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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三峡油漆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0-12-25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0565 证券简称:渝三峡A 公告编号:2010-032 重庆三峡油漆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 一、重要提示 1、本次会议无新增议案提交表决; 2、在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没有否决或变更提案; 3、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方式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1、 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2、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0年12月24日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10年12月23日~2010年12月24日。其中: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0 年12月24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0年12月23日15:00 至2010 年12月24日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重庆市九龙坡区石坪桥正街121号公司三楼会议室。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苏中俊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表和委托代理人共206人,代表公司股份数为3,684,834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12%。 其中:出席现场投票的股东1人,代表公司股份数为52,058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3%;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05人,代表公司股份数为3,632,776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09%。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 四、提案审议通过和表决情况 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关于转让公司全资子公司涂装公司100%股权的议案》(本议案属关联交易,关联股东重庆化医控股(集团)公司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如下: 3,486,034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的94.60%; 193,6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的5.25%; 5,20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的0.14%。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重庆源伟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程源伟、王应 3、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列席大会的人员资格、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重庆源伟律师事务所关于重庆三峡油漆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重庆三峡油漆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重庆三峡油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12月24日 证券代码:000565 证券简称:渝三峡A 公告编号:2010-033 重庆三峡油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澄清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媒体报道情况 2010年12月23日,21世纪经济报道发表《转让子公司净赚1.6亿 大股东闪电输血渝三峡A》。上述文章主要涉及事项如下: 重庆券商人士认为,甘氨酸项目是2006年股改时化医控股装入渝三峡的,但几年时间下来,该项目不仅没有贡献出丰厚的盈利反而一直拖累着上市公司的发展,更重要的是,渝三峡2011年再次通过非经常性损益扮靓报表的可能性已经非常少。因此,控股股东如果不想渝三峡在2011年净利润出现大幅下滑,极有可能用自己旗下优质资产将渝三峡的甘氨酸项目置换出上市公司。 二、说明 上述报道失实 本公司没有将三峡英力的甘氨酸项目进行置换的打算,也未与任何机构、企业(包括但不限于控股股东)、个人对甘氨酸项目置换进行任何接触或谈判。公司承诺至少3个月内不筹划处置甘氨酸项目事宜。 三、风险及其他说明 1、公司控股子公司重庆三峡英力化工有限公司年产5万吨甘氨酸项目的进展情况在各定期报告中已进行过详细披露,并在2010年10月14日公告的《关于子公司重庆三峡英力化工有限公司项目进展的提示性公告》中对该项目的进展情况进行了详细说明。 2、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2010年年度公司净利润为2000-4000万元,具体金额待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确定。2009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为20363.99万元,主要原因系公司出让石坪桥原生产厂区土地所产生的一次性收益影响,扣除出让土地的净收益18199.92万元,2009年度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的净利润为2164.07万元。由于出让土地的一次性收益使得2009年度的净利润基数相对过大,导致公司2010年的主营业务收入和净利润比去年同期大幅减少。公司2010年年度的具体财务数据,公司将在2010年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 四、必要提示 1、公司衷心感谢和充分理解广大投资者对本公司的关注和支持。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为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网站,截止本报告发布之日,本公司无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非公开重大信息,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2、本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特此公告 重庆三峡油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0年12月25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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