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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331 证券简称:皖通科技 公告编号:2011-001 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 2011-01-05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数量为14,579,978股; 2、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为2011年1月6日。 一、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概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本为4093.2万股,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1400万股,并于2010年1月6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交易,上市时股本总额为5493.2万股。 2010年5月7日,公司实施了2009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5.0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通过本次转增股本后,公司总股本由54,932,000股增至71,411,600股。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1、本公司实际控制人王中胜、杨世宁、杨新子等三位股东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三十六个月锁定期满后,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公司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本次发行前的其他股东:张汀、纪仕光、陈新、郭洪友、朱菲、孔梅、郑槐、王学勇、余亮、王以直、高泉峰、柏歆剑、李天华、李芸、罗君宝、曹红驹、曹轶凝、马海腾、葛春风、张鏐、温莉娜、夏丰年、郭骥均承诺:自本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作为本公司股东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同时承诺:自本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一年内和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份;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并且在卖出后六个月内不得再行买入公司股份,买入后六个月内不得再行卖出公司股份。离任后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深证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本公司股票数量占其所持有本公司股票总数(包括有限售条件和无限售条件的股份)的比例不超过50%。 2、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均严格履行做出的上述各项承诺。 3、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均未发生非经营性占用上市资金的情形,公司也未发生对其违规担保的情况。 4、监事会主席张汀先生、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陈新先生、副总经理郑槐先生于2010年12月27日追加承诺:所持公司股份延长锁定期限十二个月。即叁人所持股份原限售期截止日由2011年1月6日延长十二个月,变更为2012年1月6日。同时作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张汀先生、陈新先生、郑槐先生将严格按照证监会、交易所关于股份变动管理规定管理所持股份。若违反承诺减持股份的所得收入将全部上缴公司。 三、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为2011年1月6日。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为14,579,978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0.42%;实际可上市流通数量为12,172,153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7.05%。 3、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人数为20人。 4、各限售股份持有人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情况如下: 单位:股
说明: (1)股东纪仕光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本次可流通股份数为其持有限售股份总数的25%。 (2)公司原董事李芸女士于2010年6月18日第一届董事会事会届满,离职已经满半年,离任后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深证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本公司股票数量占其所持有本公司股票总数(包括有限售条件和无限售条件的股份)的比例不超过50%。 (3)公司原监事夏丰年先生于2010年6月18日第一届监事会事会届满,离职已经满半年,离任后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深证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本公司股票数量占其所持有本公司股票总数(包括有限售条件和无限售条件的股份)的比例不超过50%。 (4)监事会主席张汀先生、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陈新先生和副总经理郑槐承诺所持股份延长锁定期限十二个月,即延长到2012年1月6日。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就本公司此次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情况出具了《关于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事项的保荐意见》,结论性意见为: 1、皖通科技限售股份持有人严格遵守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时做出的各项承诺; 2、皖通科技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则的规定; 3、根据首次公开发行股份时的相关承诺和相关规定,皖通科技部分限售股份自2011年1月6日起具备了解禁的资格,本保荐机构同意皖通科技本次相关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 五、备查文件 1、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书; 2、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表; 3、保荐机构出具的保荐意见。 特此公告。 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1年01月04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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