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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三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0-12-29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0755 证券简称:山西三维 公告编号:临2010-050 山西三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附表:
特此公告。 山西三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0年12月28日 证券代码:000755 证券简称:山西三维 公告编号:临2010—051 山西三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临时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山西三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0年12月17日以书面和电话传真方式发出临时董事会会议通知,2010年12月28日会议以书面会签的方式举行。公司12名董事全部出席或委托出席,会议程序符合《公司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有效。会议就公司有关重大事项进行认真审议,作出如下决议: 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山西三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山西三维瑞德焦化有限公司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山西分行申请办理的总额为人民币15000万元以内的银行贷款等综合授信业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议案》,担保期限一年。 特此公告。 山西三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0年12月28日 证券代码:000755 证券简称:山西三维 公告编号:临2010—052 山西三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山西三维瑞德焦化有限公司 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10年12月28日,公司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山西三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山西三维瑞德焦化有限公司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山西分行申请办理的总额为人民币15000万元以内的银行贷款等综合授信业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山西三维瑞德焦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维瑞德)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山西分行申请办理的总额为人民币15000万元以内的银行贷款等综合授信业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根据《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08年修订)》、《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上述担保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担保为三维瑞德提供担保的金额15,000万元人民币,占公司2009年度经审计的净资产的6.91%,公司对外担保累计为10.63亿元人民币。 其中,公司给三维瑞德提供担保的情况见下表: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三维瑞德基本情况 注册号:140000110109217 法定代表人:卢辉生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20,000万元 经营范围:焦炭及相关化工产品的生产和销售。 与本公司关联关系: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2、被担保人相关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2、三维瑞德主要财务数据 三维瑞德为新成立公司,目前该公司可年产60万吨焦炭,二期60万吨/年捣固焦项目正在建设中,该公司将形成120万吨/年焦炭生产能力和配套的化产产品。总资产为99,296.33万元,负债总额79,460.32万元,资产负债率为80.02%,股东权益合计19,836.01万元。 三、担保内容的主要情况: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担保金额:15,000万元人民币 担保期限:1年 四、董事会意见 1、提供担保的原因:为满足三维瑞德正常生产的需要,公司同意为其提供流动资金贷款担保。 2、董事会认为:三维瑞德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该公司刚刚完成工商注册,生产经营状况比较正常,另外,三维瑞德另一股东山西瑞德焦化有限公司没有按其持有的股权同比例提供贷款授信业务担保,但山西瑞德焦化有限公司与本公司签订了股权质持押协议,已将其持有的三维瑞德49%股权出质。同时,三维瑞德与本公司签订《反担保协议》,以其有权的固定资产15000万元向本公司对其流动资金担保事宜提供担保,根据《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同意为该贷款提供担保。 3、说明:三维瑞德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本公司持有其51%的股权;另一股东山西瑞德焦化有限公司持有其49%的股权,该股东没有按其持有的股权同比例提供贷款担保。 4、提供反担保的情况:三维瑞德与本公司签订《反担保协议》,以其有权的固定资产15000万元向本公司对其流动资金担保事宜提供担保。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2010年12月28日,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10.63亿元人民币,占公司2009年度经审计的净资产的48.95%。反担保金额142,000万元,占公司2009年度经审计的净资产的65.00%。除以上担保外,公司不存在其他担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均不存在逾期及违规担保的情况。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对三维瑞德的担保事项,主要是为了满足三维瑞德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目前该公司经营状况比较正常,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范围内,认为其具有实际债务偿还能力,未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另外,三维瑞德另一股东山西瑞德焦化有限公司没有按其持有的股权同比例提供贷款授信业务担保,但山西瑞德焦化有限公司与本公司签订了股权质持押协议,已将其持有的三维瑞德49%股权出质。同时,三维瑞德与本公司签订《反担保协议》,以其有权的固定资产15000万元向本公司对其流动资金担保事宜提供担保,根据《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同意为该贷款提供担保。 七、备查文件 山西三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临时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山西三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0年12月28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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