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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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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发策略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2010-12-31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基金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单位基金资产净值的变动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比较图

  (上接D30版)

  办公地址:上海市陆家嘴环路166号未来资产大厦27层

  法定代表人:陈林

  联系人:陈康菲

  电话:021-50122222

  传真:021-50122200

  客户服务电话: 4008209898

  公司网站:www.cnhbstock.com

  (77)名称:英大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中路华能大厦三十、三十一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中路华能大厦三十、三十一层

  法定代表人:赵文安

  联系人:王睿

  电话:0755-83007069

  传真:0755-83007167

  客户服务电话: 4008-698-698

  公司网站:www.ydsc.com.cn

  (78)名称: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5号新盛大厦A座6-9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5号新盛大厦A座6-9层

  法定代表人:赵大建

  联系人:姜建平

  联系电话:010-59355543

  客服电话:40088-95618

  公司网站:www.e5618.com

  (79)名称:华龙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甘肃省兰州市静宁路308号

  办公地址:甘肃省兰州市静宁路308号

  法定代表人:李晓安

  联系人:李昕田

  电话:0931-4890100

  传真:0931-4890118

  客户服务电话: 0931-4890100、4890619、4890618

  公司网站:www.hlzqgs.com

  (80)名称: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9号院1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9号院1号楼

  法定代表人:张志刚

  联系人:唐静

  电话:010-63081000

  传真:010-63080978

  客户服务电话:400-800-8899

  公司网站:www.cindasc.com

  (81)名称:厦门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厦门市莲前西路2号莲富大厦十七楼

  办公地址:厦门市莲前西路2号莲富大厦十七楼

  法定代表人:傅毅辉

  联系人:卢金文

  电话:0592-5161642

  传真:0592-5161640

  客户服务电话: 0592-5163588

  公司网站:www.xmzq.cn

  (82)名称:南京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江苏省南京市大钟亭8号

  法定代表人:张华东

  联系人:徐翔

  电话:025-83367888-4201

  传真:022-83320066

  客户服务热线:400 828 5888

  公司网址:www.njzq.com.cn

  (83)名称: 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北街26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8号A座三层、五层

  法定代表人:丁之锁

  联系人:林长华

  电话:010-58568181

  传真:010-58568062

  客户服务电话:010-58568118

  公司网址: www.hrsec.com.cn

  (84)名称:浙商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杭州市杭大路1号

  办公地址:杭州市杭大路1号黄龙世纪广场A区6-7层

  法定代表人:吴承

  联系人:谢项辉

  电话:0571-87901053

  传真:0571-87901913

  客户服务电话:0571-967777

  公司网址:www.stocke.com.cn

  (85)名称: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重庆市渝中区临江支路2号合景国际大厦A幢

  办公地址:重庆市渝中区临江支路2号合景国际大厦A幢

  法定代表人:王珠林

  联系人:陈诚

  电话:023-63786464

  传真:023-63786311

  客户服务电话:4008 096 096

  公司网址:www.swsc.com.cn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机构代理销售本基金,并及时公告。

  (二)注册登记人

  名称: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珠海市拱北情侣南路255号4层

  法定代表人:马庆泉

  办公地址:广州市海珠区琶洲大道东1号保利国际广场南塔31-33楼

  电话:020-89899129

  传真:020-89899175

  联系人:李尔华

  (三)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名称:国浩律师集团(广州)事务所

  住所: 广东省广州市体育西路189号城建大厦9楼

  负责人:程秉

  电话:020-38799345

  传真:020-38799335

  经办律师:程秉、章小炎

  联系人:程秉

  (四)审计基金资产的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延安东路222号外滩中心30楼

  法人代表:卢伯卿

  联系人:胡小骏

  电话:021-61418888

  传真:021-63350003

  经办注册会计师:胡小骏、洪锐明

  四、基金的名称

  广发策略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五、基金的类型

  契约型开放式混合型基金

  六、基金的投资目标

  通过综合运用多种投资策略优选股票,分享中国经济和资本市场高速增长的成果,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长期、稳定的回报。

  七、基金的投资方向

  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债券、权证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若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本基金股票资产的配置比例为30%-95%,债券资产的配置比例为0-65%,权证的配置比例为0-3%,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大于等于5%。

  八、 基金的投资策略

  (一)资产配置策略

  本基金将主要根据下述因素的判断,确定资产配置策略:

  1. 宏观经济因素

  宏观经济形势从两个方面影响股市,一是对上市公司的业绩产生影响,二是改变投资者的投资行为。由于股市往往对宏观经济进行提前反映,因此,本基金管理人将重点关注一些宏观先行指标。

