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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三元达通讯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1-01-11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417 证券简称:三元达 公告编号:2011-001

  福建三元达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福建三元达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知于2011年1月3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电话通知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11年1月10日在福州市铜盘路软件园C区28号楼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黄国英先生主持,经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的实际情况,同意原计划使用募集资金2,891.68万元购买的房产改为租赁形式。同意解除公司与福州众成伟业计算机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于2008年5月31日签订的《房产买卖合同》(合同编号:001号)和2009年4月11日签订的《房产买卖合同之补充合同》。改用租赁方式(续租)继续使用上述生产用房和办公场所,租赁面积不变,租赁期限为陆年,租赁期限自2011年05月20日至2017年05月19日止。公司在该租赁场地上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的募集资金,公司将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安排使用。《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的公告》详见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就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方式事项,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人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 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提高公司的决策效率,公司拟对《公司章程》作以下修订,原《公司章程》第一百零八条"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独立董事3人。"修改为"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独立董事3人。"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提名人选的议案》;

  1、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黄国英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2、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黄海峰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3、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林大春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4、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朱大为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5、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靳怀勇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6、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林涛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7、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刘兆才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董事会换届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候选人任职资格、提名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董事会的提名。意见内容详见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聘任董事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将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本议案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的表决将分别以累积投票制进行。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三年,自公司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计算。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将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其它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董事职务。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附:许龙飞履历:

  女,1976年9月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1998年7月至2003年6月任职于福建省集群无线电话公司管理部,2003年7月至2010年10月任职于福建三元达通讯有限公司市场部、销售总部,2010年11月至今在福建三元达通讯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任证券专员。其与本公司或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无关联关系。目前个人不持有本公司股票。在近五年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联系方式:0591-83736959,电子邮箱:xulongfei@sunnada.net。

  五、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决定于2011年1月26日上午9:30-11:30在福州市铜盘路软件园C区28号楼一层会议室召开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关于召开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福建三元达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1年1月11日

  附件一:

  董事会候选人简历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1、黄国英先生,1971年9月出生,在读EMBA。曾任福州科立通讯设备有限公司销售经理,福州三元达通讯设备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福建三元达通讯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曾获"中国优秀民营企业家"称号;现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福建省无线电管理协会常务理事、副会长,福州市民营科技实业家协会常务理事,中国民营科技实业家协会理事,福州市第十一届政协委员。其持有公司股份18.17%,系公司共同控制人之一。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任何亲属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2、黄海峰先生,1971年11月出生,大学本科。曾任福州科立通讯设备有限公司、福建宏智通信技术有限公司和福州三元达通讯设备有限公司技术负责人,福建三元达通讯有限公司董事、技术中心总经理、副总经理,福州星翰软件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兼任深圳市零一通信技术有限公司董事长。黄海峰先生曾参与制定中国联通CDMA/GSM直放站网络管理协议规范行业标准,2006年当选福建省软件行业协会理事,2007年荣获"福建省第二届软件技术杰出人才"称号,其主持研发的"一种移频变频的方法"、"采用包络检波同步方式的TD-SCDMA干线放大器"和"一种自适应移动通信直放站"等3个项目申请了国家专利,主持开发的"基于FRC和GPS的智能移频中继系统"被列入国家火炬计划项目。其持有公司股份5.51%,系公司共同控制人之一。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任何亲属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3、林大春先生,1976年6月出生,在读EMBA。曾任福州科立通讯设备有限公司销售经理,福州三元达通讯设备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福建三元达通讯有限公司董事、营销中心总经理、副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其持有公司股份5.51%,系公司共同控制人之一。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任何亲属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4、朱大为先生,1969年12月出生,博士。曾任福建交通台副台长,福建省广播电视经营管理中心主任,福建省广播影视集团产业与科技发展部主任;现任公司董事,福建劲霸投资副总经理,福建劲达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投资总监。上海劲霸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公司9.21%股份,朱大为本人不持有为公司股份,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亲属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

  5、靳怀勇先生,1942年8月出生,大学本科,研究员(正高职)。曾任电子部第54研究所处长、副总工程师,河北省邢台市人民政府副市长,中国联通河北分公司总经理;现任公司独立董事,河北省通讯学会驻会副理事长,河北通讯杂志总编。靳怀勇先生是一名电子科技专家,曾参加了三峡通信系统工程、河北省体育馆网架设计等大型军用、民用工程项目的设计、试验、安装、调试等重要任务,在国家二级以上刊物中发表了多篇有价值、有影响的学术论文,并被聘全国计算机结构程序鉴定委员会委员。其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亲属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且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6、林涛先生,1972年3月出生,博士,教授。1999年起在厦门大学管理学院任教,从事财务管理与会计学的教学与科研工作,2002年赴英国纽卡斯尔大学进修学习;现任公司独立董事,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厦门大学管理学院会计系教授、硕士生导师,厦门大学EMBA中心主任。林涛先生曾参加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企业集权协同产品成本控制及其财务协同效应的内在机制研究》的研究工作,2005年荣获福建省优秀教学成果奖二等奖,2007年荣获福建省第七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三等奖等。其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亲属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且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7、刘兆才先生,1942年6月出生,大学本科,高级工程师,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获得者。历任解放军军事电信工程学院教员,四机部十九研究所、电子工业部第五十四研究所技术员、工程师,电子工业部第三十六研究所副所长、所长,福建省电子工业厅厅长,福建省科学技术委员会主任,福建省科技厅巡视员,福建天锐数码有限公司董事长,华翔微电控股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董事。现任公司独立董事,新大陆电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福建省信息产业专家委员会主任委员。其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亲属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且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证券代码:002417 证券简称:三元达 公告编号: 2011-002

