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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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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中泰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0-12-30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092 证券简称:中泰化学 公告编号:2010-081

  新疆中泰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新疆中泰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0年12月14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关于召开公司201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况,无修改议案的情况,也无新议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0年12月29日上午10:30时。

  2、会议召开地点:新疆中泰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四楼会议室。

  3、会议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表决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王洪欣先生。

  6、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代表共7人,代表8名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为364,825,486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1.60%。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上海市浦栋律师事务所唐勇强律师、杨建军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王洪欣先生、王龙远先生、郑欣洲先生、孙润兰女士、李良甫先生、陈正民先生、王学斌先生、肖会明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选举易仁萍女士、宋岭先生、沈建文女士、何云先生、郝震宇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以上13名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三年,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选举王洪欣先生为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364,825,486票,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票总数的100%。

  2、选举王龙远先生为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364,825,486票,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票总数的100%。

  3、选举郑欣洲先生为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364,825,486票,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票总数的100%。

  4、选举孙润兰女士为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364,825,486票,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票总数的100%。

  5、选举李良甫先生为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364,825,486票,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票总数的100%。

  6、选举陈正民先生为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364,825,486票,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票总数的100%。

  7、选举王学斌先生为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364,825,486票,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票总数的100%。

  8、选举肖会明先生为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364,825,486票,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票总数的100%。

  9、选举易仁萍女士为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364,825,486票,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票总数的100%。

  10、选举宋岭先生为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364,825,486票,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票总数的100%。

  11、选举沈建文女士为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364,825,486票,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票总数的100%。

  12、选举何云先生为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364,825,486票,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票总数的100%。

  13、选举郝震宇先生为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364,825,486票,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票总数的100%。

  以上董事简历详见公司2010年12月14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新疆中泰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三届三十六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张群蓉女士、谭顺龙先生、王文龙先生为第四届监事会监事,与职工代表监事冯召海先生、肖军先生共同组成第四届监事会,任期三年,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选举张群蓉女士为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364,825,486票,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票总数的100%。

  2、选举谭顺龙先生为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364,825,486票,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票总数的100%。

  3、选举王文龙先生为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364,825,486票,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票总数的100%。

  以上监事简历详见公司2010年12月14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新疆中泰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三届二十五次监事会决议公告》、《新疆中泰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职工代表大会决议公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新增预计公司2010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股东乌鲁木齐环鹏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259,825,48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份0股;弃权股份0股。

  (四)审议通过关于预计公司2011年一季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1、关于与乌鲁木齐环鹏有限公司采购电石的关联交易(关联股东乌鲁木齐环鹏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市国有资产经营公司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259,825,48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份0股;弃权股份0股。

  2、关于与新疆新冶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采购电石的关联交易(关联股东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新疆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新疆投资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152,272,03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份0股;弃权股份0股。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上海市浦栋律师事务所唐勇强律师、杨建军律师到会见证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二○一〇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出席现场会议人员的资格、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是真实、合法、有效的, 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五、备查文件

  1、公司201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市浦栋律师事务所对公司201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新疆中泰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年十二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092 证券简称:中泰化学 公告编号:2010-082

  新疆中泰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四届一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疆中泰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泰化学"或"本公司")四届一次董事会于2010年12月29日在公司五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13名,实际出席董事13名,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的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由王洪欣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充分讨论,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赞成票1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王洪欣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二、会议以赞成票1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崔玉龙先生为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聘任崔玉龙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三年,自即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结束止。

  三、会议逐项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等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总经理崔玉龙先生提名,报提名委员会审核,并经本次会议审议,董事会聘任王龙远先生、郑欣洲先生、范雪峰先生、刘新春先生、余小南女士、张岩峰先生、康健先生、杨江红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孙润兰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兼信息总监,唐湘零先生为公司总工程师。以上人员任期三年,自即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结束止。

  表决结果:

  1、聘任王龙远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聘任郑欣洲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聘任范雪峰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聘任刘新春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聘任余小南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

  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聘任张岩峰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聘任康健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聘任杨江红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

  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9、聘任孙润兰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兼信息总监

  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0、聘任唐湘零先生为公司总工程师

  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以上人员任期三年,自即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结束止。

  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四、会议以赞成票1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关于聘任范雪峰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聘任范雪峰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秘书,任期三年,自即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结束止。范雪峰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符合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任职条件。

