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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518 证券简称:康美药业 编号:临2011-002 债券代码:126015 债券简称:08康美债 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配股发行结果公告 2011-01-06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1862号文核准,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发行人”或“康美药业”)以2010年12月27日(股权登记日,T日)收市后康美药业股本总数1,694,370,052股为基数,按照每10股配3股的比例向2010年12月27日(T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发行人全体股东配售A股股份。本次配股网上认购缴款工作已于2011年1月4日结束。现将发行结果公告如下: 一、认购情况 本次配股共计可配售股份总数为508,311,015股。经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主机统计,并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提供的网上认购数据验证,本次配股公开发行认购情况如下:
二、发行结果 根据本次配股发行公告,本次康美药业配股共计可配售股份总数为508,311,015股。本次配股全部采取网上定价发行方式,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由保荐人(主承销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负责组织实施。本次康美药业原股东按照每股人民币6.88元的价格,以每10股配售3股的比例参与配售,可认购数量不足1股的部分按照精确算法原则取整。 最终的发行结果如下: 1、截至股权登记日(2010年12月27日,T日)收市,康美药业股东持股总量为1,694,370,052股,截至认购缴款结束日(2011年1月4日,T+5日)康美药业配股有效认购数量为504,344,431股,认购金额为人民币3,469,889,685.28元,占本次可配股份总数508,311,015股的99.22%,超过了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中关于“原股东认购股票的数量未达到拟配售数量百分之七十”视为发行失败的限制,同时康美药业控股股东普宁市康美实业有限公司已全额认购其可配股数153,258,721股,故本次发行成功。 2、本发行结果公告一经刊出,即视同向认购获得配售的所有股东送达获配的通知。 三、本公告见报当日(2011年1月6日)即为发行成功的除权基准日(配股除权日),本次配股的获配股份上市时间将另行公告。 四、有关本次发行的详细情况,请投资者查阅2010年12月23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上刊登的《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配股说明书摘要》和《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配股发行公告》,投资者也可以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查询《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配股说明书》全文及有关本次发行的相关资料。 五、发行人、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1、发行人: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马兴田 办公地址:广东省普宁市流沙镇长春路中段 电话:0663-2917777 传真:0663-2916111 董事会秘书:邱锡伟 证券事务代表:温少生 2、保荐人(主承销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志伟 办公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北路183号大都会广场19楼 电话:020-87555888 传真:020-87557566 保荐代表人:周伟、付竹 项目协办人:林焕伟 项目组其他人员:黄海宁、袁玉洁、陈鑫 联系人:陈植 电话:(020)87555888转383 传真:(020)87555850 特此公告。 发行人: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人(主承销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1月6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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