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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赤湾港航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1-01-13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股票简称:深赤湾A/深赤湾B 股票代码:000022/200022 公告编号2011-002 深圳赤湾港航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2011年度 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赤湾港航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于2011年1月7日以E-mail和专人送达的方式发出其2011年度第一次临时会议的书面会议通知。会议于2011年1月12日上午九时在深圳市赤湾石油大厦十一楼第五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九名,实际出席董事九名。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主持。公司监事会成员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并全票通过《关于选举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的报告》。鉴于王芬女士已于近日向董事会递交辞呈申请辞去董事长职务,经审议,董事会同意选举郑少平先生担任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郑少平先生个人履历详见附件1) 二.审议并全票通过《关于选举第六届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报告》。鉴于王芬女士已于近日向董事会递交辞呈申请辞去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经审议,同意选举郑少平先生担任第六届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 三.审议并全票通过《关于总经理辞职的报告》,同意郑少平先生辞去公司总经理职务。 四.审议并全票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常务副总经理的报告》,同意聘任张宁先生担任公司常务副总经理。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 常务副总经理的任职资格合法。 经审阅张宁先生的个人履历(详见附件2),未发现其有《公司法》第147条规定的情况,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现象。 2. 常务副总经理的提名方式、聘任程序合法。 常务副总经理的提名及聘任程序等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 3. 经了解,张宁先生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和身体状况能够胜任 所聘岗位的职责要求,有利于公司的发展。 五.审议并全票通过《关于证监局现场检查整改计划的报告》,同意将公司整改计划报送深圳证监局并按计划内容进行整改。 六.审议并全票通过《关于调整麻涌港区散粮仓库建设方案并追加投资的报告》,同意调整麻涌港区散粮仓库的建设方案并追加投资8500万元。 特此公告。 深圳赤湾港航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一年一月十三日 附件1:郑少平先生个人履历 郑少平先生,获大连海运学院航海专业学士学位,海商法研究生毕业。历任本公司副总经理和深圳赤湾港集装箱公司总经理,现任赤湾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总经理。1999年5月至今担任本公司董事。1998年12月至2002年5月任本公司副总经理,2003年4月至2004年9月任本公司副总经理,2004年9月至今担任本公司总经理,2010年4月至今担任本公司副董事长。 郑少平先生与本公司控股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截至2011年1月11日持有公司股份186,781股;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任职条件。 附件2:张宁先生个人履历 张宁先生,工学硕士。1995年10月起任职赤湾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历任操作部副经理、经理、助理总经理等职,现任该公司副总经理。1999年5月至2004年12月担任本公司职工监事。2004年12月至今担任本公司副总经理,2005年5月至今担任本公司董事。 张宁先生与本公司控股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截至2011年1月11日持有公司股份141,791股;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任职条件。 股票简称:深赤湾A/深赤湾B 股票代码:000022/200022 公告编号2011-003 深圳赤湾港航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2011年度 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赤湾港航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于2011年1月7日以E-mail、传真和专人送达的方式发出其2011年度第一次临时会议的书面会议通知。会议于2011年1月12日上午十一时三十分在深圳市赤湾石油大厦十一楼第六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五名,实际出席监事三名。余利明监事会主席和倪克勤监事因事未能出席会议,但表示同意本次会议审议的全部议案,并分别委托黄惠珍监事和赵朝雄监事代为出席会议、发表意见并签署会议相关文件。会议由黄惠珍监事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全票通过公司《关于证监局现场检查整改计划的报告》,同意将公司整改计划报送深圳证监局并按计划内容进行整改。 特此公告。 深圳赤湾港航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一一年一月十三日 深圳赤湾港航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聘任公司常务副总经理的独立意见 深圳赤湾港航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11年度第一次临时会议于2011年1月12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常务副总经理的报告》,同意聘任张宁先生为公司常务副总经理。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现就上述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 常务副总经理的任职资格合法。 经审阅张宁先生的个人履历,未发现其有《公司法》第147条规定的情况,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现象。 2. 常务副总经理的提名方式、聘任程序合法。 常务副总经理的提名及聘任程序等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 3. 经本人了解,张宁先生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和身体状况能够胜任所聘岗位的职责要求,有利于公司的发展。 深圳赤湾港航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李悟洲、郝珠江、张建军 二〇一一年一月十二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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