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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0-12-28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股票代码:000686 股票简称:东北证券 公告编号:2010-058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1.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议案的情况;

  2.本次会议无新议案提交表决。

  二、会议通知情况

  2010年12月10日,公司董事会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刊登了《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0年12月27日9:00点;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7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采用现场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矫正中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合计6人,代表股份数439,737,535股,占公司总股份数的68.78%。

  五、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大会通过现场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成员的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逐项审议)

  1.1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选举矫正中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赞成439,737,535股,占有效表决权股数的100%;

  反对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数的0%;

  弃权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数的0%;

  此议案获得通过。

  (2)选举宋尚龙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赞成439,737,535股,占有效表决权股数的100%;

  反对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数的0%;

  弃权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数的0%;

  此议案获得通过。

  (3)选举高福波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赞成439,737,535股,占有效表决权股数的100%;

  反对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数的0%;

  弃权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数的0%;

  此议案获得通过。

  (4)选举李廷亮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赞成439,737,535股,占有效表决权股数的100%;

  反对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数的0%;

  弃权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数的0%;

  此议案获得通过。

  (5)选举邱荣生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赞成439,737,535股,占有效表决权股数的100%;

  反对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数的0%;

  弃权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数的0%;

  此议案获得通过。

  (6)选举孙晓峰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赞成439,737,535股,占有效表决权股数的100%;

  反对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数的0%;

  弃权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数的0%;

  此议案获得通过。

  (7)选举杨树财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赞成439,737,535股,占有效表决权股数的100%;

  反对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数的0%;

  弃权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数的0%;

  此议案获得通过。

  (8)选举田奎武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赞成439,737,535股,占有效表决权股数的100%;

  反对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数的0%;

  弃权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数的0%;

  此议案获得通过。

  1.2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选举谢安山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赞成439,737,535股,占有效表决权股数的100%;

  反对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数的0%;

  弃权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数的0%;

  此议案获得通过。

  (2)选举李恒发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赞成439,737,535股,占有效表决权股数的100%;

  反对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数的0%;

  弃权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数的0%;

  此议案获得通过。

  (3)选举石少侠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赞成439,737,535股,占有效表决权股数的100%;

  反对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数的0%;

  弃权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数的0%;

  此议案获得通过。

  (4)选举曹和平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赞成439,737,535股,占有效表决权股数的100%;

  反对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数的0%;

  弃权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数的0%;

  此议案获得通过。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李维雄先生、独立董事徐铁君先生、独立董事杜少先先生任期届满后,不再继续担任公司董事,公司对李维雄先生、徐铁君先生、杜少先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2、《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的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逐项审议)

  (1)选举唐志萍女士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

  表决结果:赞成439,737,535股,占有效表决权股数的100%;

  反对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数的0%;

  弃权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数的0%;

  此议案获得通过。

  (2)选举刘树森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

  表决结果:赞成439,737,535股,占有效表决权股数的100%;

  反对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数的0%;

  弃权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数的0%;

  此议案获得通过。

  (3)选举王化民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

  表决结果:赞成439,737,535股,占有效表决权股数的100%;

  反对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数的0%;

  弃权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数的0%;

  此议案获得通过。

  (4)选举滕旭旺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

  表决结果:赞成439,737,535股,占有效表决权股数的100%;

  反对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数的0%;

  弃权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数的0%;

  此议案获得通过。

  (5)选举何建芬女士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

  表决结果:赞成439,737,535股,占有效表决权股数的100%;

  反对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数的0%;

  弃权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数的0%;

  此议案获得通过。

  (6)选举高宝祥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

  表决结果:赞成439,737,535股,占有效表决权股数的100%;

  反对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数的0%;

  弃权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数的0%;

  此议案获得通过。

  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金光日先生、常秋萍女士、张书杰先生任期届满后,不再继续担任公司监事职务,公司对金光日先生、常秋萍女士、张书杰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六、律师见证情况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德恒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杨继红、李晓明

  3.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等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七、备查文件

  1.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 北京市德恒律师事务所关于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股票代码:000686 股票简称:东北证券 公告编号:2010-059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10年12月27日在公司7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12人,实际出席董事10人,有2名董事以书面授权委托的形式出席会议,其中:董事李廷亮先生由于出差书面委托董事宋尚龙先生代为出席并代为行使表决权,董事田奎武先生由于出差书面委托董事孙晓峰先生代为出席并代为行使表决权。本次会议符合法律、法规等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矫正中先生主持,以记名投票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选举公司董事矫正中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为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本议案。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副董事长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选举公司董事杨树财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期为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本议案。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董事会战略决策管理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选举公司董事矫正中先生、董事宋尚龙先生、董事高福波先生、董事杨树财先生、独立董事曹和平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战略决策管理委员会委员。

  按照《公司董事会战略决策管理委员会工作规则》的规定,由公司董事长矫正中先生担任战略决策管理委员会主任委员。

  表决结果:【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本议案。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选举公司独立董事曹和平先生、独立董事谢安山先生、董事孙晓峰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委员。

  表决结果:【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本议案。

  同时,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选举独立董事曹和平先生为主任委员。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选举公司独立董事李恒发先生、独立董事石少侠先生、董事邱荣生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

  表决结果:【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本议案。

  同时,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选举独立董事李恒发先生为主任委员。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董事会风险控制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选举公司独立董事李恒发先生、独立董事曹和平先生、董事田奎武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风险控制委员会委员。

  表决结果:【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本议案。

  同时,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风险控制委员会选举独立董事李恒发先生为主任委员。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裁的议案》,

  聘任杨树财先生为公司总裁,任期为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本议案。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裁的议案》,

