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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宝馨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0-12-25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514 证券简称:宝馨科技 公告编号:2010-001

苏州宝馨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苏州宝馨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10年12月18日以直接送达、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和会议议案,并于2010年12月23日上午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红艳女士主持,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3名,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表决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审议情况

1、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公司第一届监事会已于2010年12月16日任期届满,需进行监事会换届选举。公司股东广讯有限公司(BROAD-INFO LIMITED)提名陈红艳女士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与公司第二届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监事蒋小琴、李春共同组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监事任期自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计算,任期三年。

附:陈红艳女士的简历。

公司最近2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不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不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薪酬的议案》。

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2011年度拟依照如下方案向公司监事发放薪酬:

序号姓名职务税前年薪(万元)
陈红艳监事会主席7.92
蒋小琴监事4.80
李春监事15.60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苏州宝馨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0年12月23日

附件:

苏州宝馨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的简历

陈红艳:女,1978年1月生,中国籍,大专学历。2002年4月至今在本公司工作,历任采购员、人事专员、总务组长,现任本公司行政课课长及监事会主席。

陈红艳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

证券代码:002514 证券简称:宝馨科技 公告编号:2010-002

苏州宝馨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职工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宝馨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已于2010年12月16日任期届满,需进行监事会换届选举,为保证监事会的正常运作,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于2010年12月16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职工代表大会。

经与会职工代表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表决,一致同意选举蒋小琴女士、李春先生连任公司第二届监事会职工监事,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计算。

附:蒋小琴女士、李春先生的简历。

特此公告。

苏州宝馨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0年12月23日

附件:

苏州宝馨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职工监事的简历

蒋小琴:女,1987年6月生,中国籍,中专学历。2005年3月在本公司工作,历任总务文员,现任本公司总务主管及职工监事。

蒋小琴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

李春:男,1981年8月生,中国籍,大专学历。2003年10月至2004年9月于富士康科技集团富钰精密组件(昆山)有限公司任涂装课制程工程师;2004年10月至2006年9月于昆山百亨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任组装课副课长;2006年11月至今在本公司工作,历任IE课长、包装课长、制造课长,现任厦门宝馨生产经理及职工监事。

李春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

证券代码:002514 证券简称:宝馨科技 公告编号:2010-003

苏州宝馨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苏州宝馨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10年12月18日以直接送达、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和会议议案,并于2010年12月23日下午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由董事长叶云宙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8名,独立董事高圣平先生因公务出差美国不能参加本次会议,委托郑少华先生代理出席和表决,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表决所形成决议合法、有效。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会议审议情况

1、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己于2010年12月16日任期届满,需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公司第一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叶云宙、叶云宇、叶惠美、张素贞、朱永福、袁嫒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提名高圣平、郑少华、张海龙为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第二届董事会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计算,任期三年。

附: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简历。

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董事候选人的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内容详见本公告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苏州宝馨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独立董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本次董事会的换届选举采用累积投票制。

2、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2011年度拟依照如下方案向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发放薪酬:

序号姓名职务税前年薪(万元)
叶云宙董事长10.80
叶云宇董事2.40
叶惠美董事2.40
张素贞董事2.40
朱永福董事、总经理、董事会秘书60.00
袁嫒董事2.40
高圣平独立董事6.00
郑少华独立董事6.00
张海龙独立董事6.00
10李玉红财务总监15.60
11陈清龙销售总监18.00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内容详见本公告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苏州宝馨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独立董事意见》。

本议案中的公司董事薪酬需提交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3、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向厦门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告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苏州宝馨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向厦门子公司增资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内容详见本公告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苏州宝馨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向厦门子公司增资的独立董事意见》。

保荐机构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保荐意见,内容详见本公告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苏州宝馨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增资厦门子公司事项之保荐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4、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和到期银行承兑汇票敞口额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告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和到期银行承兑汇票敞口额度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内容详见本公告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苏州宝馨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和到期银行承兑汇票敞口额度的独立董事意见》。

保荐机构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保荐意见,内容详见本公告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苏州宝馨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归还银行贷款和到期银行承兑汇票敞口额度事项之保荐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5、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向菲律宾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告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向菲律宾子公司增资的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内容详见本公告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苏州宝馨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向菲律宾子公司增资的独立董事意见》。