  福建三元达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福建三元达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11年1月3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电话通知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11年1月10日下午13:00-14:30在福州市软件园C区28号楼5层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1、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的实际情况,同意原计划使用募集资金2,891.68万元购买的房产改为租赁形式。同意解除公司与福州众成伟业计算机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于2008年5月31日签订的《房产买卖合同》(合同编号:001号)和2009年4月11日签订的《房产买卖合同之补充合同》。改用租赁方式(续租)继续使用上述生产用房和办公场所,租赁面积不变,租赁期限为陆年,租赁期限自2011年05月20日至2017年05月19日止。公司在该租赁场地上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的募集资金,公司将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安排使用。《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的公告》详见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同时,监事会对以上议案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公司关于上述变更事项,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2、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提名人选的议案》。

  同意提名钟盛兴先生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

  说明:

  (1)最近二年内候选监事未有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2)公司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股东大会将采用记名投票制选举第二届监事会监事成员,非职工代表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职工代表监事将由职工代表会议选举产生,公司将另行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福建三元达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1年1月11日

  附件:

  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钟盛兴先生,1971年1月出生,在读EMBA。曾任福州科立通讯设备有限公司生产副厂长,福州三元达通讯设备有限公司物流部经理、副总经理,福建三元达通讯有限公司物流中心总经理、副总经理、生产部经理;现任公司监事会主席、物控中心总经理。其持有公司股份2.27%。与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亲属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证券代码:002417 证券简称:三元达 公告编号:2011-003

  福建三元达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

  方式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原项目的基本情况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福建三元达通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0)553号】核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000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20.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60,000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4,623.10万元。

  2008年5月20日,公司与福州众成伟业计算机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众成伟业")签订租赁合同,租赁其位于福州软件园C区的11,972.24平方米的厂房(A#楼、C#楼1-3层、E#楼),并与其签订附条件的《购房合同》(合同编号:001号)。合同约定,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利用部分募集资金购买该厂房,作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场所。

  2008年5月28日,中商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了中商评报字(2008)第1083号《福州众成伟业计算机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位于福州软件园C区A#楼、C#楼1-3层、E#楼资产评估报告书》,评估确认公司已租赁物业评估值为3,035.74万元。公司与众成伟业在参考该评估报告的基础上达成一致,约定购买价格为2,891.68万元。

  根据公司《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公司拟投入2,891.68万元购买位于众成伟业研发楼的厂房(A#楼、C#楼1-3层、E#楼),作为本次募集资金6个投资项目的生产用房和办公场所。

  二、变更的具体原因及变更后的实施方式

  鉴于:

  1、公司原计划募集资金为2.23亿元,受计划募集资金额度的制约,公司募投项目原拟安排的场地分布于三个独立的办公楼中,研发、生产、物流和管理相对分散,不利于整体运营。2010年6月,公司发行上市后,募集资金净额5.46亿元,超募资金为3.23亿元,募集资金远超过公司原计划金额。

  从公司长远发展考虑,公司拟在未来购买土地并建设整体化的厂房,将仓储、物流、生产和研发等经营管理的各环节有机结合,提高管理效率,为下一步超募资金项目使用以及未来经营场地的扩张打下良好基础。

  2、公司原拟投入2,891.68万元购买位于福州软件园C区众成伟业研发楼的11,972.24平方米(A号楼、C号楼一至三层、E号楼)厂房。该部分厂房与众成伟业研发楼的其他部分(B号楼、C号楼的其他部分、D号楼)厂房在同一位置,共用通道、停车位等公共设施。其中C号楼四至五层目前为其他公司长期租赁(一至三层为公司拟购买的楼层)。

  2010年以来,国内电信运营商3G业务发展顺利,公司预计未来无线网络优化业务规模仍将持续增长。国内三网融合政策实施后,广电运营商的投资规模大幅上升,来源于广电业务将快速增长。此外,宽带无线接入市场的业务也在快速发展中。这些项目和未来超募资金的使用也需要充足的场地供应。公司原计划购买的厂房的面积、结构和环境已经难以满足公司未来长远发展的需求。

  基于对未来业务规模和超募资金使用安排的预计,公司需从公司整体经营考虑,合理安排经营场地,以满足未来3-5年业务发展的要求。

  经与众成伟业友好协商,公司将解除与众成伟业于2008年5月31日签订的《房产买卖合同》(合同编号:001号)和2009年4月11日签订的《房产买卖合同之补充合同》。改用租赁方式(续租)继续使用上述生产用房和办公场所,租赁面积不变,租赁期限为陆年,租赁期限自2011年05月20日至2017年05月19日止。在租赁期内,公司若想中途终止本合同,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众成伟业,经其同意后可结束租赁。

