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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052 证券简称:同洲电子 公告编号:2011-002 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诉讼进展公告 2011-01-13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有关诉讼的基本情况 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2005年9月参加荷兰IBC展会期间展示的产品和宣传资料涉及使用EP0 402 973、EP0 660 540、EP0 599 824三项专利技术,于2006年2月13日正式收到SISVEL起诉公司专利侵权的诉讼书(本诉讼案情及影响详见公司《招股说明书》)。2008年5月公司通过在荷兰的代理律师Niels Mulder和SISVEL代理律师F.Eijsvogels进行了沟通,公司主动放弃2005年被查封的产品(21台数字电视机顶盒)和宣传资料,交由SISVEL处理,双方一致同意撤销关于IBC2005年展会的诉讼程序。 二、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收到在荷兰的代理律师Niels Mulder提供的荷兰海牙地区法院文件,说明SISVEL起诉公司专利侵权案已根据SISVEL代理律师H.J.A.Knijff的请求被撤销。 三、是否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目前,公司(含控股子公司)无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诉讼、仲裁事项。 四、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荷兰数字电视机顶盒市场比较小,在整个欧洲数字电视机顶盒市场比重较小,一直不是公司重点关注的市场。在诉讼前,公司几乎没有来自荷兰市场的数字电视机顶盒的订单,在撤销诉讼后,公司预计也很少接受来自荷兰市场的数字电视机顶盒的订单,故该诉讼结果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较小。 五、备查文件 1、荷兰DLA Piper Nederland N.V.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提供的荷兰海牙地区法院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1年1月11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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