保荐机构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保荐意见,内容详见本公告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苏州宝馨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增资菲律宾子公司事项之保荐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6、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中信银行申请增加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因公司原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以下简称“中信银行”)申请的综合授信将于2011年3月9日到期,根据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公司拟向中信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总额度5,000万元,具体的授信期限、授信额度使用方式由中信银行实际审批的为准。

在上述审批的授信额度及额度的使用期限内,授权公司董事长根据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处理与具体授信额度使用有关的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具体业务合同的谈判、签署等事宜。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7、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加强公司对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及买卖本公司股票的管理工作,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业务指引》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

附:《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本公告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8、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公司生产经营管理需要,拟对经2009年5月16日召开200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公司章程》中的以下条款进行修订:

原内容:

第十二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销售总监、营运总监。

修改为:

第十二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总监。

同意公司将本次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向相关部门办理变更及备案手续。

附:《公司章程》,本公告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9、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告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召开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1、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苏州宝馨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12月23日

附件:

苏州宝馨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1、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叶云宙:男,1964年1月生,中国台湾省籍,硕士毕业。曾任台湾宝馨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实际履行台湾宝馨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职责、任台湾宝馨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台湾立欧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苏州镁馨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苏州艾诺镁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菲律宾宝馨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厦门宝麦克斯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本公司董事长。

叶云宙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持有公司控股股东广讯有限公司(BROAD-INFO LIMITED)49%的股份、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其配偶CHANG YU-HUI女士持有公司控股股东广讯有限公司(BROAD-INFO LIMITED)51%的股份、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其兄叶云宇先生任本公司董事,其姐叶惠美女士任本公司董事,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叶云宇:男,1961年12月生,中国台湾省籍,医学院毕业。曾任台北国泰医院医师及云林省立医院主任,现任叶云宇复建科诊所院长、台湾宝馨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台湾立欧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本公司董事。

叶云宇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其弟叶云宙先生任本公司董事长,其姐叶惠美女士任本公司董事,叶云宙先生持有公司控制股东广讯有限公司(BROAD-INFO LIMITED)49%的股份、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叶云宙先生的配偶CHANG YU-HUI女士持有公司控制股东广讯有限公司(BROAD-INFO LIMITED)51%的股份、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叶惠美:女,1960年1月生,中国台湾省籍,台湾大学毕业。曾任台湾宝馨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经理,现任健行诊所总顾问、本公司董事。

叶惠美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其弟叶云宙先生任本公司董事长、其弟叶云宇先生任本公司董事,叶云宙先生持有公司控制股东广讯有限公司(BROAD-INFO LIMITED)49%的股份、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叶云宙先生的配偶CHANG YU-HUI女士持有公司控制股东广讯有限公司(BROAD-INFO LIMITED)51%的股份、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张素贞:女,1967年7月生,中国台湾省籍,高中毕业。曾任台湾宝馨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会计,现任台湾宝馨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财务课长、管理部课长、本公司董事。

张素贞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朱永福:男,1972年2月生,中国籍,大专学历。1994年4月至2001年9月历任深圳金德五金制品实业有限公司车间技术员、车间组长、车间主管,2001年10月至今历任本公司厂长、副总经理、总经理。现任苏州永福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及本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总经理兼营运总监,菲律宾宝馨董事。

朱永福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持有本公司股东苏州永福投资有限公司96.5%的股份,共配偶袁嫒任本公司董事,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袁嫒:女,1979年4月生,中国籍,中专学历。曾任深圳金德五金制品实业有限公司车间文员、业务员,现任本公司董事。

袁嫒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其配偶朱永福先生任本公司董事,朱永福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东苏州永福投资有限公司96.5%的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2、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高圣平:男,1968年8月生,中国籍,律师、经济师、国际商务师、副教授。2002年至2004年于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博士后流动站工作,2004年至今于中国人民大学商学院、法学院任教,现任本公司独立董事、广州杰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高圣平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郑少华:男,1969年1月生,中国籍,教师、律师。在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任教,现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郑少华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张海龙:男,1947年7月生,中国籍,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注册评估师。曾任上海市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巡视员,上海产权交易所总裁,上海盛荣投资有限公司监事长,2008年退休,现任本公司独立董事、怡球金属资源再生(中国)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张海龙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证券代码:002514 证券简称:宝馨科技 公告编号:2010-004

