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695 83501827) 。 |
股票代码:600593 股票简称:大连圣亚 公告编号:2010-临014 大连圣亚旅游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 2010-12-24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没有被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 本次会议没有新提案提交表决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大连圣亚旅游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0年12月6日发出会议通知,2010年12月23日上午9:00点在大连星海假日酒店会议室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刘达先生主持。4位股东或股东代表出席本次会议代表股份4,048.8万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44.01%。公司董事、监事出席了会议,公司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律师杨健、赵彦出席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提案审议情况 经大会审议并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关于对公司控(参)股子、分公司进行全面处置的议案》 该议案有效表决股份为4,048.8万股,与会股东经投票表决最终以4,048.8万股赞成,占到会股东所代表股份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该议案。 (二)审议《关于选举吴健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该议案有效表决股份为4,048.8万股,与会股东经投票表决最终以4,048.8万股赞成,占到会股东所代表股份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该议案。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大会经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杨健、赵彦律师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及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大连圣亚旅游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12月23日 本版导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