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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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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方国际合作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1-01-11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股票简称:北方国际 股票代码:000065 公告编号:2011-001

  北方国际合作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第一次临时度股东大会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1、本次会议在召开期间未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

  2、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表决方式进行,其中议案1、2、3采用逐项累计投票方式表决。

  二、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的通知:北方国际合作股份有限公司于2010 年12 月23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刊登了会议通知公告。

  2、召开时间:2011年1月10 日上午9:30-10:30。

  3、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北京广安门内大街338号港中旅大厦11层)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表决方式:现场投票方式,其中议案1、2、3采用逐项累计投票方式表决。

  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3 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为 99,959,722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61.54 %。

  现场会议由李建民先生主持,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管人员、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会议。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1、经逐项记名累计投票方式表决审议通过了《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换届选举》的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以 99,959,722 票同意,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票的100%,审议通过了选举王一彤为北方国际第五届董事会董事。

  以 99,959,722 票同意,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票的100%,审议通过了选举李建民为北方国际第五届董事会董事。

  以 99,959,722 票同意,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票的100%,审议通过了选举邹嵬为北方国际第五届董事会董事。

  以 99,959,722 票同意,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票的100%,审议通过了选举胡发荣为北方国际第五届董事会董事。

  以 99,959,722 票同意,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票的100%,审议通过了选举陈龙为北方国际第五届董事会董事。

  以 99,959,722 票同意,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票的100%,审议通过了选举刘三华为北方国际第五届董事会董事。

  2、经逐项记名累计投票方式表决审议通过《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换届选举》的议案:

  以 99,959,722 票同意,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票的100%,审议通过了选举周立为北方国际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以 99,959,722 票同意,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票的100%,审议通过了选举王小军为北方国际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以 99,959,722 票同意,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票的100%,审议通过了选举荣忠启为北方国际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经逐项记名累计投票方式表决审议通过了《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换届选举》的议案:

  以 99,959,722 票同意,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票的100%,审议通过了选举翟斌为北方国际第五届监事会监事。

  以 99,959,722 票同意,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票的100%,审议通过了选举李清海为北方国际第五届监事会监事。

  4、经逐项记名投票方式表决审议通过《德黑兰地铁1、2及5号线机车车辆供货合同应收帐款再融资》的议案

  同意 99,959,722 股,占有表决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有表决股份的0%;弃权0股,占有表决股份的0%。

  5、经逐项记名投票方式表决审议通过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 99,959,722 股,占有表决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有表决股份的0%;弃权0股,占有表决股份的0%。

  上述各项议案内容详见2010 年12 月23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告。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经办律师 吴冠雄、肖泽红 现场见证并就本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201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北方国际合作股份限公司

  2011年1月10日

  

  证券简称:北方国际 证券代码:000065 公告编码:2011-002

  北方国际合作股份有限公司

  五届一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北方国际合作股份有限公司五届一次董事会会议通知已于2011年1月4日以电子邮件和传真方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本次会议于2011年1月10日上午以现场会议表决的形式召开。会议应到会董事9名,实际到会董事9名。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经全体参会董事审议:

  1、 会议审议通过了《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董事审议通过了选举 王一彤 先生为北方国际合作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自此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即2011年1月10日至2014年1月10日),任期三年。

  2、 会议审议通过了《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董事审议通过了选举:胡发荣先生为第五届经营班子总经理,刘健哲先生、张世平先生、赵志勇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经营班子副总经理,余道春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经营班子财务总监,杜晓东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此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即2011年1月10日至2014年1月10日),任期三年。

  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北方国际合作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北方国际合作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的"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本次董事会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程序规范,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2)、经审阅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履历等材料,未发现其中有《公司法》第 147 条规定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亦未有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现象,上述相关人员的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条件,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3)、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高级管理人员的简历附后。

  3、 会议审议通过了《聘任第五届董事会专业委员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董事审议通过了选举周立独立董事、王小军独立董事、陈龙董事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周立独立董事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任期自此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即2011年1月10日至2014年1月10日),任期三年。

  选举周立独立董事、王小军独立董事、陈龙董事作为审计委员会成员,周立独立董事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任期自此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即2011年1月10日至2014年1月10日),任期三年。

  4、 会议审议通过了《北方国际合作股份有限公司与北方万邦物流有限公司签订伊朗机车车辆综合采购项目第11和12批货物海运代理协议》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关联董事王一彤、李建民、陈龙、刘三华回避表决.