苏州宝馨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向厦门子公司

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于2010年12月23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向厦门子公司增资的议案》,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苏州宝馨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1581号文核准,首次向中国境内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7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23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91,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41,676,850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49,323,150元。公司已将募集资金净额全部存入募集资金专户。以上募集资金已由天健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验证,并出具天健正信验(2010)综字第010131号《验资报告》。

根据公司《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募集资金用途,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将用于以下项目:

序号项目名称总投资

(万元)

拟用募集资金投入金额

(万元)

数控钣金结构件生产线扩建项目18,403.9017,121.90
研发检测中心新建项目2,021.102,021.10
合 计20,425.0019,143.00

扣除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需求后,公司此次超额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57,893,150元。

二、增资概述

1、增资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总部—制造基地的经营模式,厦门宝馨的业务定位是作为公司在厦门的制造基地,主要为厦门APC及当地客户提供数控钣金结构产品及服务。

公司拟对厦门宝馨总投资5,000万元,截止目前已投资2,000万元,本次拟使用超募资金向厦门宝馨增资3,000万元,以现金方式出资,主要用于:购买设备700万、支付厂房尾款1,100万、补充流动资金1,200万。

2、增资行为生效所必需的审批程序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向厦门子公司增资的议案》。根据《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超募资金使用及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相关规定,本次增资事项经董事会表决同意后,提交股东大会审批。

本次增资行为不构成关联交易。

三、厦门宝馨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厦门宝麦克斯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09年6月26日

注册地址:厦门火炬高新区(翔安)产业区同龙二路887号

注册资本:2,000万元

实收资本:2,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叶云宙

经营范围:从事精密模具、电子专用设备、测试仪器、电力通讯设备的精密钣金结构件的研发、生产及销售;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所需要的机械设备、零配件、原辅材料的进口业务(不另附进出口商品目录),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以上经营范围涉及许可经营项目的,应在取得有关部门的许可证后方可经营。)

主营业务:生产、销售数控钣金结构产品,主要为厦门APC和当地的其他客户提供产品和服务。

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人民币:元)

指标名称2010年9月2009年度
资产总额33,640,225.682,111,000.31
负债总额14,023,518.08112,450.00
净资产19,616,707.601,998,550.31
营业收入
净利润-381,842.71-1,449.69

说明:以上2009年度数据经审计。

四、增资的目的和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目前,苏州总部对厦门APC的销售占其同类产品采购的大致比例约70%,厦门宝馨设立后,将主要由厦门宝馨完成其原有的采购份额。同时,APC集团正在积极发展厦门APC的业务,将部分新项目交给厦门APC,公司在厦门建立制造基地后,可以提供更加及时与完善的服务,公司预计对厦门APC的销售仍然有较大的增长空间。同时,凭借公司多年专业数控钣金生产经验和良好的市场口碑,厦门宝馨也将发展更多的周边潜力客户,不断将业务辐射到泛珠三角地区,实现公司整体收益的最大化。

本次增资旨在通过设备和流动资金补充,提升厦门子公司的自身加工能力,完善公司总部—制造基地经营模式,一方面增强了厦门宝馨的自身盈利能力,另一方面,减少了苏州总部的半成品供应,为苏州总部节省了产能,使其有条件承接更多新的外部业务。此次增资资金均来源于公司超募资金。

本次增资主要涉及补充设备采购资金及补充流动资金等事项,不涉及风险较高的对外投资等事项,故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增资不存在能致使公司发生重大损失的风险。厦门宝馨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因此本次增资不会影响公司的合并财务报表。

五、相关承诺内容

公司不存在证券投资,公司将上述超募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厦门宝馨增资,将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且未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的用途。公司最近十二个月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30号:风险投资》第五条),在使用超募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后的十二个月内,公司将不从事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

六、相关审核及批准程序

(一)公司董事会决议情况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对厦门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公司以本次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约3000万元对厦门子公司增资。

