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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150 证券简称:宜华地产 公告编号: 2010-40 宜华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0-12-28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宜华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10年12月27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12月20日以电邮和电话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7人,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7人。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汕头市中海房地产公司借款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的议案》; 因公司经营需要,董事会同意公司向汕头市中海房地产公司(以下简称"中海公司")借款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用于补充公司的流动资金,借款方式为信用借款,借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的基准利率计算,具体借款额、借款期限以公司与中海产公司签订的相关借款合同为准。 中海公司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公司于2010年8月25日,与中海公司签订《借款合同》,已向中海公司借款4850万元。4850万元借款纳入2亿元借款额度内。 表决结果:表决票7票,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公司〈印章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表决票7票,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公司〈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表决票7票,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第二、三项议案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的公告。 特此公告。 宜华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12月27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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