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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富士通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0-12-28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156 证券简称:通富微电 公告编号:2010-048 南通富士通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南通富士通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10年12月22日以书面通知、传真及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10年12月27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要求。公司全体11名董事:石明达先生、石磊先生、高峰先生、章小平先生、柏木茂雄先生、大竹浄先生、福井明人先生、马汉坤先生、刘剑文先生、蒋守雷先生和严晓建先生均在表决票上行使了表决权。公司董事会成员在表决之前,对审议的议案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和审议,并在此基础上形成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0】1590号文件核准,公司于2010年11月16日成功公开增发59,066,700股人民币普通股,上述公开增发的股份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 董事会同意将公司的注册资本由347,100,000元增加至406,166,700元。 本议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董事会将尽快办理修改公司章程、变更注册资本及变更工商登记等相关事宜。 表决结果为:赞成票:十一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0】1590号文件核准,公司于2010年11月16日成功公开增发59,066,700股人民币普通股,上述公开增发的股份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董事会同意根据本次公开增发情况修改《公司章程》中与注册资本、股本相关的条款。具体内容如下: 1. 修改第5条: 修改前: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47,100,000元。 修改后: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06,166,700元。 2. 修改第17条: 修改前:公司股份总数为347,100,000股,均为普通股。 修改后:公司股份总数为406,166,700股,均为普通股。 表决结果为:赞成票:十一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0-050号公告。 表决结果为:赞成票:十一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四、审议通过了《召开2011年第1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0-051号公告。 表决结果为:赞成票:十一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董事会决定将以上议案1和议案2提交公司2011年第1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公告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南通富士通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12月27日 证券代码:002156 证券简称:通富微电 公告编号:2010-049 南通富士通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2010年12月27日,南通富士通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要求。公司全体3名监事:张洞先生、戴玉峰女士和曲渕景昌先生均在表决票上行使了表决权。公司监事会成员在表决之前,对审议的议案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和审议,并在此基础上形成了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 监事会同意以募集资金279,157,488.47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 表决结果为:赞成票:三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南通富士通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0年12月27日 证券代码:002156 证券简称:通富微电 公告编号:2010-050 南通富士通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1590号文件核准,南通富士通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0年11月16日向社会公开增发人民币普通股(A股)59,066,700股。上述公开增发的股份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增发价格为16.93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999,999,231.00元,扣除发行费用37,739,035.94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962,260,195.06元。募集资金已于2010年11月22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京都天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已对上述资金进行了验证,并出具了京都天华验字(2010)第173号《验资报告》。 为加快项目建设步伐,更好的把握市场机会,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利用自筹资金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了先行投入。 根据京都天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京都天华专字(2010)第1926号《关于南通富士通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截至2010年11月22日,公司已利用自筹资金预先投入2010年公开增发A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如下: 单位:元(人民币)
根据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6个月内,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后,公司可以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现将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意见 2010年12月27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以募集资金279,157,488.47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 二、监事会意见 2010年12月27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以募集资金279,157,488.47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马汉坤、刘剑文、蒋守雷和严晓建对本事项发表如下意见:公司将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279,157,488.47元,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279,157,488.47元。 四、会计师鉴证报告 京都天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2010年12月25日出具京都天华专字(2010)第1926号《关于南通富士通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认为:通富微电公司管理层编制的《南通富士通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专项说明》与实际情况相符。 五、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保荐代表人王苏望、刘丽华经核查,发表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南通富士通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保荐意见》,认为:通富微电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行为,未违反有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承诺,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且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故置换行为真实、合规,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279,157,488.47元进行置换。 特此公告。 南通富士通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12月27日 证券代码:002156 证券简称:通富微电 公告编号:2010-051 南通富士通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召开2011年第1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根据《公司法》与《南通富士通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决定于2011年1月26日召开南通富士通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1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时间:2011年1月26日 上午10点 2.会议地点:南通鹏欣国宾花园大酒店(南通市山水路1号) 3.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会议召开方式:采用现场投票的表决方式 5.股权登记日:2011年1月19日 6.出席对象: (1)截止2011年1月19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或股东代理人); (2)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保荐机构代表; (4)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的股东。 二、会议内容 1.审议《关于增加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 2.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三、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出席会议须持有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法人代表证明书和身份证;委托代理人出席的,须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证券帐户卡及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帐户卡、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传真或信函在2011年1月25日17:00 前送达或传真至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2、登记时间:2011年1月24日至25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5:00。 3、登记地点:江苏省南通市崇川路288号南通富士通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四、联系方式 本公司地址: 江苏省南通市崇川路288号 电话:0513-85058919;传真:0513-85058929 邮编:226006 联系人: 董事会秘书:钱建中;证券事务代表:蒋澍 五、其他事项 会期半天,参加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六、授权委托书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南通富士通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1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下表指示代为行使表决权。若本人(本公司)无指示,则受托人可自行斟酌投票表决。
委托股东姓名及签章: 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股东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股票帐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委托有效期: 注:1、请在上述选项中打“√”; 2、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无效; 3、授权委托书复印有效。 特此公告。 南通富士通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0年12月27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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