(二)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经核查后,对该事项发表意见认为: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对厦门子公司增资,通过设备补充和流动资金的补充,提升厦门宝馨的自身加工能力,完善公司总部-制造基地经营模式,一方面增强了厦门宝馨的自身盈利能力,另一方面,减少了苏州总部的半成品供应,为苏州总部节省了产能,使其有条件承接更多新的外部业务,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向厦门子公司增资的计划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及《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超募资金使用及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等相关性规范文件的规定。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对厦门子公司增资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独立董事同意本次公司对厦门子公司的增资。

(三)公司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华泰联合证券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向厦门子公司增资的使用计划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独立董事发表明确同意意见。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向厦门子公司增资的使用计划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该使用计划内容及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超募资金使用及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等有关规定;本次以部分超募资金增资厦门子公司使用计划符合公司主营业务,投资项目的实施有利于提升企业盈利能力,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超募资金使用计划未与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华泰联合证券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向厦门子公司增资使用计划。

七、备查文件

1、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苏州宝馨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向厦门子公司增资的独立董事意见;

3、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苏州宝馨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增资厦门子公司事项之保荐意见。

特此公告。

苏州宝馨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12月23日

证券代码:002514 证券简称:宝馨科技 公告编号:2010-005

苏州宝馨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和

到期银行承兑汇票的敞口额度的公告

苏州宝馨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1581号文核准,首次向中国境内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7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23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91,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41,676,850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49,323,150元。公司已将募集资金净额全部存入募集资金专户。以上募集资金已由天健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验证,并出具天健正信验(2010)综字第010131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根据公司《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募集资金用途,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数控钣金结构件生产线扩建项目”和“研发检测中心新建项目”两个项目,计划使用募集资金191,430,000元,扣除上述募投项目资金实际需求外,公司此次超额募集资金部分为157,893,150元。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公司已对超额募集资金部分实行了专户管理。公司最近十二个月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结合募投项目进展状况及短期内的发展计划,公司近期对募集资金超额部分使用计划主要为归还部分银行贷款和归还已经开具的银行承兑汇票到期的银行敞口额度。公司拟使用超募资金中的人民币57,759,523.49元分别归还银行贷款2,950万元和已开具的银行承兑汇票到期的银行敞口额度28,259,523.49元(附具体明细)。公司同时承诺偿还贷款或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

1、银行贷款明细表

贷款银行贷款起止日年利率贷款本金

(人民币:万元)

本次偿还金额

(人民币:万元)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2010年6月24日至

2011年6月23日

4.779%1,0001,000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2010年8月2日至

2011年8月1日

4.779%1,0001,000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2010年6月28日至

2011年6月27日

5.31%500450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2010年7月23日至

2011年1月23日

4.86%450500
合计:2,9502,950

2、银行承兑汇票明细表

序号承兑银行票据金额

(人民币)

敞口金额

(人民币)

承兑日到期日预计还

款时间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3,723,597.842,603,597.842010-10-192011-1-15到期日
4,323,816.223,023,816.222010-10-192011-2-1到期日
3,480,836.012,436,585.212010-11-152011-2-15到期日
3,508,831.122,456,181.782010-11-152011-3-1到期日
1,755,269.861,228,269.862010-12-142011-1-31到期日
923,941.23645,941.232010-12-142011-3-8到期日
6,461,374.754,521,374.752010-12-142011-3-15到期日
5,380,556.783,760,556.782010-12-142011-4-1到期日
5,200,000.003,640,000.002010-12-142011-4-15到期日
104,534,115.713,173,115.712010-12-142011-5-1到期日
111,101,084.11770,084.112010-12-142011-5-30到期日
合计:40,393,423.6328,259,523.49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和到期银行承兑汇票的敞口额度的议案》,同意使用超募资金中的人民币57,759,523.49元分别归还银行贷款2,950万元和已开具的银行承兑汇票到期的银行敞口额度28,259,523.49元。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意见认为:公司此次用募集资金超额部分归还银行贷款和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超募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同意董事会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和到期银行承兑汇票的敞口额度的议案。

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核查后认为:公司本次将实际募集资金超额部分中57,759,523.49元用于归还银行贷款和到期银行承兑汇票的敞口额度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且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公司已对超额募集资金部分实行了专户管理,公司最近十二个月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公司同时承诺偿还贷款或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募集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本保荐机构同意公司实施该事项。

