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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1-01-04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行")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10年12月29日上午 11:10时至12:10时,在本行19楼多功能厅召开。本行现有董事15人,实到14人,尹明善董事委托甘为民董事表决,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及本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本行6名监事、5名高管层成员、重庆银监局同志列席了会议。 会议由马千真董事长主持,听取了《2011年董事会工作要点》和《关于"全面风险管理体系规划项目"交付成果》的通报。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的议案》,同意选举马千真为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 该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的议案》,同意选举黄汉兴为第四届董事会副董事长。 该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根据各专委会工作细则,经过第三届董事会薪酬及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同意产生第四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名单如下: 战略发展委员会委员:马千真 黄汉兴 刘良才 吴家宏 甘为民; 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委员:韩德云 孙芳城 肖昌华 张卫国 范上钦; 风险管理委员会委员:肖昌华 马千真 甘为民 谷德荣 范上钦; 审计委员会委员:孙芳城 范上钦 冉海陵 覃伟 肖昌华; 薪酬及提名委员会委员:张卫国 尹明善 吕维 孙芳城 韩德云; 信息科技指导委员会委员:黄汉兴 甘为民 冉海陵 谷德荣 张卫国。 该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甘为民担任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行长的议案》,根据《公司章程》相关规定,经第三届董事会薪酬及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5名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同意续聘甘为民担任本行行长。该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冉海陵等5人担任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副行长的议案》,根据《公司章程》相关规定,经第三届董事会薪酬及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本行5名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同意续聘冉海陵、王敏、谷德荣、倪月敏、牛跃强担任本行副行长。该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倪月敏担任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根据《公司章程》相关规定,经第三届董事会薪酬及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本行5名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同意聘任倪月敏担任本行财务负责人。该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李在宁担任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根据《公司章程》相关规定,经第三届董事会薪酬及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本行5名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同意续聘李在宁担任本行董事会秘书。该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2011年度董事会对行长授权的议案》。根据中国银监会《商业银行风险监管核心指标(试行)》、本行《章程》及《关于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方案》,结合经营实际,同意该授权方案。 该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村镇银行指导意见(试行)>的议案》。 该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我行为员工建立企业年金的议案》。根据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企业年金试行办法》、重庆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市国家税务局、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重庆市企业年金试行办法>的通知》和重庆市国资委《关于<试行企业年金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等相关政策法规,并结合本行实际,同意该年金方案。该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本行")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0年12月29日在重庆市渝中区邹容路153号19楼本行多功能厅以现场会议形式召开。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30名股东和股东代理人共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1,820,801,633股,占本公司总股本2,020,618,604股的90.1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马千真董事长主持会议。本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管人员出席了会议。重庆依斯特律师事务所对本次会议进行了现场见证。 二、审议议案情况 (一)本次大会以记名投票的方式表决,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额的三分之二以上赞成通过了以下特别决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该议案同意票1,820,801,63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票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票0 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二)大会以记名投票的方式表决,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有的表决权的股份总额的二分之一以上赞成通过了以下普通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股东大会对董事会授权的议案》。该议案同意票1,786,507,47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12%;反对票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弃权票34,294,157 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8%; 2、审议通过了《关于支付西安分行营业用房购置款项的议案》。该议案同意票1,786,507,47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12%;反对票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票34,294,157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8%; 3、审议通过了《关于重庆银行新大楼建设方案及投资概算的议案》。该议案同意票1,820,801,63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票0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4、审议通过了《关于丁世录先生辞去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的议案》。该议案同意票 1,820,801,63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反对票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票0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5、审议了《关于选举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成员的议案》,并对董事候选人进行逐个投票表决,选举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15 名,本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1)执行董事马千真,同意票1,820,801,63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票0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2)执行董事甘为民,同意票1,820,801,63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票0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执行董事冉海陵,同意票1,820,801,63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票0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4)执行董事谷德荣,同意票1,820,801,63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票0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5)股东董事尹明善,同意票1,820,801,63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票0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6)股东董事刘良才,同意票1,820,801,63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票0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7)股东董事覃伟,同意票1,820,801,63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票0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8)股东董事吕维,同意票1,820,801,63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票0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9)股东董事吴家宏,同意票1,820,801,63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票0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10)股东董事黄汉兴,同意票1,820,801,63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票0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11)独立董事孙芳城,同意票1,820,801,63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票0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12)独立董事肖昌华,同意票1,820,801,63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票0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13)独立董事张卫国,同意票1,820,801,63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票0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14)独立董事韩德云,同意票1,820,801,63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票0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15)独立董事范上钦,同意票1,820,801,63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票0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 6、审议了《关于选举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成员的议案》,并对监事候选人进行逐个投票表决,选举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股东监事和外部监事共4名,表决结果如下: (1)外部监事陈建伟,同意票1,820,801,63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票0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2)外部监事周永康,同意票1,820,801,63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票0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股东监事刘兴域,同意票1,820,801,63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票0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4)股东监事司厚春,同意票1,820,801,63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票0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7、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重庆银行领导班子薪酬管理办法的议案》。该议案同意票1,820,801,63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票0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8、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核定执行董事、职工监事2009年度薪酬的议案》。该议案同意票1,820,801,63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弃权票0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经重庆依斯特律师事务所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年十二月三十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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