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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034 证券简称:ST深泰 公告编号:2010-73TitlePh

深圳市深信泰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0-12-22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深信泰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0年12月21日上午在深圳市宝安区深圳市华宝(集团)饲料有限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有关情况及形成决议如下:

  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

  2、会议时间:2010年12月21日(星期二)上午9:30

  3、会议地点:深圳市宝安区广深公路旁深圳市华宝(集团)饲料有限公司会议室

  4、召开方式:现场会议

  5、本次股东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股东及股东代表出席会议的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4名,代表股份 129,731,32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额的 36.24 %。会议由董事长晏群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公司聘请的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刘先波律师、郑秋娇律师出席会议、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本次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议案表决情况

  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了《关于变更公司2010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其报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29,731,327 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0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股份总数的 0 %;弃权0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股份总数的0 %。

  大会通过该项议案。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刘先波律师、郑秋娇律师出席见证了本次会议,认为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及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的相关决议真实、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深圳市深信泰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记录及股东登记表、投票表决表、统计表;

  2、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深圳市深信泰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深信泰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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