  全体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独立意见,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中国巨潮网的《北方国际合作股份有限公司与北方万邦物流有限公司签订伊朗机车车辆综合采购项目第11和12批货物海运代理协议关联交易公告》。

  5、 会议审议通过了《北方国际合作股份有限公司与北方万邦物流有限公司签订缅甸蒙育瓦莱比塘铜矿营地建设项目第一批货物运输委托代理协议》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关联董事王一彤、李建民、陈龙、刘三华回避表决.

  全体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独立意见,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中国巨潮网的《北方国际合作股份有限公司与北方万邦物流有限公司签订缅甸蒙育瓦莱比塘铜矿营地建设项目第一批货物运输委托代理协议关联交易公告》。

  附件:

  1、 五届一次董事会决议

  2、 独立董事意见

  3、 《北方国际合作股份有限公司与北方万邦物流有限公司签订伊朗机车车辆综合采购项目第11和12批货物海运代理协议》

  4、 《北方国际合作股份有限公司与北方万邦物流有限公司签订缅甸蒙育瓦莱比塘铜矿营地建设项目第一批货物运输委托代理协议》

  北方国际合作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一年一月十日

  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胡发荣总经理:1964年出生,中共党员,毕业于南京理工大学特种机械专业,工学学士,高级工程师。历任中国北方工业公司项目处助理工程师、工程师,中国北方工业公司驻巴基斯坦代表处项目经理,中国万宝工程公司项目二部副经理、经理,北方国际合作股份有限公司国际工程二部经理,北方国际合作股份有限公司地铁工程部经理兼国际工程二部经理、公司四届副总经理。经核实,胡发荣先生未持有北方国际的股票、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和深圳交易所的处罚、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经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为北方国际五届总经理。

  刘健哲副总经理:1968年出生,中共党员,毕业于北京理工大学管理工程专业硕士研究生,高级工程师。历任武汉轴承厂见习生,中国北方工业公司民品管理部业务经理、经营管理部业务经理、人力资源部业务经理、副主任,北方国际合作股份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主任、公司总经理助理、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经核实,刘健哲先生未持有北方国际的股票、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和深圳交易所的处罚、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经总经理提名,董事会聘任为北方国际五届副总经理。

  张世平副总经理:1959年出生,毕业于北京理工大学英语专业,学士,副译审。历任兵器部第201研究所情报室翻译,中国北方工业公司进口处翻译、副处长,中国北方工业公司国贸三部进口二处处长、副译审,中国北方工业公司国际合作部项目四部项目经理、副经理,北方国际合作股份有限公司国际工程四部副经理,中国北方工业公司伊朗代表处副代表、代表、兼伊朗电气化铁路项目经理部经理,北方国际四届副总经理。经核实,张世平先生未持有北方国际的股票、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和深圳交易所的处罚、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经总经理提名,董事会聘任为北方国际五届副总经理。

  赵志勇副总经理:1965年出生,毕业于华中理工大学物资管理专业,学士学位,高级经济师。历任中国兵工物资总公司机电处业务员、总经办秘书、金融投资部经理,中国北方工业公司发展规划处副处长、处长、企划部副主任,北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中国北方工业公司战略管理部副主任。经核实,赵志勇先生未持有北方国际的股票、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和深圳交易所的处罚、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经总经理提名,董事会聘任为北方国际五届副总经理。

  余道春财务总监:1968年出生,中共党员,毕业于成都电讯工程学院,工业管理工程专业,学士学位,中央财经大学国民经济计划和管理专业,硕士学位,国民经济学,博士学位,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历任中国北方工业公司综合财务部助理会计师、中国万宝工程公司财审部助理会计师、驻塞浦路斯APC联营公司财务经理、中国万宝工程公司财审部会计师、副经理、北方国际合作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金融部主任、中国万宝工程公司财审部主任,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公司四届财务总监。经核实,余道春先生未持有北方国际的股票、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和深圳交易所的处罚、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经总经理提名,董事会聘任为北方国际五届财务总监。

