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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007 证券简称:ST零七A 编号:2010-044 深圳市零七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事项进展公告 2010-12-25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债务重组事项进展情况: 本公司于以前年度欠中国银行深圳市分行、上步支行合计贷款本金128,837,051.95逾期未能归还,中国银行深圳市分行及上步支行已经向法院起诉本公司,并获得法院支持要求本公司偿还欠其贷款本息。 2010年7月7日,本公司与中国银行深圳市分行、上步支行就上述逾期贷款本息达成《还款协议书》,并于2010年7月26日获得本公司股东大会通过(详见2010年7月9日《证券时报》"债务重组公告")。 2010年7月7日,为支持本公司的发展,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之关联企业广州汽车博览中心同意与本公司签署《广州汽车博览中心协助深圳市零七股份有限公司提前偿还逾期债务的协议》,并于2010年7月26日获得本公司股东大会同意生效(详见2010年7月9日《证券时报》"关联交易公告")。 2010年8月30日本公司使用广州汽车博览中心提供的人民币壹亿元及自有资金53,122,833.58元偿还了与中国银行达成的《还款协议书》中约定的应当偿还的贷款本金及重组利息(详见2010年9月2日刊登于《证券时报》的公告)。 2010年12月22日,本公司向广州汽车博览中心书面要求提供资金支持550万元用于支付债务重组相关费用,2010年12月24日本公司已经取得上述资金并支付完毕《还款协议书》中约定的相关债务重组费用543万元,中国银行向本公司发函确认《还款协议书》已全部履行完毕,双方不再存在债权债务纠纷,中国银行即向人民法院申请结案及递交解封申请。 二、债务重组事项对当期及以后的财务成果影响情况: 本公司账簿登记欠中国银行上述逾期贷款本金为128,837,051.95元,计提账面利息为60,724,681.56元,计提的账面利息与《还款协议书》中约定的、应当偿还的重组利息24,285,781.63元差额为36,438,899.93元,扣除本次债务重组相关费用,债务重组收益为31,035,573.00元 三、备查文件: 1、关于按照协议提供资金支持的函; 2、广州汽车博览中心汇款进账单; 3、中国银行给本公司的《函》; 4、本公司支付债务重组费用的单据; 深圳市零七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0年12月25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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