需求迫切,需要公司提供银行融资担保。本次担保有利于全资子公司顺利开展经营业务,符合公司整体利益。 此次担保行为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相违背的情况。 授权公司董事长江昌政先生与中国农业银行广元市分行签署相关的担保合同等法律文件。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总额为17,400万元,均为本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34.43%,无逾期对外担保。 特此公告 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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