  杜晓东董事会秘书: 1969年出生,中共党员,毕业于南京理工大学环境工程专业,学士学位,北京理工大学管理工程专业,硕士学位,悉尼麦考瑞大学商学院访问学者,高级工程师。历任中国兵器工业总公司教育局助理工程师、工程师,中国北方工业公司经营管理部业务员,北方国际合作股份有限公司综合管理部业务员、副主任、主任,经营计划部主任,战略与投资部主任。曾任北方国际合作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第三届、第四届监事会职工监事,公司四届董事会秘书。经核实,杜晓东先生未持有北方国际的股票、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和深圳交易所的处罚、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经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为北方国际五届董事会秘书。

  

  证券代码:000065 证券简称:北方国际 公告编号:2011-003

  北方国际合作股份有限公司与北方

  万邦物流有限公司签署缅甸蒙育瓦莱比塘铜矿营地建设项目第一批货物运输委托

  代理协议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1.2011年1月10日,北方国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方国际"或"公司")与北方万邦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邦物流")在北京签署《缅甸蒙育瓦莱比塘铜矿营地建设项目第一批货物运输委托代理协议》(以下简称"委托代理协议"),北方国际委托万邦物流公司代理运输公司缅甸蒙育瓦莱比塘铜矿营地建设项目下出口货物,包括建设项目所用活动板房及配件、太阳能热水器,预计运输代理费用约为194.81万元(包括273,600美元部分和115,000人民币部分,按1:6.7的美元汇率,折合后合计约为194.81万元)。

  2.万邦物流公司是中国北方工业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中国北方工业公司是北方国际的实际控制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关联交易不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对本次关联交易发表的意见如下: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的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上市公司的独立董事,现就公司与北方万邦物流有限公司签订缅甸蒙育瓦莱比塘铜矿营地建设项目第一批货物运输委托代理协议的关联交易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我们认为北方国际合作股份有限公司与北方万邦物流有限公司就《缅甸蒙育瓦莱比塘铜矿营地建设项目第一批货物运输委托代理协议》的签署、执行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我们认为本次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其他股东利益及同业竞争的情形。

  三、董事会表决情况

  2011年1月10日,本公司五届一次董事会对本次关联交易进行了审议。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9名董事成员中,同意5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关联董事王一彤、李建民、陈龙、刘三华回避表决。本次关联交易获得董事会通过。

  四、关联方基本情况

  1、关联方基本情况:

  北方万邦物流有限公司,成立日期1991年,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甲7号,注册资本5000万元,法定代表人王放。

  经营范围:国际流通物流业务。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与境内合资)

  中国北方工业公司及万邦航运有限公司(香港)分别持有北方万邦物流有限公司51%和49%的股份。

  2、 关联方关系

  中国北方工业公司是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五、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2011年1月10日,北方国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方国际"或"公司")与北方万邦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邦物流")在北京签署《缅甸蒙育瓦莱比塘铜矿营地建设项目第一批货物运输委托代理协议》(以下简称"委托代理协议"),北方国际委托万邦物流公司代理运输公司缅甸蒙育瓦莱比塘铜矿营地建设项目下出口货物,包括建设项目所用活动板房及配件、太阳能热水器,预计运输代理费用约为194.81万元(包括273,600美元部分和115,000人民币部分,按1:6.7的美元汇率,折合后合计约为194.81万元)。

  六、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基础,关联交易的任何一方不得利用关联交易损害另一方利益。

  价格由交易双方参照市场公允价格协商确定。运费计算标准如下:

  本次货物采用门到门的运输方式,每箱运费、保险费包干单价合为7600美元,海运箱免费使用21天,超过21天按照每天每箱4美元收取。

  七、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1、协议签署方:北方国际合作股份有限公司与北方万邦物流有限公司。

  2、协议签署日期:2011年 1月10日

  3、协议金额:运输代理费用约为194.81万元(包括273,600美元部分和115,000人民币部分,按1:6.7的美元汇率,折合后合计约为194.81万元)

  4、运费支付:

