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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1-01-11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244 证券简称:滨江集团 公告编号:2011-001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知于2011年1月5日以专人送达、传真形式发出,会议于2011年1月10日在杭州市庆春东路38号公司会议室举行,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戚金兴先生主持,应出席会议董事7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7人。本次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以书面表决的方式,审议并表决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投资设立子公司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情请见公司2011-002号公告《对外投资公告》。 特此公告。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一年一月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244 证券简称:滨江集团 公告编号:2011-002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对外投资概述 1、为进一步整合资源、更好地开发上虞市城北38-1号地块,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上虞市创恒实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创恒实业")签订《上虞市城北38-1号地块项目合作协议书》,双方将共同出资设立一家项目公司上虞滨江置业有限公司作为上虞市城北38-1号地块的开发主体。 2、为进一步整合资源、更好地开发金华市湖海塘区块(2010)23号地块,公司将投资设立一家项目公司金华金色蓝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作为金华市湖海塘区块(2010)23号地块的开发主体。 上述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对外投资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投资设立上虞滨江置业有限公司 (一)投资主体介绍 项目公司的投资主体为公司和创恒实业,创恒实业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创恒实业的具体情况如下:住所:上虞市章镇镇赤岘村;法定代表人:张荣根;注册资本:1800万元;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无,一般经营项目:项目投资;建筑材料、金属材料、机电设备、五金、轻纺原料、日用百货的销售。上述经营范围不含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禁止、限制和许可经营的项目。 (二)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1、项目公司名称(暂定):上虞滨江置业有限公司(以工商部门核准的名称为准)。 2、项目公司的注册资本为5,000万元人民币,其中,公司以现金方式出资3,500万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的70%,创恒实业以现金方式出资1,500万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的30%。 3、项目公司的组织机构:项目公司不设董事会,设执行董事1人,由公司向项目公司股东会推荐的董事候选人担任,执行董事为项目公司的法定代表人。项目公司不设监事会,设监事1人,由创恒实业向项目公司股东会推荐。 三、关于投资设立金华金色蓝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一)投资主体介绍 项目公司的投资主体为公司,无其他投资主体,公司持有项目公司100%的股权。 (二)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1、项目公司名称(暂定):金华金色蓝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工商部门核准的名称为准)。 2、项目公司的注册资本为55,000万元人民币,公司出资55,000万元。项目公司不设董事会,设执行董事1人,由朱慧明先生担任,执行董事为项目公司的法定代表人。项目公司不设监事会,设监事1人,由沈伟东先生担任。 四、对外投资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外投资有利于进一步整合资源、更好地开发上虞市城北38-1号地块和金华市湖海塘区块(2010)23号地块。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2、《上虞市城北38-1号地块项目合作协议书》。 特此公告。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一年一月十一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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