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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丰原生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0-12-31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股票简称:丰原生化 股票代码:000930 公告编号:2010-048

  安徽丰原生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四届三十三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会议出席情况

  安徽丰原生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0年12月17日分别以传真和专人送达的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发出召开公司四届三十三次董事会会议的书面通知。2010年12月30日上午召开了公司四届三十三次董事会。在保障所有董事充分表达意见的情况下,本次董事会采用通讯方式进行表决。本次董事会会议材料同时提交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审阅。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共9人,参加表决的董事有:岳国君先生、夏令和先生、王浩先生、李北先生、石勃先生、王平业先生、乔映宾先生、卓文燕先生和张洪洲先生,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议案审议情况

  1、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于2010年11月28日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中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本届董事会提名,提名岳国君先生、夏令和先生、王浩先生、李北先生、石勃先生、答朝辉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乔映宾先生、卓文燕先生(会计专业人士)、张洪洲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资格尚需报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此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大会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采取累积投票制对每位董事候选人逐项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董事会换届选举的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董事候选人简历、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见附件。

  二、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根据公司实际情况以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公司对《公司章程》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第一百一十条、第一百一十三条、第一百一十六内容进行修改。

  1)原“第十二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以生产经营为主体,逐步建立起以柠檬酸等有机酸的生产、其他生物化工产品的研制、开发与生产、科技咨询、化工设备的制造与安装、进出口贸易及第三产业等集科技、产业、贸易为一体的多产业、多产品结构的综合性股份公司,力求效益最大化,以维护股东及公司利益,并实现经营国际化、科技现代化、管理科学化的公司发展目标。”

  修改为:“第十二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以研发与创新为持续发展的动力和源泉,以低资源消耗致力于生物化工和生物能源行业的发展,奉献绿色健康产品,实现客户、股东、员工价值最大化。”

  2)原“第十三条 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公司经营范围为:“生物工程的科研开发;有机酸及其盐类、淀粉糖、味精、氨基酸的生产、销售;食用酒精和燃料酒精的生产、销售、储存及化工产品的生产、销售;原料饲料、蛋白粉及高蛋白饲料、酵母产品、酵母抽提物和酶制剂产品的生产、销售;复混肥料、有机肥料的生产、销售;玉米收购,玉米销售;发电、供汽(生产)及其副产品销售;本企业自产产品及相关技术出口,本企业生产所需原辅材料、仪器仪表、机械设备、零配件及相关技术进出口。(以上未取得专项审批的项目及国家限定公司经营和禁止进出口的商品等特殊商品除外)。”

  修改为“第十三条 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公司经营范围为:许可经营项目:食品添加剂生产、经营,燃料乙醇、食用酒精生产、储存、销售(本企业生产的产品),淀粉糖、饲料、饲料添加剂生产、储存、销售(本企业生产的产品),粮食收购,(以上经营范围一律按许可证许可范围经营)。一般经营项目:生物工程的科研开发,氨基酸、复混肥料、有机肥料生产、销售,化工产品、粮食销售,本企业自产产品及相关技术出口,本企业生产所需原辅材料、仪器仪表、机械设备及相关技术进出口。”

  3)原“第一百一十条 经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有权审议决定以下事项:

  “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0%以内的出售、收购资产、委托理财、对外投资等资产处置行为;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以内的资产抵押处置行为;公司除交易金额在30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将资产5%以上外的其他关联交易行为。

  上述事项如达到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要求的应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标准,应当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将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事项涉及其他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修改为:“第一百一十条 经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有权审议决定以下事项:

  (一)董事会决定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的总额权限为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40%,超过40%以上的报股东大会批准;董事会决定资产抵押处置的总额权限为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超过30%以上的报股东大会批准;

  (二)董事会决定开展与公司业务密切相关的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金额权限为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超过10%以上的报股东大会批准;董事会决定开展与公司业务密切相关的远期结售汇业务的金额权限为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超过50%以上的报股东大会批准;

  (三)董事会决定除公司章程第四十一条款规定的对外担保事项以外的对外担保,必须经出席董事会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同意并作出决定;

  (四)董事会决定关联交易的权限按照公司上市的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的规定。

  上述事项如达到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要求的应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标准,应当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将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事项涉及其他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4)原“第一百一十三条 董事长行使下列职权:

  (四)在董事会闭会期间,可单次签署额度不超过公司最近经审计净资产10%的银行借款业务;”

  修改为“第一百一十三条 董事长行使下列职权:

  (四)在董事会闭会期间,授权董事长代表董事会签署银行信贷相关文件:签署最高额度不超过最近经审计总资产50%以内银行授信业务的相关文件;可单次签署额度不超过公司最近经审计净资产10%以内银行借款业务的相关文件;”

