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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401 证券简称:冀东水泥 公告编号:2010-59 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秦岭水泥股份司法划转执行完毕的公告 2010-12-30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因参与陕西秦岭水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秦岭水泥")重整计划,依据陕西省铜川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铜川中院")于2009年12月14日作出(2009)铜中法民破字第01-15号《民事裁定书》及裁定批准的《陕西秦岭水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以下简称《重整计划》),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于2010年12月29日划转陕西省耀县水泥厂(以下简称"耀水")持有秦岭水泥无限售流通股18,967,835股至本公司证券账户。 依据铜川中院批准的《重整计划》,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于2010年2月1日划转秦岭水泥股份60,000,000股至本公司证券账户;于2010年9月8日划转耀水持有秦岭水泥无限售流通股50,000,000股至本公司证券账户。 按照铜川中院批准的秦岭水泥《重整计划》所列之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 本公司应受让的秦岭水泥股份128,967,835股已全部划转完毕。 此外,根据本公司与秦岭水泥的控股股东耀水于2009年8月23日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耀水将其持有的秦岭水泥62,664,165股股份(占秦岭水泥总股本的9.48%),以协议方式转让给本公司,并于2010年6月3日完成股权转让过户登记手续。 截止2010年12月29日:我公司持有秦岭水泥股份191,632,000股,占秦岭水泥总股本的29%,为秦岭水泥第一大股东。 特此公告。 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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