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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邮创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0-12-31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中邮创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参加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网上银行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为了答谢广大投资者的支持和厚爱,经与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银行")协商一致,本公司旗下的中邮核心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前端收费模式:590001)、中邮核心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前端收费模式:590002)、中邮核心主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前端收费模式:590005)于2011年1月1日起,参加上海银行网上银行申购基金费率优惠活动。 一、活动范围及期限 2011年1月1日起至2011年12月31日法定交易时间,投资者通过上海银行网上银行申购中邮核心优选,中邮核心成长,中邮核心主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享受相应费率优惠。 二、活动内容 活动期间,投资人通过上海银行网上银行申购中邮核心优选、中邮核心成长基金享有申购费率优惠。申购费率优惠原则为:原申购费率高于0.6%的,申购费率按4折优惠(即实收申购费率=原申购费率*0.4),且优惠后的申购费率不低于0.6%;原申购费率低于或等于0.6%的,则按原费率执行。 活动期间,投资人通过上海银行网上银行申购中邮核心主题基金享有申购费率优惠。申购费率优惠原则为:原申购费率高于0.6%的,申购费率按8折优惠(即实收申购费率=原申购费率*0.8),且优惠后的申购费率不低于0.6%;原申购费率低于或等于0.6%的,则按原费率执行。 三、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上海银行 客服电话:021-962888 网站:www.bankofshanghai.com 2、中邮创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80-1618、010-58511618 网址:www.postfund.com.cn 四、重要提示 1、上海银行本优惠活动仅适用于处于正常申购期的基金产品的前端收费模式的申购手续费,不包括基金的后端收费模式的申购手续费以及处于基金募集期的基金认购费,也不包括基金定投业务及基金转换业务等其他业务的基金手续费。 2、该活动解释权归上海银行所有。有关本次活动的具体规定如有变化,敬请投资者留意上海银行和本公司的公告。投资者如欲了解基金产品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邮创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0年12月31日 关于中邮创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参加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有限责任公司 网上基金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为了答谢广大投资者对中邮创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的支持和厚爱,经本公司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协商一致,自2011年1月1日起至2011年12月31日期间,中邮核心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前端收费模式:590001),中邮核心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前端收费模式:590002),中邮核心优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590003), 中邮核心主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590005)参加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网上基金申购费率优惠活动。 一、适用投资者范围 通过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网上交易系统(包括理财通系统和个人网银系统)申购中邮核心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中邮核心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中邮核心优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中邮核心主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 二、网上银行基金申购费率优惠方式 2011年1月1日起至2011年12月31日(截止法定交易时间),投资人通过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网上交易系统申购中邮核心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中邮核心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中邮核心优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中邮核心主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享有申购费率优惠。申购费率优惠办法为:原申购费率高于0.6%的,前端申购费率实行4折优惠,优惠后费率如果低于0.6%,按0.6%执行;原申购费率等于和低于0.6%的,按原申购费率执行。 三、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有限责任公司 客服电话:95580 网站:www.psbc.com 2、中邮创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80-1618、010-58511618 网址:www.postfund.com.cn 四、重要提示 1、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网上基金优惠仅针对处于正常申购期的指定开放式基金(前端模式)的申购手续费费率,不包括基金的转换费率、后端模式申购费率以及处于基金募集期的开放式基金认购费率。 2、具体基金申购费率参见该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相关公告。 3、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保留对本次优惠活动的最终解释权。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邮创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0年12月31日 中邮核心主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第四次分红公告 中邮核心主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自2010年5月19日成立以来取得了良好的投资业绩,本着及时回报投资者的原则,中邮创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对本基金进行第四次分红。截至2010年12月29日,本基金可分配收益为153,508,873.29元。根据《中邮核心主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经基金管理人计算并由本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复核,本公司决定以截至 2010年12月29日的可分配收益为基准,向本基金的基金持有人进行收益分配。