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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时特许价值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2011-01-12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上接D2版) (74)华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75)德邦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76)广发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77)华龙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78)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
(79)财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80)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81)中国建银投资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82)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83)日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84)江海证券有限公司
(85)天源证券经纪有限公司
(86)华宝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87)厦门证券有限公司
(88)爱建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89)英大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90)大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注册登记机构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内容同基金管理人) (三)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名称:国浩律师集团(北京)事务所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38号泰康金融大厦9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38号泰康金融大厦9层 电话:010-65171188 传真:021-65176800 负责人:王卫东 联系人:黄伟民 经办律师:黄伟民、陈周 (四)审计基金财产的会计师事务所 机构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昌路56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卢湾区湖滨路202号企业天地2号楼普华永道中心11楼 法人代表:杨绍信 电话:021-61238888 传真:021-61238800 联系人:陈兆欣 经办注册会计师:汪棣、张鸿 四、基金名称 博时特许价值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五、基金类型 股票型 六、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七、基金的投资目标 本基金的投资目标在于分享中国经济高速发展过程中那些具有政府壁垒优势、技术壁垒优势、市场与品牌壁垒优势的企业所带来的持续投资收益,为基金持有人获取长期持续稳定的投资回报。 八、基金的投资范围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公开发行上市的股票、债券以及法律法规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或金融衍生工具。 本基金投资组合中,股票投资比例为基金资产的60-95%,其中投资于具有政府壁垒优势、技术壁垒优势、市场与品牌壁垒优势的企业股票的比例不低于本基金股票资产的80%;债券投资比例为基金资产的0-35%;现金以及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投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因基金规模或市场变化等因素导致本基金投资组合不符合上述规定的,基金管理人将在合理期限内做出调整以符合上述规定。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九、基金的投资策略 本基金实行风险管理下的主动型价值投资策略,即采用以精选个股为核心的多层次复合投资策略。在战略上,强调自上而下的组合管理;在战术上,强调自下而上的精选个股。具体投资策略为:在资产配置和组合管理方面,利用金融工程手段和投资组合管理技术,保持组合流动性;在选股层面,按照价值投资原则,利用研究人员的专业研究能力和金融工程的财务数据处理能力,从品质过滤和价值精选两个阶段来精选个股,选择价值被低估且具有政府壁垒优势、技术壁垒优势、市场壁垒优势或者品牌壁垒优势等持续增长潜力的股票,作为构建股票组合的基础。本基金的投资策略具有三层结构,即自上而下的资产配置、自上而下的行业选择和自下而上的选股或选债策略。 十、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80%×沪深300指数收益率+20%×中国债券总指数收益率。 沪深300指数是由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编制,在上海和深圳证券市场中选取300只A股作为样本编制而成的成份股指数。该指数样本覆盖了沪深市场六成左右的市值,具有良好的市场代表性,是目前中国证券市场中与本基金股票投资范围比较适配同时公信力较好的股票指数;中国债券总指数是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编制的,采用市值加权计算的债券指数,其中涵盖了可流通的记账式国债和金融债,基本上可以反映中国债券市场的趋势特征。 本基金的股票投资比例区间为60%-95%,取中位数80%为基准指数中股票投资所代表的权重,其余20%为基准指数中债券投资所对应的权重。因此,本基金的投资基准确定为“80%×沪深300指数收益率+20%×中国债券总指数收益率”。 如果今后市场出现更具代表性的投资基准,或更科学的复合指数权重比例,在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后,本基金管理人可调整或变更投资基准。 十一、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股票型基金,属于预期风险收益较高的基金品种,其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高于债券型基金和混合型基金。 十二、基金投资组合报告 博时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复核了本报告中的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投资组合报告所载数据截至2010年9月30日。本报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师审计。 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
2.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3.1. 报告期末按市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明细
2. 报告期末按券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3. 报告期末按市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明细
4.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没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 (2) 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没有投资于超出基金合同规定备选股票库之外的股票; (3) 基金的其他资产构成
(4) 报告期末本基金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5) 报告期末本基金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6) 报告期末本基金未持有权证; (7) 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8)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十三、基金的业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历史各时间段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十四、基金的费用概览 (一)与基金运作有关的费用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在通常情况下,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1.5%年费率计提。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在通常情况下,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25%年费率计提。 3.除管理费和托管费之外的基金费用,由基金托管人根据其他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的规定,按费用支出金额支付,列入或摊入当期基金费用。 (二)与基金销售有关的费用 1. 申购费用 (1)前端申购费率
(2)后端申购费率
2. 赎回费用
