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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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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丰东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

(江苏省大丰市经济开发区南翔西路333号)

2010-12-30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万联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中山二路18号电信广场36-37楼)

  第一节 重要声明与提示

  江苏丰东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上市公告书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诺上市公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证券交易所、其他政府机关对本公司A股股票上市(以下简称“本次上市”)及有关事项的意见,均不表明对本公司的任何保证。

  本公司已承诺将在本公司股票上市后三个月内按照《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特别规定》的要求修改公司章程,在章程中载明“(1)股票被终止上市后,公司股票进入代办股份转让系统继续交易;(2)不对公司章程中的前款规定作任何修改。”

  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就上市作出的重要承诺如下:

  公司控股股东大丰市东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承诺:自本公司股票上市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也不由本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公司实际控制人朱文明承诺:自本公司股票上市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持有的本公司股东大丰市东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股权,也不由大丰市东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回购该部分股权;股东日本国东方工程株式会社、江苏高科技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日本国和华株式会社、江苏高达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发行前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收购该部分股份。承诺期限届满后,上述股份可以上市流通和转让。承诺期限届满后,上述股份可以上市流通和转让,并将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根据《境内证券市场转持部分国有股充实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本公司股票首次发行并上市后,江苏高科技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转由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持有的本公司国有股,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将承继原股东的禁售期义务。

  本上市公告书已披露2010年1-9月财务数据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除2009年度财务数据已经上海众华沪银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外,其它财务数据均未经审计,敬请投资者注意。

  如无特别说明,本上市公告书中的简称或名词的释义与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的相同。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凡本上市公告书未涉及的有关内容,请投资者查阅刊载于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的本公司招股说明书全文。

  第二节 股票上市情况

  一、公司股票上市审批情况

  本上市公告书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公告书内容与格式指引(2009年9月修订)》而编制,旨在向投资者提供有关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1757号”文核准,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400万股。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股票配售对象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配售”)与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其中,网下配售675万股,网上发行2,725万股,发行价格为12.00元/股。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江苏丰东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上市交易的通知》(深证上[2010]429号)同意,本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证券简称“丰东股份”,股票代码“002530”;其中,本次公开发行中网上定价发行的2,725万股股票将于2010年12月31日起上市交易。

  本公司已于2010年12月14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上刊登了《招股意向书摘要》。本次发行的招股意向书、招股说明书全文及相关备查文件可以在巨潮网站(www.cninfo.com.cn)查询。本公司招股意向书及招股说明书的披露距今不足一个月,故与其重复的内容不再重述,敬请投资者查阅上述内容。

  二、本次上市相关信息

  (一)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二)上市时间:2010年12月31日

  (三)股票简称:丰东股份

  (四)股票代码:002530

  (五)首次公开发行后总股本:134,000,000股

  (六)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增加的股份:34,000,000股

  (七)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期限:根据《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八)发行前股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请参见本上市公告书“第一节重要声明与提示”的相关内容。

  (九)本次上市股份的其他锁定安排:本次发行中网下配售对象参与网下配售获配的675万股股份,自本次网上发行的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锁定3个月。

  (十)本次上市的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的股份:本次公开发行中网上发行的2,725万股股份,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

  (十一)公司股份可上市交易时间

  ■

  12、股票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13、上市保荐机构:万联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第三节 发行人、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发行人的基本情况

  1、中文名称:江苏丰东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JIANGSU FENGDONG THERMAL TECHNOLOGY CO., LTD.

  2、注册资本:13,400万元(发行后)

  3、法定代表人:朱文明

  4、住所:江苏省大丰市经济开发区南翔西路333号

  5、经营范围:开发、生产热处理设备及其辅助设备并销售本公司自产产品;承接金属零件的热处理加工业务;提供热处理设备的保修维修服务;提供专业热处理技术咨询服务。

  6、主营业务:一是热处理设备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营产品为各种工艺类型的可控气氛炉、真空炉;二是使用可控气氛炉、真空炉等热处理设备,为机械制造企业提供金属零件的专业热处理加工服务。

  7、所属行业:根据中国证监会2001年颁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本公司所属的细分行业为普通机械制造业(代码C71)。

  8、电话:0515-83282838

  9、传真:0515-83282843

  10、电子信箱:fengdong@fengdong.com

  11、董事会秘书:卞卫芹

  二、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持有公司股票的情况

  ■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均未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其中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通过持有本公司控股股东大丰市东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及其他发起人股东的股份而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

  三、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本公司控股股东为大丰市东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本次发行后,大丰市东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直接持有本公司5,178万股股份,占发行后总股本的38.64%,仍然为第一大股东。

  大丰市东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00年9月28日,现持有盐城市大丰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注册号为320982000033219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住所为江苏省大丰市幸福东大街2号226室,法定代表人为向建华,注册资本为人民币607.7万元,经营范围为投资业务及投资管理咨询服务。

  根据上海众华沪银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沪众会字(2010)第2160号《审计报告》,截至2009年12月31日,东润投资总资产701.01万元,净资产为680.90万元;2009年度未实现营业收入。截至2010年6月30日,东润投资总资产700.07万元,净资产为680.86万元;2010年1-6月未实现营业收入。