  5)原“第一百一十六条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1/3以上董事或者监事会,可以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董事长应当自接到提议后10日内,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议。”

  修改为:“第一百一十六条 下列情形之一的,董事长应在10日内召集临时董事会会议:

  (一)董事长认为必要时;

  (二)三分之一以上董事联名提议时;

  (三)监事会提议时;

  (四)持有十分之一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提议时;

  (五)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提议时。”

  三、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四、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总经理工作细则〉的议案》。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对《总经理工作细则》进行全文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五、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根据深交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规定,对《募集资金管理办法》进行全文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六、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七、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内幕信息及知情人管理制度〉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八、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安徽丰原生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0年12月30日

  附件:董事候选人简历

  岳国君先生,1963年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教授级高工。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2007年,获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化工类)。曾任黑龙江省龙新化工有限公司总工程师,黑龙江华润酒精有限公司总工程师、总经理,吉林华润生化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中粮集团有限公司总裁助理,中国粮油控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副总经理,生化能源事业部总经理,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岳国君先生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夏令和先生,1965年出生,大学本科学历,经济学学士。十一届安徽省人大代表。曾任中国华润总公司财务部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黑龙江华润酒精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吉林华润生化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吉林中粮生化能源(公主岭)有限公司总经理,中粮生化能源事业部副总经理,吉林中粮生化能源销售公司董事长,现任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副董事长、总经理。夏令和先生与本公司控股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王浩先生,1966年出生,大学本科学历。曾任中粮集团战略规划部副总经理,中粮国际(北京)有限公司财务部总经理,现任中粮集团财务部副总监兼运营管理部总经理、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王浩先生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李北先生,1963年出生,研究生学历。曾任华润恒达进出口公司总经理,中国南洋进出口公司总经理,中国华润总公司企划部副总经理,黑龙江华润酒精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中粮生化能源事业部副总经理、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李北先生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存在关联关系,截止目前持有公司股份15000股,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石勃先生,1966年出生,经济学学士,注册会计师,中欧国际工商学院工商管理硕士学位。曾任首钢集团财务部部长助理,首钢秘鲁铁矿股份公司董事、计财部经理。2005年加入中粮集团,现任中国粮油控股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石勃先生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答朝辉女士,1969年出生,大学本科学历,会计师。曾任中粮集团大米部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现任中国粮油(控股)有限公司财务部总经理。答朝辉女士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乔映宾先生,1940年出生,大学本科学历,教授级高工。曾任石油化工科学研究院科技开发咨询公司副总经理、高工,中国石化集团科技开发部主任、正局级调研员、教授级高工,现任中国石化集团科技咨询委石化咨询组教授级高工。1991年享受国家政府特殊津贴的专家。1997年3月起至今获得中国发明专利8项,其中ZE89100145.X获中国石化集团公司专利金奖,中国专利局颁发的中国专利优秀奖,系第一发明人。曾在《中国工程科学》、《石油化工》等刊物上发表过20余篇学术论文,组织编撰出版了《石油化工技术进展》等专著。现任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乔映宾先生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卓文燕先生, 1938年出生,会计学教授。曾在福建仙游糖厂、安徽省财经学校工作,历任安徽财经大学会计系助教、讲师、副教授、教授和系主任、硕士研究生导师,兼任中国会计学会理事、安徽省会计学会副会长、中国高等财经院校商业财会研究会副会长、安徽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常务理事、合肥经济技术学院兼职教授。1993年享受国家政府特殊津贴的优秀专家。现任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卓文燕先生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张洪洲先生,1964年出生,本科学历。曾任安徽地矿局312地质队矿产地质工程师,现任安徽蚌埠淮河律师事务所律师。现任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张洪洲先生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股票简称:丰原生化 股票代码:000930 公告编号:2010-049

  安徽丰原生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1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安徽丰原生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2010年12月30日召开的四届三十三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基本事项如下: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四届三十三次董事会决议召开,提请召开本次会议符合《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3、会议召开时间:2011年1月19日(星期三)下午2:30。

  4、会议方式:现场投票方式。

  5、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11年1月11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6、会议召开地点:公司综合楼6楼会议厅。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2、审议《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3、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4、审议《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上述第一、二项议案将以累积投票制实施逐项表决,第三项议案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议案相关内容详见2010年12月31日在巨潮资讯(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四届三十三次董事会决议公告和四届十五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①个人股东,亲自参加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如授权委托代理人参加会议的,还需提供股东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②法人股东,法人代表亲自参加会议的凭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如授权代理人出席会议的还需提供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2、登记时间:2011年1月18日上午9:00—下午17:00。