3. 转换费用 基金转换费用由申购费补差和转出基金赎回费两部分构成,其中:申购费补差具体收取情况,视每次转换时的两只基金的费率的差异情况而定。基金转换费用由基金持有人承担,扣除转出基金赎回费应归资产部分后的余额归注册登记人所有。 (1)申购费补差 A、两只前端收费基金(包括申购费为零的基金)之间的转换,按照转出金额分别计算转换申请日的转出基金和转入基金的前端申购费,由前端申购费低的基金转到前端申购费高的基金时,收取申购费差价;由前端申购费高的基金转到前端申购费低的基金时,不收取差价; B、对于后端收费基金向前端收费基金的转换,基于每份转出基金份额在转换申请日的适用后端认/申购费率,计算转出基金的后端认/申购费;基于转出金额计算转换申请日转入基金的前端申购费。除收取转出基金的后端认/申购费外,当转出基金的后端认/申购费低于转入基金的前端申购费时,收取申购费差价,否则不收取差价; C、对于两只后端收费基金之间的转换,基于每份转出基金份额在转换申请日适用的后端认/申购费率,计算转换申请日的转出基金后端认/申购费;基于转入基金的零持有时间适用的后端申购费率,计算转换申请日的同等金额转入基金后端申购费。由后端认/申购费高的基金转到后端申购费低的基金时,收取后端认/申购费差价;由后端认/申购费低的基金转到后端申购费高的基金时,不收取差价。 (2)转出基金赎回费 基于每份转出基金份额在转换申请日的适用赎回费率,计算转换申请日的转出基金赎回费。 (三)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损失,以及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等不列入基金费用。基金合同生效前所发生的信息披露费、律师费和会计师费以及其他费用不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四)基金管理费和托管费的调整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可根据基金发展情况调整基金管理费率和基金托管费率。基金管理人必须最迟于新的费率实施日2日前在指定媒体上刊登公告。 十五、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本基金管理人于2010年7月12日刊登的本基金原招募说明书(《博时特许价值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进行了更新,并根据本基金管理人在本基金合同生效后对本基金实施的投资经营活动进行了内容补充和更新,主要更新的内容如下: 1、在“三、基金管理人”中,对基金管理人的基本情况进行了更新; 2、在“四、基金托管人”中,对基金托管人的基本情况及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进行了更新; 3、在“五、相关服务机构”中,更新了相关服务机构的内容;各新增代销机构均在指定媒体上公告列示; 4、在“八、基金的投资”中,更新了“(九)基金投资组合报告”的内容,数据内容截止时间为2010年9月30日; 5、在“九、基金的业绩”中,更新了“自基金合同生效开始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的数据及列表内容,数据内容截止时间为2010年9月30日; 6、在“二十一、其它应披露的事项”中披露了如下事项: (一)2010年6月1日,我公司分别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公告了《关于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部分基金参加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网上银行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关于博时旗下开放式基金参加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网上银行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二)2010年6月2日,我公司分别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公告了《关于大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增加代销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开放式基金的公告》; (三)2010年6月7日,我公司分别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公告了《关于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在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推出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四)2010年6月29日,我公司分别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公告了《关于博时旗下开放式基金参加浦发银行电子渠道基金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五)2010年6月30日,我公司分别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公告了《关于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参加交通银行网上银行基金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六)2010年7月12日,我公司分别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公告了《博时特许价值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七)2010年7月14日,我公司分别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公告了《关于天源证券经纪有限公司增加代销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开放式基金的公告》; (八)2010年7月20日,我公司分别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公告了《博时特许价值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2010年第2季度报告》; (九)2010年8月3日,我公司分别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公告了《关于方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增加代销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开放式基金的公告》; (十)2010年8月7日,我公司分别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公告了《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副总经理任职的公告》; (十一)2010年8月17日,我公司分别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公告了《关于德邦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增加代销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开放式基金的公告》; (十二)2010年8月19日,我公司分别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公告了《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增加日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为代销机构的公告》; (十三)2010年8月20日,我公司分别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公告了《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增加汉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代销机构的公告》; (十四)2010年8月24日,我公司分别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公告了《博时特许价值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2010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增加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代销机构的公告》; (十五)2010年8月25日,我公司分别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公告了《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郑州分公司成立的公告》; (十六)2010年8月31日,我公司分别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公告了《关于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部分基金参加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网上银行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十七)2010年9月3日,我公司分别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公告了《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增加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代销机构的公告》; (十八)2010年9月16日,我公司分别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公告了《关于博时旗下开放式基金参加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个人网上银行申购业务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十九)2010年10月15日,我公司分别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公告了《关于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增加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代销机构并开通基金转换业务的公告》; (二十)2010年10月26日,我公司分别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公告了《博时特许价值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2010年第3季度报告》; (二十一)2010年11月8日,我公司分别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公告了《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增加齐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代销机构的公告》; (二十二)2010年11月9日,我公司分别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公告了《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增加烟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代销机构的公告》《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设立博时基金(国际)有限公司的公告》; (二十三)2010年11月11日,我公司分别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公告了《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沈阳分公司成立的公告》; (二十四)2010年11月23日,我公司分别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公告了《关于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部分基金增加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代销机构并参加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网上银行申购业务与定期定额投资业务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1年1月12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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