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泛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0-12-31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0046 证券简称:泛海建设 编号:2010-056 泛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临时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临时会议采用通讯表决方式召开,表决截止日期为2010年12月30日,会议通知和会议文件于2010年12月27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向全体董事发出表决票14份,收回14份。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所形成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逐项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鉴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任期即将届满,依据《公司章程》,应按规定程序产生新一届(第七届)董事会,董事会成员为15人,其中独立董事5人。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已召开2010年第1次会议,对股东中国泛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作为提名人的资格、以及所提名的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确认提名有效,被提名人选适合作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同时,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李俊生先生、刘纪鹏先生、黄方毅先生、严法善先生、汤谷良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本次会议经审议,同意卢志强先生、韩晓生先生、郑东先生、张崇阳先生、徐建兵先生、陈家华先生、周礼忠先生、王辉先生、陈研女士、张颖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李俊生先生、刘纪鹏先生、黄方毅先生、严法善先生、汤谷良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由控股股东提名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由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程序符合有关规定,各位候选人的条件符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能够满足所聘岗位职责的要求,未发现有《公司法》第147条的情况,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 公司将于近日将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有关材料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若深圳证券交易所未对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出异议,则公司按计划将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及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交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址的议案(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鉴于公司房地产项目的布局和开发情况,考虑到公司管理总部已于2008年3月迁至北京,为做好公司主营业务的统筹管理,同时为更好的吸引人才、发挥资源优势、充分利用北京的投资环境,公司拟将注册地址由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深圳国际商会大厦A座16楼变更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8号民生金融中心C座22层。 三、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将公司《章程》原第一章第五条 “公司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深圳国际商会大厦A座16楼,邮编:518026。”修改为“公司住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8号民生金融中心C座22层,邮编:100005。” 本项议案将提交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召开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会决定于2011年1月18日上午9:30召开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确定2011年1月14日为股权登记日。 会议地点为北京市东城区崇文门内大街2号内蒙古大厦2层多功能厅。 会议议程如下: 1.审议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2.审议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3.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有关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开事宜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 附件: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泛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附件: 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卢志强先生,经济学硕士,研究员职称。历任泛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第四届、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现任全国政协常委、全国工商联副主席、泛海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裁、中国泛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裁、泛海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泛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民生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联想控股有限公司董事。 卢志强先生通过中国泛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泛海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分别间接控制本公司73.67%与6.17%的股权,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卢志强先生是本公司现任监事卢志壮先生胞兄,除此外,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韩晓生先生,博士研究生,高级会计师。武汉市十届、十一届政协委员、武汉市工商联副会长、湖北省工商联执委。历任光彩事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中国泛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泛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第五届董事会董事。现任中国泛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泛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武汉王家墩中央商务区建设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直接持有泛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44万股股份。除持有以上股份外,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郑东先生,大学本科学历,工程师职称。历任内蒙古光彩事业发展中心有限公司总经理,光彩事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总裁助理,泛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第五届董事会董事。现任中国泛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监事会副主席,泛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副总裁。 直接持有泛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44万股股份。除持有以上股份外,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张崇阳先生,大学本科学历,工程师职称。历任光彩事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总裁助理,中国泛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总裁助理,泛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泛海建设控股有限公司总裁,中国泛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现任中国泛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泛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副总裁。 直接持有泛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44万股股份。除持有以上股份外,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徐建兵先生,经济学硕士,经济师职称。历任光彩事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投资管理部副总经理,中国泛海控股有限公司投资管理部副总经理、总经理,武汉王家墩中央商务区建设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中国泛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兼董监办主任,总裁助理兼总裁办公室主任、人力资源部总经理。现任中国泛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监事,泛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副总裁。 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陈家华先生,经济学硕士,讲师职称。历任泛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管理部主管、办公室主任,公司监事会监事,公司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现任泛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副总裁、董事会秘书。 直接持有泛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80.8万股股份。除持有以上股份外,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周礼忠先生,大学本科学历。历任青岛泛海名人酒店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北京山海天物资贸易有限公司总经理、董事长,中国泛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总裁助理兼总裁办公室主任、人力资源部总经理,泛海建设控股有限公司副总裁。现任泛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席风险控制总监,浙江泛海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 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王辉先生,工学硕士,政工师职称。历任光彩事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拆迁部经理,北京光彩物业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北京山海天物资贸易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泛海建设控股有限公司合同执行管理部总经理、总裁助理,中国泛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合同监管总部总监,现任泛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 直接持有泛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4万股股份。除持有以上股份外,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陈研女士,会计硕士,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会计师职称。历任中国泛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资产财务部总经理,北京民生典当有限责任公司财务总监(兼),北京泛海东风置业有限公司财务总监,现任泛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资产财务管理总部财务总监。 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张颖女士,大学本科学历。曾任光彩事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办公室秘书,现任泛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秘书、董事会办公室副主任。 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 李俊生先生,经济学博士,注册会计师,曾任美国哥伦比亚大学国际关系与公共事务学院、加拿大滑铁卢大学统计与精算系访问教授,现任中央财经大学教授、副校长。 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刘纪鹏先生,经济学硕士,注册会计师。曾任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公司研究中心主任、教授。现任中国政法大学资本研究中心主任、教授、博士生导师,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研究生导师。 