备查文件:

1、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和到期银行承兑汇票敞口额度的独立董事意见;

3、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苏州宝馨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归还银行贷款和到期银行承兑汇票敞口额度事项之保荐意见。

特此公告。

苏州宝馨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12月23日

证券代码:002514 证券简称:宝馨科技 公告编号:2010-006

苏州宝馨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向菲律宾子公司

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于2010年12月23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向菲律宾子公司增资的议案》,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苏州宝馨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1581号文核准,首次向中国境内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7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23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91,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41,676,850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49,323,150元。公司已将募集资金净额全部存入募集资金专户。以上募集资金已由天健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验证,并出具天健正信验(2010)综字第010131号《验资报告》。

根据公司《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募集资金用途,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将用于以下项目:

序号项目名称总投资

(万元)

拟用募集资金投入金额

(万元)

数控钣金结构件生产线扩建项目18,403.9017,121.90
研发检测中心新建项目2,021.102,021.10
合 计20,425.0019,143.00

扣除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需求后,公司此次超额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57,893,150元。

二、增资概述

1、增资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的总部—制造基地的经营模式,菲律宾宝馨的业务定位是作为公司在菲律宾的制造基地,主要为菲律宾APC及当地客户提供数控钣金结构产品及服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批准(商境外投资等3200200900198号),公司对菲律宾宝馨的投资总额为400万美元,拟以现汇出资300万美元,实物出资100万美元。截止2010年9月30日,本公司已实际履行货币出资160.00万美元,实物出资42.46万美元,合计202.46万美元。

公司本次拟以部分超募资金等额于197.54万美元的人民币约1,330万元(实际使用人民币金额以银行结算汇率为准)向菲律宾宝馨增资,其中以货币出资140万美元、实物出资57.54万美元(由公司购买后投资到菲律宾宝馨)。

2、增资行为生效所必需的审批程序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向菲律宾子公司增资的议案》。根据《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超募资金使用及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相关规定,本次增资事项经董事会表决同意后,提交股东大会审批。

本次增资行为不构成关联交易。

三、菲律宾宝馨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BOAMAX PHILIPPINES TECHNOLOGIES INC.

成立时间:2008年8月22日

注册地址:Lot 1,Block 14,Phase Ⅲ,Cavite Export Processing Zone(CEPZ),Rosario,Cavite,Philippines

注册资本:10,000万比索(折合200万美元)

法定代表人:叶云宙

经营范围:从事医疗设备、机箱柜设备及其配件等钣金结构件半成品及成品的进出口、组装加工、生产及销售。

主营业务:生产、销售数控钣金结构产品,主要为菲律宾APC和当地的其他客户提供产品和服务。

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币种:比索)

指标名称2010年9月2009年度
资产总额214,028,826.59135,389,028.61
负债总额86,902,208.0739,041,722.82
净资产127,126,618.5296,347,305.79
营业收入246,343,458.44107,573,499.82
净利润29,100,995.3911,426,193.78

说明:以上2009年度数据经审计。

四、增资的目的和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目前,菲律宾宝馨的生产设备较少,主要设备有两台数控冲床和四台数控折床。2010年1-9月菲律宾宝馨实现营业收入246,343,458.44比索(折合人民币约36,655,906.62元),其中主要由苏州总部采购原材料并加工制成半成品运往菲律宾,由菲律宾宝馨完成组装和少量的加工,并供货给菲律宾APC。

本次增资旨在通过设备和流动资金补充,提升菲律宾宝馨的自身加工能力,完善公司总部—制造基地经营模式,一方面增强了菲律宾宝馨的自身盈利能力,另一方面,减少了苏州总部的半成品供应,为苏州总部节省了产能,使其有条件承接更多新的外部业务。此次增资资金均来源于公司超募资金。

本次增资主要涉及补充设备采购资金及补充流动资金等事项,不涉及风险较高的对外投资等事项,故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增资不存在能致使公司发生重大损失的风险。菲律宾宝馨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因此本次增资不会影响公司的合并财务报表。

五、相关承诺内容

公司不存在证券投资,公司将上述超募资金对全资子公司菲律宾增资,将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且未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的用途。公司最近十二个月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30号:风险投资》第五条),在使用超募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后的十二个月内,公司将不从事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