  经公司总裁提名,聘任张兴志先生、何俊岩先生、郭来生先生、王安民先生为公司副总裁,任期为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本议案。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经公司总裁提名,聘任何俊岩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为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本议案。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合规总监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长提名,聘任李春女士为公司合规总监,任期为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本议案。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长提名,聘任徐冰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为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本议案。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因工作需要,聘任于雷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为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本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的聘任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符合《公司法》、《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相应任职资格条件,并已经取得了中国证监会认可的证券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未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亦没有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

  3、同意聘任杨树财先生为公司总裁,聘任张兴志先生、何俊岩先生、郭来生先生、王安民先生为公司副总裁,聘任何俊岩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聘任李春女士为公司合规总监,聘任徐冰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特此公告。

  附件:候选人简历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附件:候选人简历

  矫正中先生,1950年7月出生,中共党员,经济学硕士,中国注册会计师。曾任吉林省财政厅工交企业财务处副处长(正处级);吉林省长岭县副县长;吉林省财政厅文教行政财务处处长;吉林省财政厅副厅长、厅长兼吉林省地税局局长;吉林省政府秘书长兼办公厅主任、副省长,兼吉林市代市长、书记;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

  矫正中先生没有受中国证监会稽查、行政处罚、通报批评及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的情形,未在本公司的股东单位任职,未持有本公司股票。

  杨树财先生,1963年12月出生,中共党员,大专学历,高级会计师,中国注册会计师,中国证券业协会财务会计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第三届投资银行业委员会委员,吉林省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委,第十三届长春市人大代表,长春市特等劳动模范,吉林省五o一劳动奖章获得者,吉林省劳动模范,吉林省人民政府第三届决策咨询委员。曾任职吉林省财政厅、吉林会计师事务所涉外业务部主任;广西北海吉兴会计师事务所主任会计师;吉林会计师事务所副所长;东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财务总监、副总裁、总裁;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党委副书记。

  杨树财先生没有受中国证监会稽查、行政处罚、通报批评及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的情形,未在本公司的股东单位任职,未持有本公司股票。

  张兴志先生,1958年11月出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研究员。曾任吉林省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宏观处处长;吉林省体改委产业与市场处处长;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助理、副总裁;东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副总裁;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纪委书记。

  张兴志先生没有受中国证监会稽查、行政处罚、通报批评及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的情形,未在本公司的股东单位任职,未持有本公司股票。

  何俊岩先生,1968年4月出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高级会计师、中国注册会计师、中国注册资产评估师,吉林省总会计师协会副会长。曾任东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计划财务部总经理,客户资产管理总部总经理;福建凤竹纺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东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财务总监;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财务总监。

  何俊岩先生没有受中国证监会稽查、行政处罚、通报批评及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的情形,未在本公司的股东单位任职,未持有本公司股票。

  郭来生先生,1965年7月出生,中共党员,博士研究生。曾任东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金融与产业研究所所长;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管理总部总经理、总裁助理;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

  郭来生先生没有受中国证监会稽查、行政处罚、通报批评及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的情形,未在本公司的股东单位任职,未持有本公司股票。

  王安民先生,1962年3月出生,硕士研究生,高级工程师。曾任哈尔滨市信息中心数据库部副主任;哈尔滨国际信托投资公司技术部经理、证券部副经理;江海证券经纪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助理、合规总监;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

  王安民先生没有受中国证监会稽查、行政处罚、通报批评及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的情形,未在本公司的股东单位任职,未持有本公司股票。

  李春女士,1963年3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高级经济师。曾任吉林财税专科学校科员;吉林省信托投资公司文化活动中心营业部经理;东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长春解放大路营业部总经理、人力资源部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兼总裁办公室主任、合规风险管理部总经理;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合规风险管理部总经理、合规总监。

  李春女士没有受中国证监会稽查、行政处罚、通报批评及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的情形,未在本公司的股东单位任职,未持有本公司股票。

  徐冰先生,1964年6月出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曾任吉林省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办公室主任;东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延吉证券营业部总经理、杭州证券营业部总经理、北京总部总经理;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董事会秘书、证券部总经理。

  徐冰先生没有受中国证监会稽查、行政处罚、通报批评及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的情形,未在本公司的股东单位任职,未持有本公司股票。

  于雷先生,1976年7月出生,中共党员,会计学硕士,高级会计师,具有中国注册会计师专业资格证。曾任职吉林大学产业管理处财务科;吉大德固赛高性能聚合物(长春)有限公司财务部;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于雷先生没有受中国证监会稽查、行政处罚、通报批评及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的情形,未在本公司的股东单位任职,未持有本公司股票。

  股票代码:000686 股票简称:东北证券 公告编号:监2010-007'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10年12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9名,实际出席监事7名,有2名监事以书面授权委托的形式出席会议,其中:监事王化民先生由于出差委托监事刘树森先生代为出席并代为行使表决权,监事梁化军先生由于出差委托监事王天文先生代为出席并代为行使表决权。本次监事会会议符合法律、法规等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唐志萍女士主持,以记名投票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监事长的议案》,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选举公司监事唐志萍女士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长,聘任期限自本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监事会届满为止。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本议案。

  特此公告。

  附件:唐志萍女士个人简历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唐志萍女士:1950年6月出生,中共党员,经济学硕士,经济师,第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曾任吉林省松江河林业局财务科会计,团委副书记,团委书记,党委常委,党委副书记,副局长、党委常委;吉林省商业厅副厅长、党组成员;吉林省贸易厅副厅长、党组成员;吉林省地方税务局副局长、党组成员,局长、党组书记。2010年5月退休。现任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长。

  唐志萍女士与公司第一大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和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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