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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国际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0-12-28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股票简称:国际实业 股票代码:000159 编号:2010-94

新疆国际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新疆国际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10年12月14日以书面形式发出通知,2010年12月24日上午在公司11楼会议室召开会议,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7名,到会董事分别是董事长丁治平、董事王炜、李润起、康丽华、张杰夫,独立董事张海霞、陈建国,副董事长马永春因出差,书面授权董事康丽华代为行使表决权,独立董事信晓东因出差,书面授权独立董事陈建国代为行使表决权。会议由董事长丁治平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管列席了会议。出席会议并拥有表决权的董事超过董事会人数的一半,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二、议案审议情况

会议经过认真审议,以书面表决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增持新疆中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50%股权的议案》;依据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方案,为尽快取得控股子公司新疆中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油化工”)剩余50%股权,实现对中油化工的全资控股,以实施公司能源产业发展计划,公司决定受让张亚东持有的中油化工50%股权,受让价格9500万元,以公司自有资金支付,待公司履行完毕变更募集资金投向审批程序后,再行置换预先已投入的自有资金。本次交易完成后,本公司将持有新疆中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100%股权。本次收购事宜已经公司201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重大资产出售、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确定,并经证监会核准通过,本次收购事项属于董事会决策范畴。

该议案经表决,同意:9票,反对0票 ,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向的议案》;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从公司发展战略考虑,公司决定变更募集资金9500万元用于置换公司受让张亚东所持中油化工剩余50%股权先期支付的自有资金。

该议案经表决,同意:9票,反对0票 ,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公司决定以闲置募集资金45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6个月。

该议案经表决,同意:9票,反对0票 ,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定于2011年1月12日召开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该议案经表决,同意:9票,反对0票 ,弃权0票

上述议案(二)、(三)将提交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新疆国际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0年12月 28日

股票简称:国际实业 股票代码:000159 编号:2010-95

新疆国际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新疆国际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10年12月14日以书面形式发出通知,2010年12月24日上午在公司11楼会议室召开会议,会议应到监事5名,亲自参会监事5名,到会监事分别是监事长张彦夫、监事韩召海、李恒、刘健翔、郭光炜,会议由监事长张彦夫主持,会议的召开和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议案审议情况

会议经过认真审议,以书面表决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增持新疆中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50%股权的议案》;

依据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方案,为尽快取得控股子公司新疆中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油化工”)剩余50%股权,实现对中油化工的全资控股,以实施公司能源产业发展计划,公司决定受让张亚东持有的中油化工50%股权,受让价格9500万元,以公司自有资金支付,待公司履行完毕变更募集资金投向审批程序后,再行置换预先已投入的自有资金。本次交易完成后,本公司将持有新疆中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100%股权。

该议案经表决,同意:5票,反对0票 ,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向的议案》;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从公司发展战略考虑,公司决定变更募集资金9500万元用于置换公司受让张亚东所持中油化工剩余50%股权先期支付的自有资金。

该议案经表决,同意:5票,反对0票 ,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公司决定以闲置募集资金45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6个月。

该议案经表决,同意:5票,反对0票 ,弃权0票

上述议案二、三将提交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1、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新疆国际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0年12月 28日

股票简称:国际实业 股票代码:000159 编号:2010-96

关于增持新疆中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

50%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依据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方案,为尽快取得控股子公司中油化工剩余50%股权,实现对中油化工的全资控股,以实施公司能源产业发展计划,2010年12月24日,公司与控股子公司新疆中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油化工”)自然人股东张亚东签订股权转让协议,本公司拟受让张亚东持有的中油化工50%股权,受让价格9500万元,本次交易完成后,本公司将持有中油化工100%股权。

中油化工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本次收购事宜已经公司201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重大资产出售、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确定,并经证监会核准通过,本次收购事项属于公司董事会议事范畴。

交易对方张亚东与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股东均无关联关系,故本次增持不构成关联交易,本次交易为非关联交易。