六、相关审核及批准程序

(一)公司董事会决议情况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对菲律宾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公司以本次部分超募资金197.54万美元的人民币约1,330万元(实际使用人民币金额以银行结算汇率为准)对菲律宾子公司增资。

(二)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经核查后,对该事项发表意见认为: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对菲律宾子公司增资,通过设备补充和流动资金的补充,提升菲律宾宝馨的自身加工能力,完善公司总部-制造基地经营模式,一方面增强了菲律宾宝馨的自身盈利能力,另一方面,减少了苏州总部的半成品供应,为苏州总部节省了产能,使其有条件承接更多新的外部业务,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向菲律宾子公司增资的计划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及《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超募资金使用及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等相关性规范文件的规定。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对菲律宾子公司增资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独立董事同意本次公司对菲律宾子公司的增资。

(三)公司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华泰联合证券认为,公司本次以部分超募资金增资菲律宾子公司使用计划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独立董事亦发表明确同意意见。本次以部分超募资金增资菲律宾子公司使用计划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该使用计划内容及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股票所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超募资金使用及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等有关规定;本次以部分超募资金增资菲律宾子公司使用计划符合公司主营业务,投资项目的实施有利于提升企业盈利能力,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超募资金使用计划未与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华泰联合证券同意公司以部分超募资金增资菲律宾子公司使用计划。

七、备查文件

1、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苏州宝馨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向菲律宾子公司增资的独立董事意见;

3、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苏州宝馨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增资菲律宾子公司事项之保荐意见。

特此公告。

苏州宝馨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12月23日

证券代码:002514 证券简称:宝馨科技 公告编号:2010-007

苏州宝馨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苏州宝馨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决定于2011年1月9日召开公司2011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会议的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召开时间:2011年1月9日上午10:00

(二)召开地点:苏州市高新区浒墅关分区阳山环路9号,阳山温泉度假山庄,联系电话:0512-66161777,联系人:朱学芬

(三)召开方式:现场会议

(四)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股权登记日:2010年12月31日

(六)出席对象:

1、凡2010年12月31日(星期五)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保荐机构代表。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2、审议《关于公司监事薪酬的议案》;

3、审议《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本议案采取累积投票制方式表决;

4、审议《关于公司董事薪酬的议案》;

5、审议《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向厦门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6、审议《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和到期银行承兑汇票敞口额度的议案》;

7、审议《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向菲律宾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8、审议《关于公司向中信银行申请增加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9、审议《关于制定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的议案》;

10、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上述议案内容详见刊登于本公告日的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的相关公告。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11年1月4日上午9:00-11:00,下午2:00-16:00

(二)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须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须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和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

2、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和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办理登记(须在2011年1月4日前送达公司证券部)。

(三)登记地点:公司证券部

邮寄地址:江苏省苏州市高新区浒墅关经济开发区新亭路10号,苏州宝馨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邮编215151(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四、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召开时间预计上午10:00-12:00,参加会议人员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2、会议咨询:公司证券部

联 系 人:文玉梅、章海祥

联系电话:0512-66729265

传 真:0512-66163297

邮 箱:zqb@boamax.com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通知。

苏州宝馨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12月23日

附件一: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苏州宝馨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对于可能纳入会议议程的临时提案或其他本人(本单位)未做具体指示的议案,受托人享有表决权,并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编号议案名称表 决 情 况
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陈红艳:股东代表监事同意□ 反对□ 弃权□
关于公司监事薪酬的议案同意□ 反对□ 弃权□
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董事同意表决权股数
叶云宙 
叶云宇 
叶惠美 
张素贞 
朱永福 
袁嫒 
独立董事同意表决权股数
高圣平 
郑少华 
张海龙 
说明: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表决,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表决权数等于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乘以应选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人数,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任意分配,投向一个或多个候选人。
关于公司董事薪酬的议案同意□ 反对□ 弃权□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向厦门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 反对□ 弃权□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和到期银行承兑汇票敞口额度的议案同意□ 反对□ 弃权□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向菲律宾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 反对□ 弃权□
关于公司向中信银行申请增加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 反对□ 弃权□
关于制定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的议案同意□ 反对□ 弃权□
10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 反对□ 弃权□

