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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002127 股票简称:新民科技 公告编号:2011-001 江苏新民纺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二○一一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公告 2011-01-07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新民纺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0年12月21日在巨潮资讯网及《证券时报》上刊登了《关于召开二〇一一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审议《关于公司及子公司申请2011年度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2011年1月5日,公司控股股东吴江新民实业投资有限公司(现持有公司50.29%的股份)向公司董事会提交《关于提议增加二〇一一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建议公司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 有效降低融资成本,优化融资结构,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和项目所需的流动资金的需要,根据《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短期融资券业务指引》相关规定,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并在中国境内发行短期融资券,本金总额不超过公司2010年度经审计后净资产的40%。故提议在公司二〇一一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上增加临时提案:《关于发行短期融资券的议案》,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决定和办理与发行短期融资券有关的事宜(当年内有效),包括但不限于具体发行时机、发行额度、发行期数、发行利率等具体条款、条件,聘请与本次发行相关的中介机构,签署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一切协议及必要的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发行短期融资券的请示、募集资金说明书、聘用中介机构协议、承销协议和各种公告等),办理必要的手续(包括但不限于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办理有关登记手续等),以及采取其他必要的行动。 公司董事会认为,上述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内容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有明确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且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将控股股东提出的上述临时提案提交二〇一一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因此,公司二〇一一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事项为: (一)审议《关于公司及子公司申请2011年度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二)审议《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三)审议《关于发行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其他审议事项、会议日期、会议地点、会议期限、股权登记日、登记方法等不变。 特此公告。 江苏新民纺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一年一月六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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