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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志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0-12-25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0990 证券简称:诚志股份 公告编号:2010-23 诚志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 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诚志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10年12月13日以书面方式通知,并于2010年12月24日上午9:00点在北京市海淀区清华科技园创新大厦诚志北京管理总部会议室召开。应到董事7人,实到7人。部分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会议由董事长荣泳霖先生主持,经过充分讨论,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诚志股份有限公司与福建双龙投资有限公司、福建融美投资有限公司出资共同设立福建德美投资有限公司的议案》。 经友好协商,诚志股份有限公司与福建双龙投资有限公司、福建融美投资有限公司签订合资协议共同设立福建德美投资有限公司。 福建德美投资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25000万元,其中诚志股份有限公司出资人民币10000万元,占40%的股份;福建双龙投资有限公司出资人民币12000万元,占48%的股份;福建融美投资有限公司出资人民币3000万元,占12%的股份。该公司主要经营:实业投资;企业孵化;投资管理;投资咨询(不含证券、期货咨询);商务咨询;市场营销策划;资产委托管理;企业收购、兼并;资产重组的策划。 本次对外投资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主要目的是寻找优质公司进行股权投资,选择适当时机退出,分享优质企业成长带来的收益。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诚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12月25日
证券代码:000990 证券简称:诚志股份 公告编号:2010-24 诚志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1、2010年12月24日,诚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诚志股份"或"公司")与福建双龙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双龙投资")、福建融美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融美投资")在福建省福州市签署了《合资协议》,共同出资设立福建德美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美投资"),该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25000万元,其中诚志股份出资人民币10000万元,占40%的股份。 2、诚志股份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10年12月24日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诚志股份与双龙投资、融美投资出资共同设立福建德美投资有限公司》议案。 3、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 4、本次对外投资不需要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1、福建双龙投资有限公司 名称:福建双龙投资有限公司 住所:福州市马尾区港口路七号福州边防检查站5号楼海峡快捷大酒店519 法定代表人:苏松青(公司实际控制人)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3000万元 营业执照注册号:350000100035864 主营业务:对房地产业、工业、农业、工程建设业、文化业、教育业、交通运输业、环保业、娱乐业、餐饮业的投资。 公司股权结构:苏松青持股60%、陈祖仁持股20%、魏雄持股20%。 诚志股份与双龙投资不存在关联关系。 2、福建融美投资有限公司 名称:福建融美投资有限公司 住所:福州市马尾区港口路7号福州边防检查站5号楼海峡快捷大酒店403 法定代表人:陈祖元(公司实际控制人)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万元 营业执照注册号:350105100023984 主营业务:对房地产业、工业、农业、建筑业、文化业、教育业、交通运输业、环保业、娱乐业、餐饮业的投资。 公司股权结构:陈祖元持股51%、陈祖宁持股20%、陈祖旗持股20%、陈祖仁持股9%。 诚志股份与融美投资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德美投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5000万元,其中诚志股份出资人民币10000万 元,占40%的股份;双龙投资出资人民币12000万元,占48%的股份;融美投资出资人民币3000万元,占12%的股份。本次投资出资方式为现金,资金来源为各公司自有资金。 德美投资基本情况如下: 法定代表人:苏松青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25000万元 经营范围:实业投资;企业孵化;投资管理;投资咨询(不含证券、期货咨询);商务咨询;市场营销策划;资产委托管理;企业收购、兼并;资产重组的策划。 四、对外投资合同的主要内容 1、投资金额:诚志股份出资10000万元、双龙投资出资12000万元、融美投资出资3000万元,共计人民币25000万元。 2、 支付方式:现金支付。 3、违约条款:三方承诺在其违约并造成其他共同投资人损失的情况下,违约方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4、人员安排:选举苏松青担任公司执行董事,并作为公司法定代表人。 5、协议生效:本协议经全体共同投资人签字盖章后即生效。 6、其他重要条款:投资公司成立后,任一共同投资人不得从合资公司中抽回出资金额。 五、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外投资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主要目的是寻找优质公司进行股权投资,选择适当时机退出,分享优质企业成长带来的收益。存在的风险主要是对投资标的的审慎选择,选择不当将给公司带来损失。本次投资对公司的影响,公司希望能通过合作带来投资回报,实现资产的增值。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合资协议。 特此公告。 诚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12月25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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