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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定天鹅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1-01-04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0687 证券简称:保定天鹅 公告编号:2011-001 保定天鹅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保定天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10年12月27日以电话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10年12月3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出席会议董事应到9人,实到9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保定天鹅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长王东兴先生主持了本次会议。公司独立董事许双全先生、章永福先生、叶永茂先生参加了本次会议。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一项议案: 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解除《关于保定天鹅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湖南合力化纤有限责任公司51%股权的协议书》的议案: 2008年12月2日,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保定天鹅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湖南合力化纤有限责任公司51%股权的议案》,2010年1月6日,本公司与朱为民、凌宁生、湖南合力化纤有限责任公司三方签署了《关于保定天鹅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湖南合力化纤有限责任公司51%股权的协议书》(以下简称"收购协议书"), 待合力化纤所有潜在风险消除,并且合力化纤以每半个会计年度为核算期间确认实现盈利后进行交割。收购协议书签署后,虽经各方共同努力,但至今仍无法达成收购协议书约定的交割条件,并且由于客观环境发生了较大变化,继续履行收购协议书已不符合公司最大利益,因此公司决定解除收购协议书,终止收购湖南合力化纤有限责任公司51%股权。 保定天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 年12月31日 证券代码:000687 证券简称:保定天鹅 公告编号:2011-002 保定天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署 解除收购湖南合力化纤有限责任公司 51%股权协议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0年12月30日,保定天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解除《关于保定天鹅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湖南合力化纤有限责任公司51%股权的协议书》(以下简称"收购协议书")的议案,决定解除收购协议书,终止收购湖南合力化纤有限责任公司51%股权。 2010年12月31日,本公司与朱为民、凌宁生、湖南合力化纤有限责任公司三方签署了解除收购湖南合力化纤有限责任公司51%股权的《协议书》。协议主要内容为: "虽经协议各方共同努力,收购协议书约定的交割条件至今仍无法成就,并且由于客观环境发生了较大变化,继续履行收购协议书已不符合各方最大利益,各方均有意解除2010年1月6日签署的收购协议书。 各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经友好协商,就解除收购协议书事宜达成本协议。各方一致同意收购协议书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解除,收购协议书的效力终止。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各方停止享有各自依收购协议书应享有的一切权利,并保证不再向他方提起任何基于收购协议书而产生的权利要求。本协议自各方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正式生效。" 特此公告。 保定天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 年12月31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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