  独立董事对聘任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总工程师、董事会秘书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等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合法。

  经审阅总经理崔玉龙先生、副总经理王龙远先生、郑欣洲先生、范雪峰先生、刘新春先生、余小南女士、张岩峰先生、康健先生、杨江红女士、财务总监兼信息总监孙润兰女士、总工程师唐湘零先生、董事会秘书范雪峰先生的履历,未发现有《公司法》第147 条所规定的情况,也未发现有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而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形。我们认为本次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等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具备了与职权要求相适应的任职条件和职业素质。

  2、总经理、副总经理等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3、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规定。

  我们同意聘任崔玉龙先生为公司总经理,聘任王龙远先生、郑欣洲先生、范雪峰先生、刘新春先生、余小南女士、张岩峰先生、康健先生、杨江红女士为副总经理,同意聘任孙润兰女士为财务总监兼信息总监,同意聘任唐湘零先生为总工程师,同意聘任范雪峰先生为董事会秘书。

  五、会议逐项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表决结果:

  1、战略委员会委员

  (1)王洪欣先生

  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王龙远先生

  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郑欣洲先生

  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孙润兰女士

  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李良甫先生

  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王学斌先生

  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肖会明先生

  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宋岭先生

  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9)郝震宇先生

  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计委员会委员

  (1)易仁萍女士

  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何云先生

  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孙润兰女士

  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提名委员会委员

  (1)宋岭先生

  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易仁萍女士

  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沈建文女士

  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郑欣洲先生

  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陈正民先生

  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

  (1)沈建文女士

  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何云先生

  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郝震宇先生

  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不少于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占半数以上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的召集人为会计专业人士,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规定。

  六、会议逐项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主任委员的议案;

  表决结果:

  1、选举王洪欣先生为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

  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选举易仁萍女士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

  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选举宋岭先生为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

  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选举沈建文女士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

  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会议以赞成票1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聘任潘玉英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潘玉英女士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符合上市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职条件。

  八、会议以赞成票1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审计部负责人的议案;

  聘任李凤莲女士为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审计部负责人简历详见附件。

  九、会议以赞成票1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关于修改《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

  详细内容见2010年12月30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新疆中泰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

  十、会议以赞成票1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机构的议案。

  随着公司规模的不断扩大,子公司的不断增加,对公司的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为了适应公司集团化管控的需求,公司聘请IBM公司组织实施管理咨询、信息化建设,对公司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对公司管理架构进行了重新梳理,对原组织机构进行了较大幅度的调整,明确了管理部门的职责,使其更符合公司目前运营管控模式的要求。调整后的公司组织机构为:战略投资部、经济运行部、技术中心、生产管理部、安全环保部、人力资源部、财务资产部、信息管理部、工程管理部、审计部、证券部、商务部、党委办公室、总经理办公室、工会、物资供应总公司、销售总公司、进出口总公司、西山事业部。

  特此公告。

  新疆中泰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年十二月三十日

  附件:

  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王龙远先生,1965年11月出生,工程师,本科学历。现任本公司常务副总经理。曾任齐鲁石化公司氯碱厂氯乙烯车间工会主席、副主任、机动处副处长、工程管理处处长、副厂长。

  王龙远先生未持有本公司的股份。

  郑欣洲先生,1958年1月出生,高级工程师,研究生学历。现任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副总经理。曾任新疆氯碱厂设备动力科科长兼机电车间主任,博湖造纸厂化工分厂厂长,新疆烧碱厂技术开发部主任、氯碱厂技改工程建设处副处长、设备副厂长、经营副厂长,新疆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氯碱厂副厂长,新疆华泰重化工有限责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新疆中泰化学阜康能源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本公司第一届、第二届、第三届董事会董事。

  郑欣洲先生持有本公司109,950股股票(任本届高管前所持),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业务指引》以及《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办法》要求执行。

  范雪峰先生,1958年3月出生,工程师,大专学历。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第三届董事会秘书、新疆中泰化学准东煤业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曾任新疆烧碱厂车间技术员、副主任、主任、安全教育科科长、经营部经理、企业管理办公室主任,新疆化工集团氯碱厂任厂长助理,新疆中泰化学阜康能源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本公司第一届、第二届、第三届董事会秘书。

  范雪峰先生持有本公司22,500股股票(任本届高管前所持),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业务指引》以及《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办法》要求执行。

