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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四维国创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0-12-25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600145 证券简称:*ST四维 公告编号:2010—63 上海四维国创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本公司于2010年12月16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了《关于召开201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根据证监会《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和《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要求,现公告相关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一、会议召开的时间和地点: 公司定于2010年12月31日下午14:00时在重庆君豪大饭店现场召开201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0年12月31日9: 30至11:30、13:00至15:00(即2010年12月31日的股票交易时间)。 二、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股权登记日:2010年12月27日 四、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五、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公司整改方案》; 2、审议《关于对公司用1900万元违约金冲抵应收账款事项进行整改的议案》; 3、审议《关于对违规追加重庆超思信息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转让款2050万元事项进行整改的议案》; 4、审议审议《关于不再实施深圳市旭莱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土地项目的议案》; 5、审议《关于整改回笼资金使用计划的议案》; 6、审议《关于重庆超思信息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计提减值准备的议案》; 7、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8、审议《关于增补杨国荣先生为公司董事的议案》; 9、审议《关于增补杨强华先生为公司董事的议案》; 10、审议《关于增补董青先生为公司董事的议案》; 11、审议《关于增补李陆军先生为公司董事的议案》; 12、审议《关于增补喻雪女士为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13、审议《关于增补周国春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14、审议《关于增补毛光年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15、审议《关于增补张华先生为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16、审议《关于增补胡剑飞先生为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17、审议《关于转让流动资产及流动负债的议案》; 18、审议《关于转让重庆超思信息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 六、出席会议对象 1、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等; 2、截止2010年12月27日下午15时闭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委托授权代理人出席会议。 七、现场登记办法: 1、登记手续:符合上述条件的法人股东持股东帐户、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符合上述条件的个人股东持股东帐户、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和委托人股东帐户办理登记手续。 2、登记时间:2010年12月27日上午10:30时至下午14:00时,逾期不予受理。 3、登记地点:重庆君豪大饭店 4、投票规则:投票表决时,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或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网络投票中的一种,不能重复投票。如果同一股份同时通过现场、网络投票,以现场投票为准。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网络多次重复投票,以第一次网络投票为准。 八、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确认与投票程序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公司将使用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全体流通股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流通股股东可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参加网络投票。使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如下: 1、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0年12月31日9:30-11:30,13:00-15:00,投票程序比照上海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 2、本次股东会议的投票代码:738145 投票简称:四维投票 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A、买卖方向为买入投票; B、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临时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代表议案1、2.00代表议案2…,以此类推。具体如下表:
C、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例如,流通股股东操作程序如下
九、其他事项 1、会议有多个待表决的提案,股东可以根据其意愿决定对提案的投票申报顺序。投票申报不得撤单。 2.对同一事项不能多次进行投票,出现多次投票的(网络投票),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3.本次会议有多项表决事项时,股东仅对某项或某几项议案进行网络投票的,即视为出席本次会议,其所持表决权数纳入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数计算,对于该股东未投票或投票不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规定的,按照弃权处理。 4.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到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会议的进程遵照当日通知。 5.对不符合上述要求的申报将作为无效申报,不纳入表决统计。 十、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 023- 61088888 传 真: 023- 61088347 公司邮箱: swelldm@126.com 公司网址: http:// www.swell.com.cn 联 系 人: 李小姐 特此公告。 上海四维国创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公司(本人)出席上海四维国创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全部议案的表决权。 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受托人(签字):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股东帐号: 表决意向:
(注:请根据授权委托人的本人意见,对上述审议事项选择赞成、反对或弃权,并在相应表格内打勾“√”,三者中只能选其一,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则视为授权委托人对审议事项的授权委托无效。) 签署委托日期: 证券代码:600145 证券简称:*ST四维 公告编号:2010—62 上海四维国创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新履行转让子公司股权审批程序 的补充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2010年12月9日,公司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上交所网站公告了《关于重新履行转让子公司股权审批程序的提示性公告》。因公司未能在审议该事项的董事会召开后6个月内发布股东大会通知,根据有关规定,公司将重新召开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上述子公司股权转让的相关事宜。 2010年12月20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重庆监管局《关于督促上海四维国创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补充披露相关事项的监管意见函》(渝证监市函[2010]181号)(以下简称“监管函”),监管函要求公司补充披露将公司未能在6个月内发布股东大会通知的具体原因、目前三家子公司的经营和决策控制情况等事项。现将有关事项补充披露如下: 一、公司未能在6个月内发布股东大会通知的具体原因 公司董事会在审议通过上述子公司股权转让事项后,公司便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规定与有关独立财务顾问以及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进行了接洽,以完善相关材料并向中国证监会申报。在与中介机构沟通过程中,中介机构认为,公司在没有新的资产进入情况下,建议公司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行为与公司下一步的重组相结合同时进行。 因公司的重组在6个月内没有完成,造成公司未能在董事会召开后6个月内发布股东大会通知审议子公司股权转让事宜。 二、三家子公司的经营及决策控制情况 目前,重庆超思信息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四维精美龙头有限公司、重庆亚星银河数码科技股份公司三家子公司管理及经营正常,三家子公司仍按照公司子公司管理办法进行决策管理,并纳入公司会计报表进行核算。 特此公告。 上海四维国创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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