  2. 政策因素

  我国政府对经济体系的宏观调控能力很强,可以说,政策是影响股市运行的核心因素之一。本基金管理人将重点关注的政策因素包括:财政政策、货币政策和证券市场宏观管理政策。

  3. 资金供求因素

  资金供求是决定我国证券市场运行的重要因素。

  4. 市场波动周期

  市场脉动节奏呈现明显的周期特征,投资进出时机的把握对提高投资收益有着极为重要的作用。

  (二)股票投资策略

  本基金股票投资策略主要通过综合运用多种投资策略优选出投资价值较高的公司股票构建股票投资组合。

  具体的投资策略包括:

  1. 主题投资策略:此种投资策略就是通过对宏观经济中制度性、结构性或周期性的发展趋势或发展动力进行前瞻性的研究与分析,挖掘并投资于集中代表整个市场阶段发展趋势的上市公司。

  本基金使用主题投资分析框架(Thematic Investing Analysis Frame)进行主题投资的分析研究,所遵循的步骤如下:

  (1)首先寻找经济社会发展变化的趋势:即明确经济结构或产业即将发生的根本性变化,分析这些根本性变化的内涵和寓意。

  (2)继而认清使该种趋势产生和持续的内在驱动因素:即有效分析经济运行中真正起作用的驱动因素,客观清楚的认识证券市场的发展规律与发展趋势。

  (3)最后将能够从这种趋势中受惠的公司纳入投资范围:即找出充分代表或体现该投资主题的公司,经过全方位的周密调查研究后建立主题投资组合。

  (4)重复以上过程,不断的寻找、发现、研究新的主题投资机会。

  2. 买入持有策略:此种投资策略主要投资的对象为相对价值被低估的成长型股票,通过长期持有分享高成长性所带来的收益。具体应用GARP(Growth at Reasonable Price)选股法进行股票选择。

  GARP选股法重视股票投资价值与成长潜力的平衡,既规避投资标的价格高企的风险,又具备高速成长的优势。应用GARP选股法选择出的股票,会有潜在的两个收益渠道:没有考虑成长潜力下,价值回归中的投资收益;成长潜力释放带来的价值增长。

  3. 逆向投资策略:此种投资策略主要投资的对象为相对价值被低估的价值型股票,待其价值回归后沽出获利。主要通过以下两方面因素的考察来选取股票:

  (1)低市盈率或市净率

  首先采用定量工具定期计算库中个股的市盈率和市净率,找出市盈率或市净率较低的公司股票。造成股票市盈率(市净率)较低可能有宏观、微观、产业三个方面的原因,因此需要进一步分析其基本面是否存在某些向好因素以支撑公司价值回归,并挖掘其投资机会。

  (2)定性分析

  然后基金管理人将对选出股票的“低价因素”进行合理分析,从中找到基本面素质较好,股价可望在短时间内回归的公司。

  (三)债券投资策略

  1. 利率预测

  债券投资策略的关键是对未来利率走向的预测,并及时调整债券组合使其保持对利率波动的合理敏感性。本基金将在利率合理预期的基础上,通过久期管理,稳健地进行债券投资,控制债券投资风险。尤其是在预期利率上升的时候,严格控制,保持债券投资组合较短的久期,降低债券投资风险。

  2. 收益曲线策略

  收益曲线策略是以对收益率曲线形状变动的预期为依据建立或改变组合头寸。要运用收益曲线策略,必须先确定收益曲线变动的类型以及各种变动对组合收益率变动的影响。

  3. 债券类别配置

  (1)一、二级市场配置

  随着国债发行市场化的增强,本基金管理人将充分考量一级、二级市场的风险收益,并拟订配置策略。

  (2)银行间债券市场和交易所市场配置

  就目前而言,银行间债券市场流动性不如交易所市场。本基金将在均衡流动性和收益性的基础上合理配置两个市场的投资比例。

  (3)债券品种配置

  我国债券市场目前发展较为成熟且流动性较好的是国债与金融债市场,这将是本基金债券投资的主要品种;随着未来企业债与可转债市场的发展,本基金将在控制投资风险的基础上合理增加其投资比重。

  (四)权证投资策略

  权证为本基金辅助性投资工具,投资原则为有利于基金资产增值,有利于加强基金风险控制。根据有关规定,本基金投资权证目前遵循下述投资比例限制:

  1. 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买入权证的总金额,不超过上一交易日基金资产净值的千分之五。

  2. 本基金持有的全部权证,其市值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百分之三。

  3. 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持有的同一权证,不超过该权证的百分之十。

  若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取消上述限制,履行适当程序后,不受上述条款限制。

  (五)投资决策依据和决策程序

  1. 决策依据

  以《基金法》、本基金合同、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为决策依据,并以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作为最高准则。