具体方案公告如下: 一、收益分配方案 本基金每10份基金份额派发红利0.65元 二、收益分配时间: 1、权益登记日、除息日:2011年1月5日 2、红利发放日:2011年1月7日 3、选择红利再投资的投资者其现金红利转为基金份额的份额净值确定日:2011年1月5日 4、红利再投资的基金份额可查询起始日:2011年1月7日 三、收益分配对象: 权益登记日在中邮创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基金的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 四、收益发放办法: 1、选择现金红利方式的投资者的红利款将于2011年1月7日自基金托管账户划出。 2、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由红利转得的基金份额将以2011年1月5日除权后的基金份额净值为计算基准确定再投资份额,红利再投资所转换的基金份额于2011年1月6日直接划入其基金账户。本公司对红利再投资所产生的基金份额进行确认并通知各销售机构。2011年1月7日起投资者可以查询。 五、有关税收和费用的说明 1、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财税字[2002]128号《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基金向投资者分配的基金收益,暂免征收所得税。 2、本基金本次分红免收分红手续费。 3、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其红利所转换的基金份额免收申购费用。 六、提示 1、权益登记日申请赎回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申请申购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2、对于未选择具体分红方式的投资者,本基金默认的分红方式为现金分红。 3、投资者可以在每个基金开放日的交易时间内到各销售网点修改分红方式,本次分红方式将按照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前(不含2011年1月5日)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如希望修改分红方式,请务必在2011年1月5日前(不含2011年1月5日)到销售网点办妥变更手续。 4、由于部分投资者在开户时填写的地址不够准确完整,为确保投资者能够及时准确地收到对账单,本公司特此提示:请各位投资者核对开户信息,若需补充或更改,请及时致电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010-58511618、400-880-1618)或到原开户网点变更相关资料。 七、咨询方式 中邮创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电话:010-58511618、400-880-1618(固定电话、移动电话均可拨打)网站:www.postfund.com.cn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因基金分红导致基金份额净值变化,不会改变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不会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提高基金投资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邮创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0年12月31日 中邮核心优势灵活配置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第四次分红公告 中邮核心优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自2009年10月28日成立以来取得了良好的投资业绩,本着及时回报投资者的原则,中邮创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对本基金进行第四次分红。截至2010年12月29日,本基金可分配收益为394,990,821.97元。根据《中邮核心优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经基金管理人计算并由本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复核,本公司决定以截至2010年12月29日可分配收益为基准,向本基金的基金持有人进行收益分配。具体方案公告如下: 一、收益分配方案 本基金每10份基金份额派发红利1.00元。 二、收益分配时间: 1、权益登记日、除息日:2011年1月5日 2、红利发放日:2011年1月7日 3、选择红利再投资的投资者其现金红利转为基金份额的份额净值确定日:2011年1月5日 4、红利再投资的基金份额可查询起始日:2011年1月7日 三、收益分配对象: 权益登记日在中邮创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基金的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 四、收益发放办法: 1、选择现金红利方式的投资者的红利款将于2011年1月7日自基金托管账户划出。 2、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由红利转得的基金份额将以2011年1月5日除权后的基金份额净值为计算基准确定再投资份额,红利再投资所转换的基金份额于2011年1月6日直接划入其基金账户。本公司对红利再投资所产生的基金份额进行确认并通知各销售机构。2011年1月7日起投资者可以查询。 五、有关税收和费用的说明 1、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财税字[2002]128号《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基金向投资者分配的基金收益,暂免征收所得税。 2、本基金本次分红免收分红手续费。 3、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其红利所转换的基金份额免收申购费用。 六、提示 1、权益登记日申请赎回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申请申购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2、对于未选择具体分红方式的投资者,本基金默认的分红方式为现金分红。 3、投资者可以在每个基金开放日的交易时间内到各销售网点修改分红方式,本次分红方式将按照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前(不含2011年1月5日)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如希望修改分红方式,请务必在2011年1月5日前(不含2011年1月5日)到销售网点办妥变更手续。 4、由于部分投资者在开户时填写的地址不够准确完整,为确保投资者能够及时准确地收到对账单,本公司特此提示:请各位投资者核对开户信息,若需补充或更改,请及时致电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010-58511618、400-880-1618)或到原开户网点变更相关资料。 七、咨询方式 中邮创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电话:010-58511618、400-880-1618(固定电话、移动电话均可拨打)网站:www.postfund.com.cn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因基金分红导致基金份额净值变化,不会改变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不会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提高基金投资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邮创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0年12月31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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