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695 83501827) 。 |
证券代码:600644 股票简称:乐山电力 编号:临2010-28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0-12-31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特别提示: 1、 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议案的情况; 2、 本次会议无新的议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于2010年12月30日在乐山市金海棠大酒店召开。 (二)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及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情况:
(三)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长廖政权先生主持,会议对议案采取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四)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11人,出席会议董事11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5人,出席会议监事4人,其中监事赵卫华因公事出差未出席本次会议;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其他高管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由四川英捷律师事务所杨波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等相关事宜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乐山电力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四川英捷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本版导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