  2. 决策程序

  (1)投资决策委员会制定整体投资战略。

  (2)研究发展部根据自身或者其他研究机构的研究成果,构建股票备选库,对拟投资对象进行持续跟踪调研,并提供个股、债券决策支持。

  (3)基金经理小组根据投资决策委员会的投资战略,在研究部门研究报告的指引下,结合对证券市场、上市公司、投资时机的分析,拟订所辖基金的具体投资计划,包括:资产配置、行业配置、重仓个股投资方案。

  (4)投资决策委员会对基金经理小组提交的方案进行论证分析,并形成决策纪要。

  (5)根据决策纪要,基金经理小组构造具体的投资组合及操作方案,交由中央交易室执行。

  (6)中央交易室按有关交易规则执行,并将有关信息反馈基金经理小组。

  (7)金融工程小组定期进行基金绩效评估,并向投资决策委员会提交综合评估意见和改进方案。

  (8)风险控制委员会对识别、防范、控制基金运作各个环节的风险全面负责,尤其重点关注基金投资组合的风险状况;金融工程小组重点控制基金投资组合的市场风险和流动性风险。

  九、业绩比较基准

  75%*新华富时A600指数+25%*新华巴克莱资本中国全债指数

  十、风险收益特征

  较高风险,较高收益

  十一、投资组合报告

  本基金管理人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本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规定,于2010年12月1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投资组合报告所载数据截至2010年9月30日,本报告中所列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一)基金资产配置组合

  ■

  (二)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

  (二)期末基金投资前十名股票明细

  ■

  (四)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五)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六)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七)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八)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 本基金持有的每只股票的价值均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

  2. 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的发行主体未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本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未受到公开谴责和处罚。

  3.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均未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4. 其他资产的构成:

  ■

  5. 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换期的可转换债券。

  6. 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未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十二、基金的业绩

  本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基金业绩数据截至2010年9月30日。

  1. 本基金本报告期单位基金资产净值增长率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比较表

  ■

  2. 本基金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单位基金资产净值的变动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比较图

  ■

  注:(1)业绩比较基准:75%*新华富时A600指数+25%*新华巴克莱资本中国全债指数

  (2)本基金图示时间段为2006年5月16日至2010年9月30日。

  十三、基金的费用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1. 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 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 销售服务费;

  4. 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

  5. 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和律师费;

  6.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7. 基金的证券交易费用;

  8. 银行汇划费用;

  9.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本基金终止清算时所发生费用,按实际支出额从基金财产总值中扣除。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 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1.5%的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 = E ×1.5%÷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 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付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两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资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2. 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25%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 = E ×0.25%÷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 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付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两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资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托管人。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3. 销售服务费

  销售服务费主要用于支付销售机构佣金、以及基金管理人的基金行销广告费、促销活动费、持有人服务费等。

  由于相关法律法规未正式颁布,本基金暂时不收取销售服务费。若相关法律法规允许本类型基金提取销售服务费或者增加销售服务费作为投资者可以选择的收费方式,则本基金可以提取销售服务费,在相关法律法规允许的费率范围内,与托管人协商一致并履行适当程序后收取。基金管理人依据本基金合同及届时有效的有关法律法规公告收取基金销售服务费或酌情降低基金销售服务费的,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本基金的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年费率计提。销售服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F÷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支付的基金销售服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F为销售服务费费率

  基金销售服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销售服务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2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取。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若相关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对销售服务费的计算方法、提取方式或者其他事项另有规定,则从其规定。

  上述“一、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4-8项费用由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三)本基金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下列费用不列入基金费用:

  1.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损失;

  2.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

  3. 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验资费、会计师和律师费、信息披露费用等费用;

  4. 其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不得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四)基金管理费和基金托管费的调整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后,可根据基金发展情况调整基金管理费率或基金托管费率、基金销售费率等相关费率。调高基金管理费率、基金托管费率或基金销售费率等费,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调低基金管理费率、基金托管费率或基金销售费率等费率,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基金管理人必须最迟于新的费率实施日前2个工作日在至少一家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媒体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十四、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结合本基金管理人对本基金实施的投资管理活动,对《广发策略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2010年第1号】的内容进行了更新,主要更新的内容如下:

  1. 在“第四部分 基金托管人”部分,根据托管行人员变动情况和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对托管人信息进行了相应更新。

  2. 在“第五部分 相关服务机构”部分,增加了相关的代销机构,对原有销售机构的资料进行更新,相关事宜均已公告。

  3. 在“第九部分 基金的投资”部分,更新了截至2010年9月30日的基金投资组合报告。

  4. 在“第十部分 基金的业绩”部分,对截至2010年9月30日的基金业绩表现情况予以披露。

  5. 根据最新公告对“第二十二部分 其他应披露的事项”进行了更新。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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