二、交易对方介绍

自然人张亚东,国籍中国,家庭住址乌鲁木齐市天山区幸福路2号,持有中油化工50%股权,现为中油化工董事。

张亚东与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均无关联关系,上述人员与本公司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和人员等方面均无关联关系。

三、交易标的情况

本次交易标的为中油化工50%股权。

1、基本情况

新疆中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地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王家沟工业园区,注册资本30,000万元,法定代表人马永春,注册号650106050000502,主要经营汽油、柴油、煤油、燃料油、溶剂油、润滑油、石油气、易燃液体的批发,煤炭加工、销售,仓储服务;石油化工产品;铁路运输代理服务,房屋租赁,进出口贸易。本公司持有其50%股权,自然人张亚东持有其50%股权,本公司为控股股东。

2、财务情况

根据五洲松德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 截止2010年6月30日,中油化工总资产为56,473万元, 负债总额40,004万元, 股东权益16,468万元, 营业收入26,447万元, 净利润1,219万元。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和定价原则

(一)协议主要条款

1、张亚东同意将持有的中油化工50%的股权转让给本公司,本公司同意受让,股权转让完成后国际实业持有中油化工100%的股权。

2、本次交易股权价款金额为9500万元,于股权变更完成日30个工作日内支付股权转让款。

3、张亚东承诺,对其拟转让给国际实业的股权拥有完全处分权,保证该股权没有设定质押,保证股权未被查封,并免遭第三人追索,不存任何限制或禁止受让人获取股权后行使股东权利的负担。

4、张亚东承诺,张亚东先生于“增资协议”签订前、后向国际实业、中油化工及其子公司出具的所有承诺(包括与国际实业共同做出的股东会决议、签署的补充协议中做出的承诺)应当继续履行,直至所有承诺完全兑现为止。对于中油化工及其子公司基于增资协议签订之前的事实发生的任何负债及导致中油化工及子公司资金流出的负担,包括但不限于或有负债、对政府的各类应付款,应当缴纳的税金及费用,各类应当对外赔付的款项由转让方承担,本协议约定的股权转让价款付款条件成就时受让方可直接从股权转让价款中扣除。

5、税费承担

因签订、履行本协议产生的各项税费,由转让方和受让方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确定的缴纳主体各自承担,缴纳方式按照国家法律、法规有关规定执行。

6、本协议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各方应相互配合将股权变更登记所需各自出具的文件准备完毕并提交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工商局。

(二)定价依据

2009年3月6日双方签署《增资扩股协议》,其中对国际实业受让剩余股权作出了相应约定,根据中国证监会审核通过的本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方案,双方协商定价确定本次交易价格为9500万元。

五、本次收购的其他安排

1、本次收购不存在人员安置及资产转移等情形;本次交易不会产生关联交易及与关联人同业竞争的情形;

2、本次收购资金,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暂以公司自有资金支付,待公司履行完毕变更募集资金审批程序后,公司将通过变更9500万元募集资金用途用于置换预先已投入收购股权的自有资金。

六、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2009年3月6日,本公司与自然人张亚东签订了《增资扩股协议》,增资1亿元持有中油化工50%股权,2009年6月5日,双方签署《补充协议》,本公司通过董事会改选获得中油化工控制权,该事项作为重大资产重组事宜于2010年10月29日获得证监会审核通过。根据审核通过重大资产重组方案,公司将最迟不晚于2011年4月30日前完成对张亚东所持剩余股权的受让。鉴于上述原因,为尽快实施对中油化工的全资控股,打造公司能源产业链,公司做出收购中油化工剩余50%股权的决定。

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以中油化工为平台,合理规划油品经营格局,充分发挥中油化工现有的油气及化工产品仓储设施、铁路专用线和完善的成品油、燃料油营销及配送网络的优势,提高设备和渠道的利用率,结合新疆区位优势和本公司既有的“燃料油进口资质”及多年来积累的能源贸易优势,做大做强中油化工油品产、储、销、运产业链,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公司通过实现对中油化工的全资控股,可以充分保障公司在中油化工业务规划的实施和分享中油化工未来经营带来的增长收益。

