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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963 股票简称:岳阳纸业 编号:2011-001 岳阳纸业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配股股份变动及获配股票上市公告书 2011-01-04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重要声明与提示 上海证券交易所、其他政府机关对本公司股票上市及有关事项的意见,均不表明对本公司的任何保证。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凡本上市公告书未涉及的有关内容,请投资者查阅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本公司配股说明书全文及相关文件。 参与本次配股的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湖南泰格林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规定,承诺在本次配股新发行股份上市之日起6个月内不减持本公司股份,若减持,则由此所得收益归本公司所有。 二、股票上市情况 (一)编制上市公告书的法律依据 本上市公告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编制。 本次配股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1252号文核准。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本次配股共计159,356,141股人民币普通股将于2011年1月6日起上市流通。本次配股股份将于上市流通前到达投资者账户,敬请投资者注意查询。 本次配售股票的上市情况如下: 1、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2、上市时间:2011年1月6日 3、股票简称:岳阳纸业 4、股票代码:600963 5、本次发行完成后总股本:843,159,148股 6、配股增加的股份:190,959,038股,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增加159,356,141股,有限售条件股份增加31,602,897股 7、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期限:2005年12月6日,公司实施股权分置改革,根据该方案,公司控股股东湖南泰格林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泰格林纸集团”)承诺,其持有的非流通股股份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12 个月期满后,36 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此后,其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股份,出售数量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在12 个月内不超过百分之五,在24 个月内不超过百分之十;泰格林纸集团进一步承诺,在其所持股份获得流通权且在48 个月锁定期满后的12 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公司股份的出售价格不低于每股6.5 元(公司因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份、配股等导致股份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时,上述最低出售价格做相应调整);如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有关最低减持价格的承诺,愿意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承担违约责任并接受相应的处罚,并将出售该部分股票所得的全部金额作为违约金支付给岳阳纸业。 8、本次上市的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的股份:泰格林纸集团持有的本公司股票的锁定安排按2005年12月6日股权分置改革时的承诺执行,泰格林纸集团进一步承诺本次配股发行的新股上市之日起6个月内不减持公司股票;其余部分为无限售流通股。 9、股票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10、上市保荐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三、发行人、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中文名称:岳阳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Yue Yang Paper Co., Ltd. 股票代码:600963 发行前注册资本:652,200,110元 法定代表人:吴佳林 注册地址:湖南省岳阳市城陵矶洪家洲 邮政编码:414002 电话:0730—8590683 传真:0730—8562203 国际互联网网址:http://www.yypaper.com 电子信箱:zq@tigerfp.com 所属行业:造纸行业 经营范围:纸浆、机制纸的制造、销售及对泰格林纸集团及其子公司水、电、汽的供应。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生产所需的原辅材料、仪器仪表、机械设备、零配件及技术的进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和国家禁止进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经营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 (二)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及持有发行人股份情况 截至2010年12月28日,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中持有本公司股票的情况如下表所示: ■ (三)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情况 1、控股股东情况 发行人的控股股东为湖南泰格林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本次发行完成后,泰格林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公司189,556,901股,持股比例为22.48%,是公司唯一的持股5%以上的股东。 泰格林纸集团的基本情况如下所示: ■ ■ 2、实际控制人情况 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目前为湖南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其为监督管理机构,不从事经营活动。2010年9月21日,公司控股股东泰格林纸集团全体股东与中国纸业签署《重组协议》,以发起设立方式整体改制重组泰格林纸集团成为一家由中国纸业控股的股份有限公司,待有关部门审批完成并办理完成相关变更手续后,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会变更为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目前,公司的控制关系如下图所示: ■ (四)本次配股发行后发行人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本次配股完成后,截止2010年12月28日,本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如下表所示: ■ (五)本次发行完成后发行人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 四、本次股票发行情况 (一)发行数量:190,959,038股。 (二)发行价格:7.70元/股。 (三)发行方式:向原股东配售。 (四)注册会计师对本次募集资金到账的验证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本次发行的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天健验(2010)2-30号验资报告。 (五)募集资金总额:147,038.46 万元。 (六)发行费用总额及项目、每股发行费用: 本次发行费用总额为3,917.54万元(包括承销保荐费用、律师费用、会计师费用、配股登记费用以及路演推介和媒体宣传费用),每股发行费用为0.205元。 (七)募集资金净额:143,120.92万元。 五、其他重要事项 发行人自配股说明书刊登日至本上市公告书刊登前未发生可能对发行人有较大影响的其他重要事项。 六、上市保荐人及意见 1、保荐人(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何如 保荐代表人:曾军灵、廖家东 项目协办人:彭晗 项目经办人:崔威、毕宗奎、马玉虎、李钦军 办公地址:深圳市红岭中路1010号国际信托大厦17楼 电 话:0755-82130427 传 真:0755-82131766 2、保荐人的保荐意见 上市保荐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岳阳纸业上市文件所载资料进行了核查,认为:岳阳纸业申请本次配售股票上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发行人股票具备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条件。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同意保荐岳阳纸业股份有限公司本次配售的股票上市交易,并承担相关的保荐责任。 特此公告。 发行人:岳阳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人(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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