  天津新港-装货地-天津新港:每批的运费按双方确认的运价以人民币结算,北方国际应当凭万邦物流开具的经双方确认的运费发票在所有货物到达天津新港指定仓库后二十个工作日之内支付至万邦物流指定银行帐号。

  中国天津新港-仰光港:每批的海运费和港口费按双方确认的运价以美元结算,北方国际应当凭万邦物流开具的经双方确认的运费发票在每批货物装船后二十个工作日之内支付至万邦物流指定银行帐号。

  仰光-莱比塘铜矿项目现场:每批的内陆转运费按双方确认的运价结算。内陆转运费以美元结算,北方国际应当凭万邦物流开具的经双方确认的运费发票在每批货物装车后二十个工作日之内支付至万邦物流指定银行帐号。

  出单费: 北方国际应当凭万邦物流开具的经双方确认的出单费发票在万邦物流将每批货物符合条件的运输单据(包括海运提单、运费发票和船舶证明)交给甲方后五个工作日之内支付至万邦物流指定银行帐号。

  购箱费:北方国际应当凭万邦物流开具的经双方确认的购箱费发票在万邦物流提交发票后二十个工作日之内支付至万邦物流指定银行账号。

  如产生本条约定以外的其他费用,经北方国际事先同意,由万邦物流向北方国际提供有关费用单据,实报实销。

  5、协议的生效条件:代理协议自双方签字并盖章及通过北方国际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7、协议的有效期限:代理协议生效日至协议项下所有货物运输完毕并在费用结算清楚后自然失效。

  八、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经双方友好协商确定的,协议签署遵循了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不形成影响。

  九、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为2102.29元人民币。

  十、其他事项

  截至目前,连续12个月内,发生的与同一关联人万邦物流进行的且尚未披露的交易累计金额达到已达到300万人民币,其他2笔分别是:

  (1)2010年8月10日,公司与北方国际签署协议委托万邦物流公司代理运输德黑兰地铁1、2号线和5号线机车车辆供货合同项目下电力机车4辆,协议金额约为130万元人民币。协议的生效条件为此代理协议自双方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此协议的有效期限:代理协议生效日至协议项下所有货物运输完毕并在费用结算清楚后自然失效。

  (2)2010年1月6日,公司与北方国际签署协议委托万邦物流公司代理运输埃塞TEKEZE水电站、NGAA及ACCK变电站项目、越南BAC HA水电站、叙利亚备件等一揽子项目的合同下的出口货物,协议金额约为51万元人民币。协议的生效条件为此代理协议自双方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此协议的有效期限:代理协议生效日至协议项下所有货物运输完毕并在费用结算清楚后自然失效。

  十一、备查文件

  1、《委托代理协议》;

  2、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3、公司五届一董事会决议;

  北方国际合作股份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一年一月十日

  

  证券代码:000065 证券简称:北方国际 公告编号:2011-004

  北方国际合作股份有限公司与北方

  万邦物流有限公司签署伊朗机车车辆综合采购项目第11和12批货物海运代理协议海运代理协议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1.2011年1月10日,北方国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方国际"或"公司")与北方万邦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邦物流")在北京签署《伊朗机车车辆综合采购项目第11和12批货物海运代理协议海运代理协议》(以下简称"海运代理协议"),北方国际委托万邦物流公司代理运输伊朗机车车辆综合采购项目即德黑兰地铁1、2号线和5号线机车车辆供货合同项目下出口货物,包括:碳钢地铁车成套散件及备件、双客成套散件及备件、电力机车及备件、铝金地铁车整车玻璃钢车头。运输代理费用约为928.56万(包括运费USD1,362,607.73和港口操作费RMB156,088.47,按1:6.7的美元汇率,折合后合计928.56万元)。

  2.万邦物流公司是中国北方工业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中国北方工业公司是北方国际的实际控制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关联交易不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对本次关联交易发表的意见如下: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的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上市公司的独立董事,现就公司与北方万邦物流有限公司签订伊朗机车车辆综合采购项目第11和12批货物海运代理协议的关联交易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我们认为北方国际合作股份有限公司与北方万邦物流有限公司就《伊朗机车车辆综合采购项目第11和12批货物海运代理协议》的签署、执行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我们认为本次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其他股东利益及同业竞争的情形。