  3、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4、登记方式:公司股东可按时到公司登记地点进行登记,异地股东可在登记日截止前通过电话、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手续,但在出席会议时须提供有效手续原件。

  四、其它事项

  1、联系地址:安徽省蚌埠市大庆路73号(邮政编码:233010)

  联系人:刘先生、孙小姐

  联系电话: 0552-4926909

  指定传真: 0552-4926758

  2、出席者交通费、食宿及其它费用自理。

  五、备查文件

  1、公司四届三十三次董事会决议及决议公告。

  2、公司四届十五次监事会决议及决议公告。

  特此公告。

  安徽丰原生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0年12月30日

  附: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安徽丰原生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全权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 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股东帐号:

  受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受托日期: 有效期:

  受托人对审议事项的投票指示: (请注明对参与表决议案投同意、反对或弃权票)

  

  股票简称:丰原生化 股票代码:000930 公告编号:2010-050

  安徽丰原生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四届十五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会议出席情况

  安徽丰原生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0年12月17日分别以传真和专人送达的方式向公司全体监事发出召开公司四届十五次监事会会议的书面通知。2010年12月30日上午召开了公司四届十五次监事会,在保障所有监事充分表达意见的情况下,本次监事会采用通讯方式进行表决。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的监事共3人,参加表决的监事有:吴文婷女士、胡昌平先生、王来春先生,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议案审议情况

  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将于2010年11月28日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本届监事会提名,吴文婷女士、梁伟峰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监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第五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直接选举产生。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根据中国证监会的相关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大会对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采取累积投票制对每位候选人逐项表决。

  安徽丰原生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0年12月30日

  附:监事候选人简历

  吴文婷女士,1964年出生,大学本科学历,1986年毕业后进入北京商学院会计系任教,1992年1月进入中粮,在中粮进出口总公司计财处工作,1994年1月任中国良丰谷物进出口公司财务部副总经理,2000年8月任中粮粮油进出口公司财务部总经理,2006年1月起任中粮集团审计部总监。现任本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主席。吴文婷女士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梁伟峰先生,1971年出生,大学本科学历。2007年12月加入中粮。曾任普华会计师事务所(香港)的审计部高级经理、永泰地产有限公司(上市编号0369.HK)内审部经理,现任中国粮油控股有限公司审计监察部总经理。梁伟峰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股票简称:丰原生化 股票代码:000930 公告编号:2010-051

  安徽丰原生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安徽丰原生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现就提名乔映宾、卓文燕、张洪洲为安徽丰原生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与安徽丰原生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被提名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安徽丰原生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

  一、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二、符合安徽丰原生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三、具备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规定所要求的独立性:

  (一)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安徽丰原生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也不在该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二)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安徽丰原生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1%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三)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安徽丰原生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四)被提名人不是为安徽丰原生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或其附属企业、安徽丰原生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五)被提名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上述四项所列情形;

  (六)被提名人不在与安徽丰原生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或者安徽丰原生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及其附属企业具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该等有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四、被提名人不是国家公务员或担任独立董事不违反《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五、被提名人不是党的机关、人大机关、政府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等其他列入依照、参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机关、单位的现职中央管理干部;

  六、被提名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拟在与本人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上市公司任职的中央管理干部;

  七、被提名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拟任独立董事职务未按规定获得本人原所在单位党组(党委)及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同意的中央管理干部;

  八、被提名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后,且拟任独立董事职务未按规定向本人所在单位党组(党委)报告并备案的中央管理干部;

  九、被提名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在原任职务管理地区和业务范围内外商持股占25%以上公司内任职的人员;

  十、包括安徽丰原生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在安徽丰原生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未连续任职超过六年;

  十一、被提名人已经按照证监会《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的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十二、被提名人当选后,安徽丰原生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成员中至少包括三分之一的独立董事,且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

  十三、本提名人已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第三条规定对独立董事候选人相关情形进行核实。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提名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处分。

  提名人:安徽丰原生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0年12月30日

  

  安徽丰原生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 乔映宾 ,作为安徽丰原生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安徽丰原生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之间在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该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也不在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二、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1%以上的已发行股份;

  三、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

  四、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5%以上已发行股份的股东单位任职;

  五、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的附属企业任职;

  六、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七、最近一年内,本人不是为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或该公司控股股东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八、最近一年内,本人不是在为该公司提供审计、咨询、评估、法律、承销等服务的机构任职的人员,或虽在该等机构任职但并未参与对该公司相关中介服务项目且不是该机构的主要负责人或合伙人;