新疆国际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12月28日

股票简称:国际实业 股票代码:000159 编号:2010-97

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概述

2008年1月30日公司取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08]178号《关于核准新疆国际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2008年2月22日公司完成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工作,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41,936.92万元(净额),本次募集资金主要投向是通过增资新疆国际煤焦化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煤焦化公司”),进而用于投资建设二期“70万吨/年捣固焦技改工程”项目。

为充分利用原有一期焦化项目生产线,2008年9月8日经公司2008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变更募集资金7700万元用于投资一期2*20孔焦化扩建工程,该项目已按计划建成并于2009年4月底投产并产生效益。

鉴于公司对煤焦化公司进行重组,重组完成后国际实业不再直接持有煤焦化公司股权,根据国际实业201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在收到股权转让款后,按照股权交割时点的募集资金余额(34900.27万元),将同等数量现金转入国际实业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待明确了投资项目后,再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实施投资项目。截止2010年12月23日公司本部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已转入同等数量资金,余额为34900.27万元,并与银行及保荐机构重新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拟决定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向,本次拟变更募集资金投向为“受让新疆中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油化工”)剩余50%股权”,交易价格9500万元,公司先以自有资金支付上述股权受让款,待公司履行完毕变更募集资金投向审批程序后,再行置换预先已投入的自有资金。

交易对方张亚东与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股东均无关联关系,本次拟变更募集资金投向不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拟变更募集资金投向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二、无法实施原项目的具体原因

原募集资金主要投向:通过增资煤焦化公司,进而用于投资建设二期“70万吨/年捣固焦技改工程”项目。2008年3月,公司将本次所募集资金41936.92万元全部用于增资新疆国际煤焦化有限责任公司。

鉴于公司对煤焦化公司进行重组,不再直接持有煤焦化公司股权,不再拥有原项目的实施权,2010年5月5日,公司201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向的议案》,决定在收到股权转让款后,按照股权交割时点的募集资金余额,将同等数量现金转入国际实业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待明确了投资项目后,再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实施投资项目。

三、新募集资金项目介绍

公司拟变更募集资金总额9500万元,用于置换公司受让新疆中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剩余50%股权预先已投入的自有资金。

变更前项目情况变更后项目情况
项目名称总投资(万元)募集资金额(万元)项目名称总投资(万元)募集资金投入(万元)
收购中油化工剩余50%股权95009500
变更前募集资金余额34900.27变更后募集资金余额25400.27

中油化工,注册地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王家沟工业园区,注册资本30,000万元,法定代表人马永春,注册号650106050000502,主要经营汽油、柴油、煤油、燃料油、溶剂油、润滑油、石油气、易燃液体的批发,煤炭加工、销售,仓储服务;石油化工产品;铁路运输代理服务,房屋租赁,进出口贸易。本公司持有其50%股权,自然人张亚东持有其50%股权,本公司为控股股东。

收购完成后,公司将全力推进中油化工的业务升级,扩大流动资金规模,完善内部管理及运营机制,适当减少银行负债,扩大各项业务发展,提高市场占有率,确保公司经营效益稳步增长,建立公司持续稳定的发展机制。

1、大力投入技改,扩大产能

中油化工拥用的一套15万t/a常压蒸馏装置及一套异构化生产装置,公司将对其进行技改,届时产品将更加丰富,成本将降低,竞争力加大。同时公司将发挥自身优势,通过进口以及和中石油中石化进行项目合作,使其有充分的原料供应,满足常压蒸馏装置及异构化生产装置的需求量,生产出更多的下游产品。

2、发挥仓储优势,优化仓储管理模式

该公司建有完善的油、气仓储设施,公司将对仓储设备进行技改,优化收发装置,在充分满足自储后,其余油、气罐可进行代储,增加公司经营收益。

3、优化铁路专用线,增强运力

该公司拥有铁路专用线8条。铁路专用线接卸能力为120万吨/年。公司将优化铁路专用线管理模式,充分利用发挥专用线的优势,节约成本,提高接卸能力,总体增强专用线运力。

