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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211 证券简称:宏达新材 公告编号:2010-055 江苏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2010-12-30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根据江苏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曾于2010年12月18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刊登了《江苏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由于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向社会公众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的要求,现公告江苏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一、召开本次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1年1月4日(星期二)下午14:00 网络投票时间:2011年1月3日-2011年1月4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1年1月4日上午9:30 至11:30,下午13:00 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1年1月3日下午15:00 至2011年1月4日下午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二)召开地点:江苏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 (三)本次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四)股权登记日:2010年12月30日 (五)召开期限:半天 (六)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七)采用网络投票的投票规则:公司股东应严肃行使表决权,投票表决时,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中的一种。 具体规则为: 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现场、交易系统和互联网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如果同一股份通过交易系统和互联网多次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如果同一股份通过交易系统或互联网多次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八)本次会议出席对象 1、2010 年12月30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或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并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 二、本次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议案名称 1、《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2、《关于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二)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内容请详见2010年12月18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上的《江苏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三)特别强调事项: 公司股东就采用网络投票的议案既可参与现场投票,也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参加网络投票。 三、本次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手续 1、自然人股东凭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登记;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授权人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登记。 2、法人股股东凭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 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登记。 3、股东可用传真和信函方式登记。授权委托书必须至少提前24 小时送达或传真到会议地点。传真和信函请标明“股东大会”字样。 (二)登记地点:江苏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三)登记时间:2010 年12月30日8:30-11:30,13:00-17:00; 2010 年12月31日8:30-11:30,13:00-17:00。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一)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 1、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1年1月4日上午9:30 至11:30,下午13:00 至15:00,投票程序比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 2、投票代码:362211;投票简称:宏达投票 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1)买卖方向为买入投票,输入证券代码“362211”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序号,100.00元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一,2.00元代表议案二,以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价格分别申报,具体如下表:
注:A、如股东对所有议案(包括议案的子议案)均表示相同意见,则可以只对“总议案”投票。 B、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均表示相同意见。如果股东先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为有效意见,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对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3)在“委托数量”项下,表决意见对应的申报股数如下: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5)不符合上述规定的申报无效,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 (二)采用互联网投票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1)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申请服务密码请登录网址:http://www.szsc.cn 或http://wltp.cninfo.com.cn 的密码服务专区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该服务密码需要通过交易系统激活后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 前发出的,当日下午13:00 即可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 后发出的,次日方可使用。服务密码激活后长期有效,在参加其他网络投票时不必重新激活。密码激活后如遗失可通过交易系统挂失,挂失后可重新申请,挂失方法与激活方法类似。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咨询电话:0755-83239016。 (2)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 的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3)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1年1月3日下午15:00 至2011年1月4日下午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三)查询投票结果的操作方法 (1)股东可在完成投票当日下午6 点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页,使用“投票查询”功能查询个人的投票结果。 (2)查询投票结果时需要输入投票时使用的证券账户号并输入“服务密码”,此“服务密码”与互联网投票时使用的“服务密码”为同一密码,未申请“服务密码”的股东请在使用该功能前提前申请。 (3)“服务密码”功能既可以查询互联网投票记录也可以查询交易系统投票记录。 五、本次会议的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11-88222923 传真:0511-88224579 联系地址:江苏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扬中市明珠广场)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邮政编码:212200 联系人:朱恩伟 电子邮箱: zew@hongda-chemical.com (二)出席本次会议股东的费用自理。 (三)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另行通知。 六、备查文件 1、《江苏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决议》 附:回执及授权委托书 江苏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三十日 回 执 截止2010年 月 日,我单位(个人)持有“宏达新材”(002211)股票 股,拟参加江苏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出席人姓名: 股东账户: 股东名称(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授 权 委 托 书 江苏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本人)出席江苏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该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如下:
特别说明事项: 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为准,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多项指示。如果委托人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或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多项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思决定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1)委托人名称或姓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2)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人持有股数: 3)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4)授权委托书签发日期: 5)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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