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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简称:浙大网新 证券代码:600797 编号:2011-001 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诉讼事项进展的公告 2011-01-04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诉讼起诉情况 近日,公司收到《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10)西民初字第9408号],就中国信达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以下简称信达公司)与中国佳农工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佳农公司)及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做出一审判决。原告中国信达提出的民事诉讼请求如下: 1、佳农公司和我公司向信达公司偿还贷款本金800万元及截止至2010年3月20日的利息11906555元,合计19906555元,并支付2010年3月21日起至全部贷款实际清偿之日的利息。 2、本案全部诉讼费用由佳农公司和我公司承担。 诉讼具体情况,我公司已于2010年10月8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进行了披露。 二、诉讼结果 现法院经审理查明,认为信达公司向我公司主张权利,缺乏法律依据,法院不予支持。判决佳农公司偿还信达公司贷款本金800万元及相应利息。驳回信达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本案件受理费由佳农公司承担。 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我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未披露的重大诉讼和仲裁事项。 四、备查文件 1、[(2010)西民初字第9408号]《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 特此公告。 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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