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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简称:ST三星 股票代码:000068 公告编号:2010-38 深圳赛格三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东赛格股份、赛格集团、三星康宁及三星马来西亚共同签署“关于《框架协议》的补充协议”的公告 2010-12-23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由于经营环境恶化、显像管产业衰退等原因本公司于2009年8月全面停止了CRT生产线运行。为有效解决公司的财政和经营困难、推进公司重组工作的进行,公司主要股东深圳赛格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赛格集团有限公司、三星康宁投资有限公司以及三星康宁(马来西亚)有限公司于2009年11月13日就本公司的股份转让、重大资产处置及重大资产重组有关事项共同签署了《框架协议》(详见公司公告【2009-59】)。 协议中规定由股东之一的赛格集团负责寻求潜在交易,制定实施重组方案,并于2010年12月31日之前完成潜在交易股权交割。但协议签订以来,因各种原因,一直未能寻找到合适的重组方,协议中约定的潜在交易未能在约定期限内完成。 2010年12月20日,公司上述股东就《框架协议》内容进行友好协商,决定延长协议中完成潜在交易的期限,各方继续保持《框架协议》中约定的责任与承诺,共同签署了“关于《框架协议》的补充协议” (以下简称“补充协议”)。 (一)公司上述主要股东持股情况(截至2010年6月30日)
①深圳市赛格集团有限公司与深圳赛格股份有限公司之间存在关联关系及一致行动人关系,深圳市赛格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深圳赛格股份有限公司30.24%的股份。 ②三星康宁投资有限公司和三星康宁(马来西亚)有限公司之间存在关联关系及一致行动人关系。三星康宁精密玻璃株式会社持有三星康宁投资有限公司60%的股份和三星康宁(马来西亚)有限公司70%的股份。 (二)本补充协议于2010年12月20日正式签署并生效。 (三)补充协议的主要内容 1.自本补充协议签订之日起,《框架协议》2.01条约定的潜在交易之交割的期限(2010年12月31日)延长至2011年12月31日。除了对《框架协议》第2.01条约定的潜在交易之交割的期限进行变更外,第2.01条的其它部分及《框架协议》的所有其他条款保持不变。 2.各方继续履行《框架协议》下的义务。各方已积极推进《框架协议》约定的重组方案,但不排除根据形势变化协商修改《框架协议》约定的赛格三星重组方案及三星康宁、三星马来西亚转让赛格三星股份的方式,届时各方应签订协议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本补充协议自各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4.除非本补充协议另有规定,本补充协议中使用的加黑词语与《框架协议》中使用的相同。 (四)本公司将根据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深圳赛格三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12月22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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