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695 83501827) 。 |
证券代码:000899 证券简称:赣能股份 公告编号:2010-29 江西赣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参股投资江西万安烟家山核电厂项目的进展公告 2010-12-24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与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江西赣粤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于2009年8月30日共同签署了《江西万安烟家山核电厂项目合作投资意向协议》并予以公告(具体内容详见2009年9月1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根据协议,三方出资比例拟为:中核集团出资比例为51%,本公司和赣粤高速共同出资比例为49%,本公司和赣粤高速的最终股份比例由江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能源局)确定。合作三方于2009年底共同组建了项目筹建处--中核江西核电公司筹建处,开展项目前期工作,截止目前筹建处已编制完成多项项目外委专题技术报告,下一步将着手编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等。 近日,公司接中核江西核电公司筹建处来函--《关于中核江西核电公司股东出资的函》,中核集团已于2010年10月底到位项目前期资金3,060万元,要求本公司和赣粤高速各暂按24.5%股权比例分别出资1,470万元,承担万安烟家山核电厂项目2010年前期工作所需资金。经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讨论通过,并报公司董事长批准,同意公司出资1,470万元作为该项目前期资金。根据《公司章程》第124条第五款之规定,公司本次决策属董事长权限范围,不需要专门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出资后,公司将继续积极配合项目方推动项目前期工作开展,并密切关注项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江西赣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12月23日 本版导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