  租金收取方式约定为:

  1、2011年05月20日前,公司租赁使用上述生产用房和办公场所,继续履行公司与众成伟业于2008年5月20日签定的《研发楼租赁合同》(合同编号:Z2008001),月租金计人民币149,616元/月(大写:壹拾肆万玖仟陆佰壹拾陆元整);

  2、2011年05月20日至2013年05月19日止,公司使用上述生产用房和办公场所月租金计人民币185,533元/月(大写壹拾捌万伍仟伍佰叁拾叁元整);

  3、2013年05月20日至2014年05月19日,月租金为人民币194,810元/月(大写壹拾玖万肆仟捌佰壹拾元整);

  4、2014年05月20日至2017年05月19日的租金,提前一个月商议,签订补充协议并执行,租金以同时期的市场价格为参考。

  公司仍将继续在该租赁场地上实施6个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项目其他内容不变。节余的募集资金,公司将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安排使用,届时若需履行相关审议批准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的,公司将按规定办理。

  上述项目实施方式的变更不会影响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会对项目投入、实施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影响公司的持续经营。

  三、变更后的市场前景、存在风险和对策说明

  由于是实施方式变更,市场前景未发生变化。风险主要在于上述《房产买卖合同之补充合同》履行情况以及合同到期后能否续约或者未能续约新地址的选定。对于节余的募集资金,公司将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系列内控制度进行管控。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房产购买改租赁,是从公司长远发展考虑,符合公司长远发展战略。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的行为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上述事项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上述议案。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

  六、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三元达本次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有关该事项信息披露恰当、充分、完整,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08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充分考虑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的可行性及企业未来长远发展建设用地的需要,有利于充分利用各项资源,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且并未改变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总额,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也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太平洋证券同意三元达本次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的事项。该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可实施。

  七、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说明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的议案》,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福建三元达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1年1月11日

  证券代码:002417 证券简称:三元达 公告编号:2011-004

  福建三元达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经福建三元达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时间:2011年1月26日(星期三)上午9:30-11:30,会期半天

  2、会议地点:福州市铜盘路软件园C区28号楼,一层会议室

  3、会议方式:现场投票

  4、股权登记日:2011年1月20日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的议案》;

  《公司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的公告》详见2011年1月11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3、《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逐项以累积投票方式对以下候选人进行投票选举:非独立董事候选人:黄国英、黄海峰、林大春、朱大为;独立董事候选人:靳怀勇、林涛、刘兆才。

  4、《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以记名投票方式对以下候选人进行投票选举:监事候选人:钟盛兴。

  三、会议出席对象:

  1、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截止2011年1月20日(股权登记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持有本公司股票并办理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的公司股东。该等股东有权委托他人作为代理人持股东本人授权委托书参加会议,该代理人不必为股东。

  3、公司保荐代表人及见证律师等。

  四、出席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11年1月21日、24日上午9:30-11:30,下午14:30-16:30;

  2、登记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铜盘路软件园C区28号楼,

  福建三元达通讯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3、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持股东证券账户卡、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3)委托代理人必须持股东签署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股东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深圳证券账户卡、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以用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

  五、会议其他事项:

  1、公司通讯地址:福州市铜盘路软件园C区28号楼,福建三元达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591-83736937

  传真:0591-87883838

  邮编:350003

  联系人:陈嘉女士

  2、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和交通费用自理。

  六、会议备查文件:

  福建三元达通讯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七、会议附件:

  授权委托书(格式)。

  特此公告。

  福建三元达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1年1月11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福建三元达通讯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姓名:

  委托人营业执照/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股票账户号码: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营业执照/身份证号码:

  本公司/本人对本次股东大会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

  1.审议《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的议案》;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2.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3. 审议《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3.1累积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表决权总数: 股×4 = 票。

  (1)选举黄国英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同意票数:

  (2)选举黄海峰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同意票数:

  (3)选举林大春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同意票数:

  (4)选举朱大为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同意票数:

  3.2累积选举独立董事的表决权总数: 股×3 = 票

  (1)选举靳怀勇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同意票数:

  (2)选举林涛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同意票数:

  (3)选举刘兆才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同意票数:

  4.审议《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注:

  1.本次股东大会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授权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前面的方框中打"√ "为准,对同一事项决议案,不得有多项授权指示。如果委托人对有关审议事项的表决未作具体指示或者对同一项审议事项有多项授权指示的,则视为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已的意见进行投票表决。

  2. 对于第3 项议案,实行累积投票制,即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在投票时,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或者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本次股东大会选举非独立董事4名,独立董事3名;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实行分开投票。选举非独立董事时,每位股东有权取得的选票数等于其所持有的股票数乘以4的乘积数,该票数只能投向公司的非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时,每位股东有权取得的选票数等于其所持有的股票数乘以3的乘积数,该票数只能投向公司的独立董事候选人。

  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但所分配票数的总和不能超过股东拥有的投票数,否则该票作废。

  3.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结束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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