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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核苏阀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承诺公告 2010-12-24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核苏阀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核科技,或:本公司)及发行对象在2010年11月实施的非公开发行股票(以下简称:非公开发行)中未作出新增承诺。 中核科技本次实施的非公开发行项目为向不超过十家投资者发行股票,无任何公司关联方参与认购,投资者全部以现金形式认购,不涉及资产重组注入,不涉及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相关的利润预测补偿承诺事项。本次发行不涉及关联交易,且不会形成同业竞争。 本公司控股股东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以下简称:中核集团)及公司股东中国核工业集团苏州阀门厂(以下简称:苏州阀门厂)股权分置改革中所作出的承诺也已履行完毕。 针对本次非公开发行,中核集团及苏州阀门厂就避免同业竞争情况分别作出相关承诺,具体如下: 一、中核集团避免与中核科技同业竞争所出具的承诺 1、中核集团确认其及其附属企业(包括但不限于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苏州阀门厂)于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没有以任何形式从事或参与与中核科技主营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直接或间接竞争的业务或活动。 2、中核集团向中核科技及其附属企业作出以下不可撤销的承诺及保证,即在中核集团作为中核科技控股股东期间内,中核集团将不会,并促使中核集团之附属企业不会单独或与他人,以任何形式(包括但不限于投资、并购、联营、合资、合作、合伙、托管、承包或租赁经营、购买上市公司股票或参股)直接或间接从事或参与或协助从事或参与任何与中核科技主营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或活动。 3、如因中核集团未履行在本承诺函中所作的承诺给中核科技造成损失的,中核集团将依法赔偿中核科技的实际损失。 二、苏州阀门厂避免与中核科技同业竞争所出具的承诺 1、苏州阀门厂确认其及其附属企业于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没有以任何形式从事或参与与中核科技主营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直接或间接竞争的业务或活动。 2、苏州阀门厂向中核科技及其附属企业作出以下不可撤销的承诺及保证,即在中核集团作为中核科技控股股东期间内,苏州阀门厂将不会,并促使苏州阀门厂之附属企业不会单独或与他人,以任何形式(包括但不限于投资、并购、联营、合资、合作、合伙、托管、承包或租赁经营、购买上市公司股票或参股)直接或间接从事或参与或协助从事或参与任何与中核科技主营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或活动。 3、如因苏州阀门厂未履行在本承诺函中所作的承诺给中核科技造成损失的,苏州阀门厂将依法赔偿中核科技的实际损失。 除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作出的承诺外,本次发行对象陈绍迪、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海证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梅强、陈学赓、焦峰及天平汽车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等7家投资者就本次发行做出如下承诺: 1、同意自中核科技本次发行结束之日(指本次发行的股份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本次认购的股份,并委托中核科技董事会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对本公司上述认购股份办理锁定手续,以保证本公司持有的上述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 2、保证在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承诺时,赔偿其他股东因此而遭受的损失。如有违反承诺的卖出交易,本公司将授权登记结算公司将卖出资金划入上市公司账户归全体股东所有。 3、将忠实履行上述承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特此公告。 中核苏阀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0一0年十二月七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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