  三、董事会表决情况

  2011年1月10日,本公司五届一次董事会对本次关联交易进行了审议。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9名董事成员中,同意5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关联董事王一彤、李建民、陈龙、刘三华回避表决。本次关联交易获得董事会通过。

  四、关联方基本情况

  1、关联方基本情况:

  北方万邦物流有限公司,成立日期1991年,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甲7号,注册资本5000万元,法定代表人王放。

  经营范围:国际流通物流业务。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与境内合资)

  中国北方工业公司及万邦航运有限公司(香港)分别持有北方万邦物流有限公司51%和49%的股份。

  3、 关联方关系

  中国北方工业公司是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五、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2011年1月10日,北方国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方国际"或"公司")与北方万邦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邦物流")在北京签署《伊朗机车车辆综合采购项目第11和12批货物海运代理协议海运代理协议》(以下简称"海运代理协议"),北方国际委托万邦物流公司代理运输伊朗机车车辆综合采购项目即德黑兰地铁1、2号线和5号线机车车辆供货合同项目下出口货物,包括:碳钢地铁车成套散件及备件、双客成套散件及备件、电力机车及备件、铝金地铁车整车玻璃钢车头。运输代理费用约为928.56万(包括运费USD1,362,607.73和港口操作费RMB156,088.47,按1:6.7的美元汇率,折合后合计928.56万元)。

  六、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基础,关联交易的任何一方不得利用关联交易损害另一方利益。

  价格由交易双方参照市场公允价格协商确定。运费计算标准如下:

  (1)海运费:成套散件(机车备件、双客成套散件及备件、碳钢地铁车成套散件、模拟驾驶仪及备件):USD70/运费吨。整车(电力机车、铝合金地铁车整车):USD130/运费吨。

  (2)目的港政府征收的外轮补偿费:由北方国际负责办理和自行支付。

  (3)议付单据的出单费:按运费金额的2%由万邦物流先垫付给伊朗代理(ATASHPA international transport & shipping Co.),再向北方国际收取。

  (4)港口操作费:12元/运费吨(含THC、港杂、订舱费、报关费、报检费、海关查验费等费用)。

  (5)亏舱费:若亏舱货量超过北方国际提交租船通知中订舱货量的15%且确实造成万邦物流的实际损失,在万邦物流提供对外支付亏舱费的支付水单及船方出具的亏舱费收取证明后,北方国际将承担(实际亏舱货量-订舱货量×15%)这部分的亏舱费用,按运费标准计收。

  七、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1、协议签署方:北方国际合作股份有限公司与北方万邦物流有限公司。

  2、协议签署日期:2011年 1月10日

  3、协议金额:928.56万(包括运费USD1,362,607.73和港口操作费RMB156,088.47,按1:6.7的美元汇率,折合后合计928.56万元)。

  4、运费支付:在所运货物已装船且北方国际已收到万邦物流开具的运费发票后的五个银行工作日内,北方国际应该将全部费用汇入万邦物流指定的帐户;万邦物流应及时准确地向北方国际提供信用证项下的海运提单及船证。 由于北方国际不能按时支付运费,造成万邦物流汇率损失由北方国际承担;货物装上船即认为船东已赚取运费,不论船舶或者货物灭失与否。

  5、协议的生效条件:代理协议自双方签字并盖章及通过北方国际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7、协议的有效期限:代理协议生效日至协议项下所有货物运输完毕并在费用结算清楚后自然失效。

  八、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经双方友好协商确定的,协议签署遵循了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不形成影响。

  九、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为1907.48万元人民币。

  十、备查文件

  1、《海运代理协议》;

  2、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3、公司五届一董事会决议;

  北方国际合作股份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一年一月十日

  

  证券简称:北方国际 证券代码:000065 公告编号:2011-005

  北方国际合作股份有限公司

  五届一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司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北方国际合作股份有限公司五届一次监事会于2011年1月10日在北京以现场会议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 3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监事翟斌主持。

  1、会议通过了《选举翟斌先生为监事会召集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0 票,弃权 0票。

  选举 翟斌 先生为北方国际五届监事会召集人,任期自此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五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为止(即2011年1月10日至2014年1月10日),任期三年。

  北方国际合作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一一年一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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