  刘新春先生,1959年2月出生,高级工程师,本科学历。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新疆中泰化学准东热电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曾任新疆烧碱厂设备科科长、副总工程师兼生产管理部部长,新疆中泰化学阜康能源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刘新春先生持有本公司62,550股股票(任本届高管前所持),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业务指引》以及《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办法》要求执行。

  余小南女士,1969年12月出生,助理经济师,工商管理硕士。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新疆中化建进出口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曾任新疆中化建进出口有限责任公司副科长、科长,新疆氯碱厂销售部副经理兼进出口部经理,本公司市场营销部副总经理,新疆中泰化学阜康能源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余小南女士未持有本公司的股份。

  张岩峰先生,1968年12月出生,助理经济师,工商管理硕士。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曾任化工供销副科长、科长、总经理助理,新疆氯碱厂销售部经理,本公司市场营销部总经理,新疆中泰化学阜康能源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张岩峰先生未持有本公司的股份。

  康健先生,1971年12月出生,助理工程师, 在职研究生。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新疆华泰重化工有限责任公司董事。曾任新疆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规划发展部业务员,本公司第一届、第二届监事会职工监事、战略投资部、证券部部长、董事长助理、总经理办公室主任。

  康健先生未持有本公司的股份。

  杨江红女士,1971年1月出生,研究生学历。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曾任新疆化工供销总公司业务员、副总经理,本公司市场营销二部部长、市场营销部部长、物流总公司总经理、总经理助理兼中泰化学物流总公司总经理。

  杨江红女士未持有本公司的股份。

  孙润兰女士,1966年2月出生,大专学历。现任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财务总监、信息总监。曾任新疆氯碱厂财务科科长,新疆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氯碱厂财务部部长,新疆华泰重化工有限责任公司财务总监,新疆中泰化学阜康能源有限公司财务总监,本公司第一届、第二届、第三届董事会董事。

  孙润兰女士持有本公司22,200股股票(任本届高管前所持),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业务指引》以及《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办法》要求执行。

  唐湘零先生,1961年1月出生,高级工程师,本科学历。现任本公司总工程师、新疆中泰化学阜康能源有限公司总工程师、新疆中泰化学库尔勒化工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曾任新疆氯碱厂氯产品车间副主任、主任、生产技术部副部长、副总工程师、技术开发中心主任,本公司副总工程师、第一届、第二届监事会职工监事,新疆华泰重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总工程师。

  唐湘零先生持有本公司16,500股股票(任本届高管前所持),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业务指引》以及《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办法》要求执行。

  以上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均未在股东单位双重任职,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证券事务代表简历

  潘玉英女士,1980年4月出生,工商管理硕士,经济师。现任本公司证券事务代表、战略投资部副部长。曾任本公司财务资产部业务员、战略研究中心资本运作业务员、证券部业务员。2007年取得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潘玉英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审计部负责人简历

  李凤莲女士,1968年11月出生,会计师职称,专科学历。现任本公司审计部负责人。曾任乌鲁木齐轮胎厂总经办、财务科业务员,新疆新昆轮胎有限责任公司财务科业务员,本公司财务资产部业务员副部长。李凤莲女士从事会计工作15年,会计从业经验丰富,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李凤莲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证券代码:002092 证券简称:中泰化学 公告编号:2010-083

  新疆中泰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四届一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疆中泰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四届一次监事会于2010年12月29日在公司五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 5人,实到5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会议就提交的议案形成以下决议:

  一、会议以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张群蓉女士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会议选举张群蓉女士为新疆中泰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主席,任期三年。张群蓉女士简历附后。

  特此公告。

  新疆中泰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年十二月三十日

  附:

  第四届监事会主席简历

  张群蓉女士,1960年1月出生,经济师、高级政工师,大专学历。现任本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主席、纪委书记、工会主席,新疆华泰重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监事,新疆中泰化学阜康能源有限公司监事。曾任新疆橡胶厂厂办主任、厂长助理、副厂长、副总经理,新疆昆仑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新疆化工集团氯碱厂副厂长。本公司第一届、第二届、第三届监事会主席。

  张群蓉女士是本公司控股股东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推荐的监事,与本公司存在关联关系。张群蓉女士持有本公司110,251股股票(任本届监事前所持),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业务指引》以及《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办法》要求执行。张群蓉女士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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