  九、本人不在与该公司及其附属企业或者该公司控股股东及其附属企业具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该等有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十、本人不是在该公司贷款银行、供货商、经销商单位任职的人员;

  十一、本人没有从该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十二、本人不属于国家公务员或担任独立董事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相关规定;

  十三、本人不是党的机关、人大机关、政府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等其他列入依照、参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机关、单位的现职中央管理干部;

  十四、本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拟在与本人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上市公司任职的中央管理干部;

  十五、本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拟任独立董事职务未按规定获得本人原所在单位党组(党委)及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同意的中央管理干部;

  十六、本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后,且拟任独立董事职务未按规定向本人所在单位党组(党委)报告并备案的中央管理干部;

  十七、本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在原任职务管理地区和业务范围内外商持股占25%以上公司内任职的人员;

  十八、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情形;

  十九、本人已经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的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二十、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二十一、本人向拟任职上市公司提供履历表等相关个人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包括安徽丰原生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本人未在安徽丰原生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任职六年以上。

  乔映宾 (正楷体)郑重声明: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处分。深圳证券交易所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规章、规则等的规定,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做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声明人:乔映宾 (签署)

  日 期:2010年12月30日

  

  安徽丰原生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 卓文燕 ,作为安徽丰原生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安徽丰原生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之间在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该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也不在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二、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1%以上的已发行股份;

  三、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

  四、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5%以上已发行股份的股东单位任职;

  五、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的附属企业任职;

  六、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七、最近一年内,本人不是为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或该公司控股股东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八、最近一年内,本人不是在为该公司提供审计、咨询、评估、法律、承销等服务的机构任职的人员,或虽在该等机构任职但并未参与对该公司相关中介服务项目且不是该机构的主要负责人或合伙人;

  九、本人不在与该公司及其附属企业或者该公司控股股东及其附属企业具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该等有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十、本人不是在该公司贷款银行、供货商、经销商单位任职的人员;

  十一、本人没有从该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十二、本人不属于国家公务员或担任独立董事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相关规定;

  十三、本人不是党的机关、人大机关、政府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等其他列入依照、参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机关、单位的现职中央管理干部;

  十四、本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拟在与本人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上市公司任职的中央管理干部;

  十五、本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拟任独立董事职务未按规定获得本人原所在单位党组(党委)及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同意的中央管理干部;

  十六、本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后,且拟任独立董事职务未按规定向本人所在单位党组(党委)报告并备案的中央管理干部;

  十七、本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在原任职务管理地区和业务范围内外商持股占25%以上公司内任职的人员;

  十八、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情形;

  十九、本人已经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的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二十、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二十一、本人向拟任职上市公司提供履历表等相关个人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包括安徽丰原生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本人未在安徽丰原生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任职六年以上。

  卓文燕 (正楷体)郑重声明: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处分。深圳证券交易所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规章、规则等的规定,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做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声明人:卓文燕 (签署)

  日 期:2010年12月30日

  

  安徽丰原生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 张洪洲 ,作为安徽丰原生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安徽丰原生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之间在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该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也不在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二、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1%以上的已发行股份;

  三、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

  四、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5%以上已发行股份的股东单位任职;

  五、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的附属企业任职;

  六、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七、最近一年内,本人不是为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或该公司控股股东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八、最近一年内,本人不是在为该公司提供审计、咨询、评估、法律、承销等服务的机构任职的人员,或虽在该等机构任职但并未参与对该公司相关中介服务项目且不是该机构的主要负责人或合伙人;

  九、本人不在与该公司及其附属企业或者该公司控股股东及其附属企业具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该等有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十、本人不是在该公司贷款银行、供货商、经销商单位任职的人员;

  十一、本人没有从该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十二、本人不属于国家公务员或担任独立董事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相关规定;

  十三、本人不是党的机关、人大机关、政府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等其他列入依照、参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机关、单位的现职中央管理干部;

  十四、本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拟在与本人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上市公司任职的中央管理干部;

  十五、本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拟任独立董事职务未按规定获得本人原所在单位党组(党委)及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同意的中央管理干部;

  十六、本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后,且拟任独立董事职务未按规定向本人所在单位党组(党委)报告并备案的中央管理干部;

  十七、本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在原任职务管理地区和业务范围内外商持股占25%以上公司内任职的人员;

  十八、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情形;

  十九、本人已经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的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二十、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二十一、本人向拟任职上市公司提供履历表等相关个人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包括安徽丰原生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本人未在安徽丰原生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任职六年以上。

  张洪洲 (正楷体)郑重声明: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处分。深圳证券交易所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规章、规则等的规定,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做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声明人:张洪洲 (签署)

  日 期:2010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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