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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潮宏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0-12-24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345 证券简称:潮宏基 公告编号:2010-040 广东潮宏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公司股票于2010年12月24日开市起复牌。 广东潮宏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10年12月22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与通讯方式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及会议资料已于2010年12 月19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及传真形式通知了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应到董事为9人,实到董事9人,其中独立董事3名。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公司董事长廖木枝先生主持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召开以及参会董事人数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与会董事经认真审议和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以 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广东潮宏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董事徐俊雄属于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受益人,已回避议案讨论及表决,其余8名参会的非关联董事参与议案讨论及表决并一致同意该议案。 《广东潮宏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针对此项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监事会对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意见, 详见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0-041)。 二、以 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事宜: 1、授权董事会确定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授权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份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股票期权数量及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数量、行权价格做相应的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并办理授予股票期权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4、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的行权资格和行权条件进行审查确认,并同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力授予董事会薪酬委员会行使。 5、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是否可以行权。 6、授权董事会与激励对象签订期权授予的相关必要文件。 7、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行权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行权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 8、授权董事会办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登记、变更、注销相关事宜。 9、授权董事会决定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行权资格,取消激励对象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办理已死亡的激励对象尚未行权股票期权的继承事宜,终止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10、授权董事会对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进行管理。 11、授权董事会实施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董事徐俊雄属于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受益人,已回避议案讨论及表决,其余8名参会的非关联董事参与议案讨论及表决并一致同意该议案。 三、以 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广东潮宏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 董事徐俊雄属于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受益人,已回避议案讨论及表决,其余8名参会的非关联董事参与议案讨论及表决并一致同意该议案。 《广东潮宏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上述三项议案尚待《广东潮宏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材料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无异议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续按照法定程序召开股东大会审议上述三项议案的事宜,公司董事会将按有关程序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 广东潮宏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12月22日 证券代码:002345 证券简称:潮宏基 公告编号:2010-041 广东潮宏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东潮宏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10年12月22日上午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方式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林镜坤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通知于2010年12月19日以专人送达、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给全体监事。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共3名,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本次监事会。本次会议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与会监事经认真审议和表决,通过以下决议: 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审议通过了《关于核查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监事会核查后认为: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确定的公司董事(不包括董事长、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确定的董事(不包括董事长、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及子公司核心技术(业务)人员不存在最近三年内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宣布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况,也不存在最近三年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的情况,该名单人员均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1号》、《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2号》、《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3号》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股票期权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广东潮宏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0年12月22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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