综上所述,本次变更募集资金,可以使募集资金尽快产生效益,符合公司发展的长期利益。

四、独立董事、监事会对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向的意见

独立董事意见:我们作为独立董事,就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向事宜进行了认真分析,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公司本次变更募集资金9500万元用于置换公司受让张亚东所持中油化工剩余50%股权先期支付的自有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对提高公司的整体效益有积极的促进作用,本次募集资金的变更,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没有违反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作为独立董事,同意国际实业本次部分募集资金变更投向的安排,同意董事会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意见: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变更募集资金的议案,公司监事会认为:中油化工资产优良,油品产业具有广阔的发展前景,公司增持中油化工50%股权,获得其100%控股权,有利于公司对油品产业进行全面规划,推进中油化工的业务升级,促进公司油品产业发展;变更募集资金9500万元用于置换公司受让张亚东所持中油化工剩余50%股权先期支付的自有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对提高公司的整体效益有积极的促进作用;本次募集资金的变更不存在违反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同意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变更投向的安排。

五、保荐机构意见对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向的意见

光大证券作为保荐机构认为:鉴于国际实业已经出售了煤焦化公司,根据国际实业201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在收到股权转让款后,按照股权交割时点的募集资金余额同等数量现金34900.27万元转入国际实业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国际实业应将该笔资金重新规划募投项目,并履行相应程序。

从国际实业发展战略和落实重组承诺考虑,我们认为国际实业本次变更募集资金9500万元用于置换公司以自有资金受让张亚东所持中油化工剩余50%股权,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对提高公司的整体效益有积极的促进作用,本次募集资金的变更,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没有违反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本保荐机构同意董事会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在履行相关法定程序并信息披露后方可使用该笔募集资金。

六、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说明

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向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待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新疆国际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12月28日

股票简称:国际实业 股票代码:000159 编号:2010-98

关于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情况

2008年1月30日公司取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08]178号《关于核准新疆国际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2008年2月22日公司完成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工作,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为人民币41,936.92万元(净额)。 2008年9月8日经公司2008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变更募集资金7700万元用于投资一期2*20孔焦化扩建工程,该项目已按计划建成并于2009年4月底投产并产生效益。截至目前募集资金余额为34900.27万元。

鉴于国际实业对煤焦化公司进行重组,重组完成后国际实业不再直接持有煤焦化公司股权,根据国际实业201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在收到股权转让款后,按照股权交割时点的募集资金余额,将同等数量现金转入国际实业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待明确了投资项目后,再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实施投资项目。截止2010年12月23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已转入同等数量资金,余额为34900.27万元。

二、本次拟以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一)补充流动资金计划

公司拟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计划短期内以闲置募集资金4500万元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6个月。

(二)流动资金的使用计划

本次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直接或间接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

(三)补充流动资金原因

由于公司贸易业务对资金需求较大,加之年度内公司贷款额增大,贷款利率不断提高,财务费用较高,为保障公司本部贸易及经营性资金需求,降低财务费用,拟暂时以闲置的募集资金4500万元补充流动资金。根据现行同期借款利率计算,预计可节约财务费用约120万元。

(四)募集资金归还来源

公司经营业务稳定,出售煤焦化公司股权转让款将陆续收回,公司现有产业的盈利能力足以保障募集资金的归还,公司计划在资金使用6个月内归还至募集资金存款专户,确保按期归还募集资金。

三、独立董事意见

作为独立董事,我们就本次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安排,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单次补充流动资金时间未超过6个月;不直接或间接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保荐机构为此也出具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公司制定有《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使用的审批程序和操作程序作了详细的规定,作为独立董事,同意新疆国际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闲置的4500万元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安排,同意董事会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保荐机构意见

光大证券作为保荐机构认为:本次以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事宜有助于缓和公司业务短期流动资金紧张的情况,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因此,光大证券同意,本次以部分闲置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事宜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在完成必要的法律程序和信息披露后,方可使用。

公司将按计划于不早于2010年12月28日使用上述款项,并于不迟于2011年6月28日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本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新疆国际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12月 28日

