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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简称:亚星锚链 股票代码:601890 江苏亚星锚链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上市公告书(江苏省靖江市东兴镇何德村) 2010-12-27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保荐人(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16-26层) 第一节 重要声明与提示 江苏亚星锚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星锚链”、“公司”、“本公司”或“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上市公告书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诺上市公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证券交易所、其他政府机关对本公司股票上市及有关事项的意见,均不表明对本公司的任何保证。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凡本上市公告书未涉及的有关内容,请投资者查阅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本公司招股说明书全文。 本公司实际控制人陶安祥、陶兴、施建华、陶媛及其亲属施建国、陶良凤,以及自实际控制人处受让股份的股东于士留承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如其担任发行人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则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6个月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本公司股东李汉明、张卫新、王桂琴、吴汉岐、陈永圣、钱秀华、常加红、徐建章承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担任发行人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6个月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本公司除上述以外的其他股东均承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如无特别说明,本上市公告书中的简称或名词的释义与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的相同。 第二节 股票上市情况 一、本上市公告书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并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公告书内容与格式指引》编制而成,旨在向投资者提供有关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A股)上市的基本情况。 二、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 股股票(简称“本次发行”)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1758号文核准。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询价配售与网上资金申购发行相结合的方式。 三、本公司A股股票上市经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发字[2010]35号文批准。本公司发行的A股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证券简称“亚星锚链”,证券代码“601890”;其中本次发行中网上资金申购发行的7,200万股股票将于2010年12 月28日起上市交易。 四、股票上市相关信息 1、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2、上市时间:2010 年12 月28日 3、股票简称:亚星锚链 4、股票代码:601890 5、A 股发行后总股本:360,000,000股 6、本次A 股公开发行的股份数:90,000,000股 7、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期限以及股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 (1)本公司实际控制人陶安祥、陶兴、施建华、陶媛及其亲属施建国、陶良凤,以及自实际控制人处受让股份的股东于士留承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如其担任发行人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则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6个月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2)本公司股东李汉明、张卫新、王桂琴、吴汉岐、陈永圣、钱秀华、常加红、徐建章承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担任发行人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6个月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3)本公司除上述以外的其他股东均承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8、本次上市股份的其他锁定安排 本次发行网下向询价对象询价配售的1,800万股股份锁定期为3个月,锁定期自本次网上资金申购发行的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计算。 9、本次上市的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的股份 本次发行中网上资金申购发行的7,200万股股份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 10、股票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11、上市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节 发行人、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1、中文名称:江苏亚星锚链股份有限公司 2、英文名称:Asian Star Anchor Chain Co., Ltd 3、注册资本:27,000万元(本次公开发行前) 4、法定代表人:陶安祥 5、住所:江苏省靖江市东兴镇何德村 6、经营范围:船用锚链、船舶配件及锚链附件产品制造;本企业自产产品及相关技术出口业务;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备品备件、零配件及相关技术进口业务。 7、主营业务:本公司是世界上最大的锚链和系泊链供应商,在锚链和系泊链制造方面拥有许多的科研成果和自主核心技术,生产的各种规格锚链、系泊链及其附件,为世界各地的船舶和海洋工程设施配套。本公司的主营业务包括船用锚链、海洋工程系泊链两个业务板块。 8、所属行业:交通运输设备制造业 9、电话号码:0523-84686986 10、传真号码:0523-84686659 11、互联网网址:www.anchor-chain.com 12、电子信箱:whq@asac.cn 13、董事会秘书:吴汉岐 14、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名单 (1)截至本上市公告书刊登之日,本公司董事名单如下:
(2)截至本上市公告书刊登之日,本公司监事名单如下:
(3)截至本上市公告书刊登之日,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名单如下:
15、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票、债券情况 (1)直接持股情况 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情况如下表所示: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的近亲属持有本公司股份情况如下:
除此之外,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其近亲属不存在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的情况。 (2)间接持股情况 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公司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的情况。 二、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陶安祥先生是公司的控股股东,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陶安祥、施建华、陶兴、陶媛四人,其中,施建华为陶安祥的配偶,陶安祥与陶兴为父子关系,陶安祥与陶媛为父女关系,上述四人共合计持有公司50.82%的股权。公司实际控制人近三年未发生变化。 陶安祥先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身份证号码为321024195804054012,住所为江苏省靖江市东兴镇何德村何德庄98号。 陶兴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身份证号码为321282199003024019,住所为江苏省靖江市东兴镇何德村何德庄98号。未在本公司担任职务,现就读于澳大利亚墨尔本大学,为在校大学生。 施建华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身份证号码为321024197001044020,住所为江苏省靖江市东兴镇何德村何德庄98号。 陶媛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身份证号码为310105198104272040,住所为上海市浦东新区花木镇锦和路99弄38号。 三、股东情况 1、本次发行前后的股本结构
2、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本次发行后、上市前,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第四节 股票发行情况 一、发行数量:90,000,000股 二、发行价格:22.5元/股 三、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询价配售与网上资金申购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其中网下向询价对象配售1,800万股,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7,200万股。 四、募集资金总额及注册会计师对资金到位的验证情况 1、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为202,500万元。 2、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2010年12月22日对本次发行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苏公W[2010]B142号)。 五、发行费用总额及项目、每股发行费用 1、本次发行费用总计为71,900,000.00元,主要包括: (1)承销及保荐费:65,250,000元 (2)审计及验资费:2,840,000元 (3)律师费:820,000元 (4)信息披露费:2,600,000元 (5)股权登记费:360,000元 (6)其他发行费用:30,000元 2、每股发行费用为0.80元。(每股发行费用=发行费用总额/本次发行股本) 六、募集资金净额:1,953,100,000元。 七、发行后每股净资产:7.47元(按本次发行后净资产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其中,本次发行后的净资产为2010年6月30日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加上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之和)。 八、发行后每股收益:0.52元(按2009年度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第五节 其他重要事项 本公司在招股意向书刊登日至上市公告书刊登前,没有发生可能对本公司有较大影响的重要事项,具体如下: 1、本公司主营业务目标进展情况正常。 2、本公司所处行业和市场未发生重大变化。 3、本公司接受或提供的产品及服务价格未发生重大变化。 4、本公司没有发生未履行法定程序的关联交易,且没有发生未在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重大关联交易。 5、本公司未进行重大投资。 6、本公司未发生重大资产(或股权)购买、出售及置换。 7、本公司住所没有变更。 8、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没有变化。 9、本公司未发生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10、本公司未发生除正常经营业务之外的重大对外担保等或有事项。 11、本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未发生重大变化。 12、本公司未发生其他应披露的重大事项。 第六节 上市保荐机构及其意见 一、上市保荐机构基本情况 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何如 住所:深圳市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16-26层 电话:0755-82130833 传真:0755-82130620 保荐代表人:马军、董宇 二、上市保荐机构的推荐意见 上市保荐机构认为,亚星锚链申请A股股票上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亚星锚链A股股票具备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条件。国信证券愿意推荐亚星锚链的A股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并承担相关保荐责任。
江苏亚星锚链股份有限公司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12月26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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