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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882 证券简称:华联股份 公告编号:2011-001 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暨上市公告书(摘要) 2011-01-13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全体董事承诺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特别提示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本公司新增股份25,056.82万股,将于2011年1月14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本次发行中,9名发行对象认购的股票限售期为12个月,自2011年1月14日起计算,预计上市流通时间为2012 年1月14日。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规定,2011年1月14日(即上市日),本公司股价不除权。 重要声明 本公告的目的仅为向投资者提供有关华联股份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简要情况。投资者欲了解更多信息,应仔细阅读《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该公告书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释 义 在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中除非另有所指,下列简称特指如下含义:
第一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公司概况 1、中文名称: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 2、英文名称:BEIJING HUALIAN DEPARTMENT STORE CO.,LTD 3、上市地:深圳证券交易所 4、证券简称:华联股份 5、证券代码:000882 6、法定代表人:赵国清 7、董事会秘书:池伟 8、注册资本:49,385.0501万元 9、成立日期:1998年5月29日 10、注册地址:北京市通州区永乐经济技术开发区永开路1号 11、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外大街1号四川大厦东塔 12、互联网网址:www.beijing-hualian.com 13、联系电话:010-88337937 14、传 真:010-88337937 15、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无;一般经营项目:销售百货、针纺织品、工艺美术品、珠宝首饰、银饰品、花卉、家具、日用杂品、土产品、五金交电化工(不含危险化学品)、电子计算机软硬件及外部设备、传真机、移动电话、寻呼机及配件、饮食炊事机械、制冷空调设备、劳保用品、金属材料、机械电器设备、汽车(不含小轿车)及配件、化工轻工材料、建筑材料、民用建材;仓储、洗衣、劳务服务;摄影、彩扩、打字服务;承办展览展示;企业管理、信息咨询(中介除外);组织文化交流活动(演出除外);连锁店经营管理;家居装饰;出租商业设施;日用品修理;技术开发、咨询、服务、培训;资产经营;零售:烟、内销黄金饰品(限分支机构经营);零售、邮购公开发行的国内版书刊(限分支机构经营);销售:音像制品、汽车配件、自行车、电动车、摩托车及配件、健身器材设施、包装食品、副食品、粮食(限零售)、饲料(限分支机构经营);美容美发、复印、健身服务、电子游艺、经营场地出租、餐饮(限分支机构经营)。 二、公司主营业务 公司主要从事购物中心的运营和管理。截至目前,运营的购物中心共计22家,正式营业的共11家。 第二节 本次发行基本情况 一、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一)本次发行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案于2010年6月1日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10年6月21日经公司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本次发行监管部门核准程序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申请于2010年8月16日由中国证监会受理,并于2010年11月22日获得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2010年12月9日,中国证监会核发《关于核准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0〕1772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新股不超过25,056.82万股。 (三)募集资金及验资情况 公司于2010年12月16日以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向9名特定投资者发行了25,056.82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1,653,750,120元,扣除发行费用35,650,568元,募集资金净额为1,618,099,552元。京都天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已就上述事项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京都天华验字(2010)第0240号《验资报告》。公司将依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通知》、《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以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设立专用账户进行管理,专款专用。 (四)股权登记托管情况 本次发行新增股份已于2010年12月29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登记托管手续。本次发行新增股份的性质为有限售条件股份。 二、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发行方式:本次发行采用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发行。 (二)发行股票的类型: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 (三)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 (四)发行数量:25,056.82万股。 (五)发行价格:6.60元/股(不低于公司2010年6月1日通过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均价的90%并根据分红调整后的发行底价6.6元/股)。 根据投资者认购情况,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最终确定为6.60元/股,相对于发行底价即6.60元溢价0,与发行申购日(2010年12月16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8.08元/股的比率为81.69%;与发行申购日(2010年12月16日)公司股票收盘价8.08元/股的比率为81.69%。 (六)募集资金量: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1,653,750,120元,扣除发行费用35,650,568元,募集资金净额为1,618,099,552元。 三、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概况 (一)本次发行对象及其认购数量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本次发行对象为不超过10名的特定对象,公司和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依次按认购价格优先,认购价格相同则按认购数量优先,认购价格与数量均相同则按收到《申购报价单》传真时间优先的原则,确定最终发行价格为6.60元/股,并将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确定为以下9名特定对象:
(二)发行对象基本情况 1、天平汽车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63,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胡务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500号15楼 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经营范围:各种机动车辆保险业务,与机动车辆保险有关的其他财产保险业务,短期健康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业务,上述业务的再保险业务,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保险资金运用业务,经中国保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2、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23,800万元 法定代表人:范勇宏 注册地址:北京市顺义区天竺空港工业区A区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发起设立基金,基金管理;因特网信息服务业务。一般经营项目:无 3、正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00,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张洪涛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甲23号城乡华戀商厦11-12层 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人寿保险、健康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等各种人身保险业务;上述业务的再保险业务;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保险资金运用业务;经中国保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一般经营项目:(无) 4、中邮创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0,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俞昌建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直门北大街60号首钢国际大厦10层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基金管理业务;发起设立基金 5、中国人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300,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缪建民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17号中国人寿中心14至18层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无)。一般经营项目:管理运用自有资金;受托或委托资产管理业务;与以上业务相关的咨询业务;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资产管理业务 6、兴业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5,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兰荣 注册地址:上海市金陵东路368号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经营范围: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和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它业务(涉及许可经营的凭许可证经营) 7、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470,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祝幼一 注册地址:浦东新区商城路618号 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经营范围:证券经纪、证券自营;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证券资产管理;直接投资业务;融资融券业务;证券投资基金代销;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从事境外证券投资管理业务;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企业经营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件经营) 8、北京中商华通科贸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26,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庄柏峰 注册地址:北京市宣武区广安门外大街180号新纪元大厦二层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无;一般经营项目:技术开发及转让、技术咨询及服务(中介除外),电脑图文设计制作、承办展览展示,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演出除外);销售计算机及外围设备、建筑材料、装饰材料、五金交电、金属材料、化工产品、服装、鞋帽、针纺织品、日用品、珠宝首饰、文化用品、机械电器设备、化妆品、劳保用品、通讯器材。