股票简称:国际实业 股票代码:000159 编号:2010-99

新疆国际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新疆国际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司定于2011年1月12日召开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1年1月12日(周三)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为: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为2011年1月12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股票交易时间)。

(2)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1年1月11日15:00至2011年1月12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召开地点:新疆国际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3、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网络或其他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5、出席对象:

(1)凡是2011年1月7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法律顾问

(4)其他相关人员。

二、会议审议事项

序号议案名称
议案一《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向的议案》
议案二《关于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上述议案须经公司股东大会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上述议案的详细情况请查阅2010年12月28日《证券时报》和巨潮咨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公告。

三、现场股东大会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证券帐户;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委托书、委托授权人证券帐户;法人股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会议登记时间:2011年1月10日--2011年1月11日(工作日上午10:00-14:00,下午15:30-19:30)

3、登记地点:新疆国际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4、受托行使表决权人需登记和表决时提交文件的要求:

(1)个人股东: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委托书、委托授权人证券帐户;

(2)法人股股东: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和持股凭证。

四、参与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股东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在本次会议上,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交易系统或网络系统参加网络投票。

1、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

(1)本次会议通过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为2011年1月12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投票程序比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

(2)深市投资者投票代码:360159,投票简称:国际投票。

(3)股东投票的具体流程

①买卖方向为买入投票;

②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00元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一,2.00元代表议案二,依次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价格分别申报。

议案序号议案内容对应申报价格
总议案表示对以下议案一、议案二所有议案统一表决100.00元
议案一《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向的议案》1.00元
议案二《关于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2.00元

③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对应的申报股数如下:

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④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不能撤单;对不符合上述要求的申报将作为无效申报,不纳入表决统计。

2、采用互联网投票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1)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

a.申请服务密码的流程

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密码服务专区”;填写“ 姓名”、“证券帐户号”、“身份证号”等资料,设置6-8位的服务密码;如申请成功,系统会返回一个4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

b.激活服务密码

买入证券 买入价格 买入股数

360159 1元 4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

股东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比照买入股票的方式,凭借“激活校验码”激活服务密码。

该服务密码需要通过交易系统激活成功半日后方可使用。服务密码激活后长期有效,在参加其他网络投票时不必重新激活。

密码激活后如遗失可通过交易系统挂失,挂失后可重新申请,挂失方法与激活方法类似:

买入证券 买入价格 买入股数

360159 2元 大于“1”的整数

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咨询电话:0755-83239016。

(2)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以下网址的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http://wltp.cninfo.com.cn。

(3)投资者进行投票的时间

本次会议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开始时间为2011年1月11日15:00,网络投票结束时间为2011年1月12日15:00。

五、计票规则

在计票时,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或网络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在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表决时,如果股东先对议案一至二中的一项或多项投票表决,然后对总议案投票表决,以股东对议案一至二中已投票表决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未投票表决的议案,以对总议案的投票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然后对议案一至二中的一项或多项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对总议案的投票表决意见为准,依此类推。

六、投票结果查询

投资者也可于投票当日下午18:00之后登录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点击“投票查询”功能,可以查看个人历次网络投票结果,或在投票委托的证券公司查询。

七、其它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1)公司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黄河路2号招商

银行大厦11楼

(2)联系人:李润起、顾君珍

(3)联系电话:0991-5454232、5814221

(4)传真:0991-2861579

(5)邮政编码:830000

2、会议费用:与会股东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3、会议期限:半天。

六、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新疆国际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0年12月28日

附:授权委托书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新疆国际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委托人: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证券帐户: 委托人持有股数:

代理人签名: 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本单位(本人)对本次会议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序号议 案 名 称同意反对弃权
总议案表示对以下议案一、议案二所有议案统一表决   
议案一《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向的议案》   
议案二《关于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注:1、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授权指示以在"赞成"、"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为准,对同一事项决议案,不得有多项授权指示。如果委托人对有关审议事项的表决未作具体指示或者对同一项审议事项有多项授权指示的,则视为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已的意思进行投票表决。

2、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结束时。

3、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应加盖法人单位印章;本表复印有效)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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