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黄方毅先生,美国杜克大学硕士,曾任北京大学教授。现任全国政协委员,全国政协经济委员会委员。 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严法善先生,经济学博士。现任复旦大学经济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长期从事资本论、政治经济学和环境经济学的教学和研究。 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汤谷良先生,经济学博士。现任对外经贸大学国际商学院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长期从事企业财务、管理会计的教学、研究工作。 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证券代码:000046 证券简称:泛海建设 编号:2010-057 泛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临时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泛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于2010年12月27日分别以电子邮件、电话和传真的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临时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10年12月3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公司5名监事全部参加了表决。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审议,本次会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鉴于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依据《公司章程》,按规定程序产生第七届监事会。监事会成员为5人,其中2人为公司职工代表监事。本次会议审核了股东单位中国泛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泛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的提名函》,同意卢志壮先生、王宏先生、赵英伟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并提交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经2010年12月28日召开的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第七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由李强先生、何云燕女士担任。 公司董事会于2010年12月30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临时会议,全体董事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的议案等四项议案。监事会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列席了该次会议并对该次董事会议审议过程进行了监督。 特此公告。 附件:监事候选人简历 泛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附件: 监事候选人简历 一、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 卢志壮先生,大学本科学历。历任山东泛海集团公司投资部经理,山东泛海集团公司副总经理,泛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副主席。现任中国泛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泛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总裁,浙江泛海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山东齐鲁商会大厦有限公司董事长,泛海建设集团青岛有限公司董事长,青岛泛海名人酒店有限公司董事长,泛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副主席。 直接持有泛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14万股股份。卢志壮先生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卢志强先生胞弟。除以上情况,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王宏先生,大学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中国注册会计师。历任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财务处副处长、处长、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珠海鑫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广东珠江稀土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民生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副总裁。现任中国泛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首席风险控制总监。 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赵英伟先生,大学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职称,高级国际财务管理师资格(SIFM)。历任光彩事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审计监管部审计主管、处长,资产财务部总经理、财务副总监、财务总监,中国泛海控股有限公司资产财务部副总经理;泛海建设控股有限公司财务副总监兼资产财务部总经理。现任中国泛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首席财务总监助理兼财务总监,泛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 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二、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 李强先生,工商管理学硕士。历任上海市房地局干部学校教师,上海市建设委员会干部处主任科员,上海市委、上海市建设党委秘书,上海市人大副主任专职秘书,上海市房地集团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上海市古北集团公司副董事长、副书记、总经理,现任通海建设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 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何云燕女士,经济学硕士,会计师职称。历任光彩事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资金计划部总经理助理,中国泛海控股有限公司资金计划部总经理助理,泛海建设控股有限公司资金管理部副总经理,中国泛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资金管理部副总监,现任泛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资产财务管理总部财务副总监兼资金管理中心总监。 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证券代码:000046 证券简称:泛海建设 编号:2010-058 泛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 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东城区崇文门内大街2号内蒙古大厦2层多功能厅 3. 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方式召开,记名投票表决 4. 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2011年1月18日上午9:30 5. 股权登记日:2011年1月14日 6. 出席会议对象 (1)凡于2011年1月14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代理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附后。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等。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会议审议事项的合法性和完备性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议案 1.审议《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1)选举卢志强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 (2)选举韩晓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 (3)选举郑 东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 (4)选举张崇阳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 (5)选举徐建兵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 (6)选举陈家华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 (7)选举周礼忠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 (8)选举王 辉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 (9)选举陈 研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 (10) 选举张 颖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 独立董事候选人 (11)选举李俊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2)选举刘纪鹏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3)选举黄方毅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4)选举严法善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5)选举汤谷良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本次股东大会对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实行累积投票制选举。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12月31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之相关公告。 2.审议《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1)选举卢志壮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 (2)选举王 宏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 (3)选举赵英伟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 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本次股东大会对股东代表监事实行累积投票制选举。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12月31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之相关公告。 3.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12月31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之相关公告。 三、现场股东大会登记办法 1. 登记方式: 具备出席会议资格的法人股东,如法定代表人出席,须提供股东持股凭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会议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还须另外提供代理人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书进行登记。 个人股东出席会议,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持股凭证办理会议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须另外提供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进行登记。 2. 登记时间:2011年1月18日8:30-9:15。 3. 登记地点:北京市东城区崇文门内大街2号内蒙古大厦2层多功能厅。 四、其他 1.费用:参加会议的股东住宿费和交通费自理。 2.联系方式 公司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外大街22号赛特大厦15层 联系电话:010-85110868 0755-82985859 指定传真:010-65239086 0755-82985859 联系人:张 宇、陆 洋、吴 斌 五、备查文件 1.泛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临时会议决议; 2.泛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通知。 附件:授权委托书 泛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公司)出席泛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对以下事项代为行使表决权。
其中第1项与第2项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第3项议案采用一股一票制。 累积投票制即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的每一股份都拥有与应选董事或监事总人数相等的投票权,股东既可以把所有的投票权集中选举一人,也可以分散选举数人。以第1项议案为例,股东拥有100万股本公司股份,本次选举应选董事人数15人,则该股东对第1项议案的表决权股份总数为1500万股(即100万股×15=1500万股)。该股东可将1500万股全部给予其中一位董事候选人(投赞成票或反对票),或将1500万股中的每100万股平均给予15位董事候选人(投赞成票或反对票)等等。 如果委托人对于有关议案的表决权未做具体指示,被委托人可自行酌情对上述议案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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