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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1-01-05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0628 证券简称:高新发展 公告编号:2011-1 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因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公司股票已于2010年8月3日起停牌。自停牌之日起,公司及有关各方积极推进重大资产重组的各项工作。目前,公司仍需就重大资产重组的某些事项与有关方面作进一步地协调和沟通,公司股票将继续停牌。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选定媒体刊登的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一一年一月五日 证券代码:000628 证券简称:高新发展 公告编号:2011-2 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诉讼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曾就公司控股子公司成都倍特建设开发有限公司与成都建强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担保合同纠纷一案进行了披露,相关公告详见2007年3月8日、2008年4月21日、2010年3月27日和2010年4月30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站。 近日,本公司收到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高新法院)民事裁定书(2011)高新民监字第2号。该裁定书载明,高新法院就原审原告成都倍特建设开发有限公司与原审被告成都建强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担保合同纠纷一案出具的(2008)高新民初字第552号民事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确有错误,应予再审。该裁定书裁定如下: 一、本案由高新法院另行组成合议庭再审; 二、再审期间,中止原调解书的执行。 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一一年一月五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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