注:1、请股东在选项中打“√” ,每项均为单选,多选为无效票。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上述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法人股东盖章(公章):

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二:

股东登记表

截止2010年12月31日下午3:00交易结束时本人(或本单位)持有宝馨科技(002514)股票,现登记参加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单位名称(或姓名)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码 
股东账户号码 
持股数量 
日 期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2514 证券简称:宝馨科技 公告编号:2010-009

苏州宝馨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宝馨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1581号文核准,首次向中国境内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7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23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91,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41,676,850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49,323,150元。公司已将募集资金净额全部存入募集资金专户。以上募集资金已由天健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验证,并出具天健正信验(2010)综字第010131号《验资报告》。

为了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规定,公司于2010年12月23日分别与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保荐机构,以下简称“华泰联合”)、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高新技术开发区支行、华一银行上海新天地支行(以下统称“专户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一、公司已在上述三家银行分别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

1、公司已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设立专户,账号为32201988636051527809,截止2010年12月14日,专户余额为人民币219,000.00元。该专户仅用于甲方数控钣金结构件生产线扩建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公司以存单方式存放的募集资金为人民币171,000,000.00元,开户日期为2010年12月10日,其中:期限 12个月的有100,000,000.00元,期限6个月的有10,000,000元,期限3个月的有10,000,000.00元,期限为7天的通知存款有30,000,000.00元和21,000,000.00元。公司承诺上述存单到期后将及时转入本协议规定的募集资金专户进行管理或以存单方式续存,并通知华泰联合。上述存单不得质押。

2、公司已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高新技术开发区支行设立专户,账号为7323810182400203634,截止2010年12月14日,专户余额为人民币104,150.00元。该专户仅用于甲方研发检测中心新建项目募集资金和部分超募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公司以存单方式存放的募集资金为人民币58,000,000.00元,开户日期为2010年12月10日,其中:期限 12个月的有20,000,000.00元,期限3个月的有10,000,000元,期限为7天的通知存款有28,000,000.00元。甲方承诺上述存单到期后将及时转入本协议规定的募集资金专户进行管理或以存单方式续存,并通知华泰联合。上述存单不得质押。

3、公司已在华一银行上海新天地支行设立专户,账号为50900009130000168,截止2010年12月14日,专户余额为人民币0元。该专户仅用于甲方部分超募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甲方以存单方式存放的募集资金为人民币120,000,000.00元,开户日期为2010年12月13日,其中:期限 12个月的有60,000,000.00元,期限6个月的有20,000,000元,期限3个月的有10,000,000元,期限为7天的通知存款有10,000,000.00元和20,000,000.00元。甲方承诺上述存单到期后将及时转入本协议规定的募集资金专户进行管理或以存单方式续存,并通知华泰联合。上述存单不得质押。

二、公司与专户银行应当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

三、华泰联合作为公司的保荐人,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人或其他工作人员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华泰联合应当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制订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履行其督导职责,并有权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公司和专户银行应当配合华泰联合的调查与查询。华泰联合每季度对公司现场调查时应同时检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四、公司授权华泰联合指定的保荐代表人王伟、张琦可以随时到专户银行查询、复印公司专户的资料,专户银行应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其提供所需的有关专户的资料。

保荐代表人向专户银行查询公司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华泰联合指定的其他工作人员向专户银行查询公司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和单位介绍信。

五、专户银行按月(每月5日之前)向公司出具对账单,并抄送华泰联合。专户银行应保证对账单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六、公司一次或12个月以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1,000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5%的,专户银行应及时以传真方式通知华泰联合,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七、华泰联合有权根据有关规定更换指定的保荐代表人。华泰联合更换保荐代表人的,应将相关证明文件书面通知专户银行,并提供更换后的保荐代表人联系方式。更换保荐代表人不影响协议的效力。

八、专户银行连续三次未及时向华泰联合出具对账单或向华泰联合通知专户大额支取情况,以及存在未配合华泰联合调查专户情形的,公司或者华泰联合有权单方面终止协议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

九、协议自公司、专户银行、华泰联合三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至专户资金全部支出完毕并依法销户且丙方督导期结束之日(2012年12月31日)起失效。

特此公告。

苏州宝馨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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