(以上未经专项审批的项目除外) 9、中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2,456,666,700元 法定代表人:邓红国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安外大街2号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资金信托;动产信托;不动产信托;有价证券信托;其他财产或财产权信托;作为投资基金或者基金管理公司的发起人从事投资基金业务;经营企业资产的重组、购并及项目融资、公司理财、财务顾问等业务;受托经营国务院有关部门批准的证券承销业务;办理居间、咨询、资信调查等业务;代保管及保管箱业务;以存放同业、拆放同业、贷款、租赁、投资方式运用固有财产;以固有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从事同业拆借;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一般经营项目:无 (三)发行对象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本次发行的9名发行对象除持有(或其管理的证券投资基金持有)公司股票外,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四)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与公司最近一年重大交易情况以及未来交易安排的说明 本次发行的9名发行对象与公司最近一年内无重大交易情况,目前也无未来交易的安排。 四、保荐机构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保荐机构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为: 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全部过程遵循了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符合目前证券市场的监管要求。通过询价方式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符合《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认购邀请书》等申购文件的有关规定。所确定的发行对象符合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规定的条件。发行对象的选择有利于保护上市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的利益,发行对象的确定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要求。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五、律师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公司律师北京市海问律师事务所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为: 1、发行人本次发行的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和《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本次发行的结果公平、公正。 2、本次发行的《认购邀请书》、《申购报价单》以及发行人就本次发行已签署的相关认购协议合法、有效。 第三节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上市情况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上市批准情况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已经获得深交所批准。 二、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的证券简称、证券代码和上市地点 证券简称:华联股份 证券代码:000882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三、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的上市时间 华联股份本次新增股份的上市时间为2011年1月14日。 四、新增股份的限售安排
五、保荐机构的上市推荐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作为为华联股份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民族证券认为本次发行完成后华联股份仍具备股票上市条件,特推荐其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第四节 本次发行前后公司相关情况 一、本次发行前后股东情况 (一)本次发行前公司前10名股东情况 截至2010年12月10日,公司前10名股东情况如下表所示:
(二)本次发行后公司前10名股东情况 本次发行后,公司前10名股东情况如下表所示:
本次发行后公司控股股东华联集团的持股比例由59.50%下降到39.48%,但仍为公司第一大股东。本次发行不改变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二、本次发行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发行对股本结构的影响
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后,公司总股本将新增25,056.82万股,股本结构将发生变化,但华联集团仍为公司的控股股东。 (二)本次发行对资产结构的影响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后,公司募集资金净额为161,809.96万元,公司总资产和净资产将相应增加,资产负债率将显著下降,公司的资本结构、财务状况将得到改善,财务风险将降低,公司抗风险能力将得到提高。本次发行对公司截至2010年6月30日的资产结构影响如下表所示: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股东权益增加,资产负债率下降,财务结构得到改善,运营能力将得到进一步加强。 (三)本次发行对业务结构的影响 目前,公司的主营业务为购物中心的运营和管理。本次非公开发行前后公司业务结构将不发生大的变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后,有利于显著提升综合实力和巩固公司的竞争优势。 (四)对公司治理的影响 本次非公开发行后,公司仍然具有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公司仍将保持其人员、资产、财务以及在采购、生产、销售等各个方面的完整性和独立性。 (五)对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的影响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后,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之间的关联关系不会发生变化,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不会发生重大变化,也不会产生同业竞争。 第五节 财务会计信息及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内容详情请见与本公告同日发布在巨潮网上(http://www.cninfo.com.cn)的《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 第六节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一、募集资金数额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1,618,099,552元。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第七节 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的机构 一、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赵大建 保荐代表人:何继兵、冯春杰 项目协办人:金仁杰 项目组其他成员:叶倩、关山旭、诺曼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5 号新盛大厦A座6-9层 联系电话:010-59355782 传 真:010-66553378 二、联席主承销商: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剑阁 办公地址:北京市建国门外大街1号国贸大厦2座27层及28层 联系电话:010-65051166 传真: 010-65058137 三、审计、验资机构:京都天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徐华 经办注册会计师:童登书、吕中明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2号赛特广场5层 联系电话:010-65264838 传真:010-65227521 四、律师事务所:北京市海问律师事务所 法定代表人:江惟博 经办律师:杨静芳、李丽萍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2号 联系电话:010-84415888 传真:010-84415900 第八节 其他重大事项 除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票,截至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刊登前,公司未发生可能对公司有较大影响的其他重要事项。 第九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一)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之证券发行保荐书》、《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之发行保荐工作报告》和《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股票尽职调查报告》。 (二)北京市海问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北京市海问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的法律意见书》、《北京市海问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的补充法律意见书》、《北京市海问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的补充法律意见书(二)》、《北京市海问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律师工作报告》。 二、查询地点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外大街1号四川大厦东塔 联系人:周剑军、张天骄 电话:010-88337937 三、查询时间 除法定节假日之外的每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30。 四、信息披露网址 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和巨潮网(http://www.cninfo.com.cn)。 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1月12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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