  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朱文明先生。朱文明,男,1967年生,身份证号码:32010619671004****,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住所为江苏省大丰市大中镇建业北路26号2幢401室。现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四、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对外投资情况

  本公司控股股东大丰市东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除投资本公司以外没有投资控制其他企业;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朱文明除控制本公司以外没有投资控制其他企业。

  五、公司前十名股东持有公司发行后股份情况

  本次发行后,公司股东总人数为51,402人。其中,公司前十名股东持有公司发行后股份情况如下:

  ■

  第四节 股票发行情况

  1、发行数量:3,400万股

  2、发行价格:12.00元/股,对应的市盈率为:

  (1)71.01倍(每股收益按照2009年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2)52.63倍(每股收益按照2010年经审核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预测数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3、发行方式及认购情况: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股票配售对象询价配售和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本次发行中通过股票配售对象摇号配售对象配售的股票为675万股,有效申购股数总量为26,325万股,申购倍数为39倍。本次网上定价发行2,725万股,中签率为0.3575880378%,超额认购倍数为280倍。本次网上定价发行不存在余股。

  4、募集资金总额及注册会计师对资金到位的验证情况: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408,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36,796,486.76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371,203,513.24元。上海众华沪银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已于2010年12月27日对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沪众会字(2010)第4252号《验资报告》。

  5、发行费用总额:36,796,486.76元,明细如下:

  ■

  每股发行费用为1.08元。(每股发行费用=发行费用总额/本次发行股本)

  6、募集资金净额:371,203,513.24元。

  7、发行后每股净资产:4.12元(按照2010年6月30日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加上本次发行筹资净额之和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8、发行后每股收益:

  (1)0.169元/股(以2009年公司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2)0.229元/股(以2010年经审核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预测数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第五节 财务会计资料

  本上市公告书已披露2010年1-9月财务数据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其中,2010年9月30日、2010年1-9月及7-9月、2009年1-9月及7-9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2009年度财务数据已经上海众华沪银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敬请投资者注意。

  一、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1、公司2010年前三季度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

  2、公司2010年第三季度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

  二、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的简要说明

  2010年1-9月,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1.97亿元,比去年同期增长34.31%,实现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的净利润2,444.33万元,比去年同期增加64.96%;2010年7-9月,公司实现的营业总收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净利润,也分别比去年同期增加25.76%、30.48%。公司2010年1-9月以及7-9月的收入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的净利润同比增长较快,主要得益于我国机械工业景气度不断提高,公司热处理设备销售业务的订单较去年同期大幅增加、热处理加工业务的设备利用率较去年同期大幅提高,从而公司两大业务的销售收入及毛利率均有一定幅度的提高所致。

  截至2010年9月30日,公司总资产为4.51亿元、流动资产为2.37亿元,流动负债为1.91亿元,分别较2009年末增加14.57%、17.21%、20.02%,主要系公司经营规模扩大,相关报表项目随之增长;同时,由于公司2010年1-9月份盈利情况良好,公司所有者权益相应增加至1.89亿元,较之2009年末增长14.50%。报告期内,公司资产质量良好,资产及负债结构合理,偿债能力较强,财务状况良好。

  2010年1-9月,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16亿元,较上年同期增加了22.65%,主要原因系公司今年1-9月公司订单及销售收入增加,预收账款随之增加,且应收账款回收情况良好。

  总体看来,公司2010年1-9月经营状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定,没有对财务数据和指标产生重大影响的其他重要事项。

  第六节 其他重要事项

  一、公司已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承诺,将严格按照中小企业板的有关规则,在上市后三个月内尽快完善公司章程等相关规章制度。

  二、本公司自2010年12月14日刊登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至本上市公告书刊登前,除以上事项外,没有发生可能对公司有较大影响的重要事项,具体如下:

  1、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规范运作,生产经营状况正常,主要业务发展目标进展正常;

  2、公司所处行业或市场未发生重大变化;

  3、公司原材料采购价格和产品销售价格未发生重大变化;

  4、公司未发生重大关联交易事项,资金未被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

  5、公司未发生重大投资行为;

  6、公司未发生重大资产(或股权)购买、出售及置换行为;

  7、公司住所未发生变更;

  8、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未发生变化;

  9、公司未发生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10、公司未发生对外担保等或有事项;

  11、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未发生重大变化;

  12、公司无其他应披露的重大事项。

  第六节 上市保荐机构及其意见

  一、上市保荐机构情况

  上市保荐机构:万联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建军

  保荐代表人:白树锋、李鸿

  项目协办人:张宣扬

  住所:广州市越秀区中山二路18号电信广场36-37楼

  联系电话:021-68595006

  传真:021-68595064

  二、上市保荐机构的推荐意见

  上市保荐机构万联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简称“万联证券”)已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了《万联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江苏丰东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保荐书》,意见如下:“江苏丰东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其股票上市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发行人股票具备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条件,万联证券愿意保荐发行人的股票上市交易,并承担相关保荐责任。”

  附件:

  1、2010年9月30日资产负债表

  2、2010年1-9月利润表

  3、2010年7-9月利润表

  4、2010年1-9月现金流量表

  发行人:江苏丰东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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