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695 83501827) 。 |
证券代码:000671 证券简称:阳光城 公告编号: 2010-085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所持公司股份质押的公告 2010-12-23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近日接到股东福建阳光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阳光集团")通知,其所持有公司股份质押情况如下: 公司第一大股东阳光集团所持有的本公司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20,00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536,005,545的3.73%)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质押登记手续,质权人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东街口支行,质押登记日为2010年12月20日。 截至本公告日,阳光集团持有的本公司128,104,349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3.90%),累计已质押的股份数为63,315,904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1.81%)。 特此公告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本版导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