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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1-01-14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关于增加深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为代销机构并开通相关业务的公告 根据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深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农商行”)签署的销售代理协议及相关业务准备情况,自2011年1月18日起深圳农商行各营业网点开始代理下列基金的开户、申购、赎回、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具体基金如下:大成价值增长证券投资基金、大成债券投资基金A/B、大成债券投资基金C、大成蓝筹稳健证券投资基金、大成精选增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大成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A/B、大成财富管理2020生命周期证券投资基金、大成强化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大成策略回报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大成行业轮动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大成中证红利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大成核心双动力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具体办理程序遵循深圳农商行相关规定。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 深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61200(深圳),4001961200(全国) 网址:www.961200.net 2.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5558(免长途通话费用) 网址:www.dcfund.com.cn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上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上述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资料。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1年1月14日 大成债券投资基金分红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1年1月14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注:1、根据《大成债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规定,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基金收益分配每年至少一次,全年基金收益分配的比例不低于基金净收益的90%。 2、大成债券A/B类基金份额2010年度已分配收益2次,共9,227,400.64元;大成债券C类基金份额2010年度已分配收益2次,共15,914,540.58元。 3、本次分红方案:每10份A/B类基金份额派发红利0.33元;每10份C类基金份额派发红利0.20元。 2 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注:-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因本次分红导致基金净值变化,不会改变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不会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提高基金投资收益。 2、权益登记日当日申请赎回及转换转出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将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当日申请申购及转换转入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将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3、如果投资者未选择具体分红方式,本公司注册登记系统将其分红方式默认为现金方式,投资者可通过查询了解本基金目前的分红设置状态。 4、投资者可以在基金开放日的交易时间内到本基金销售网点修改分红方式。本次分红方式将按照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投资者可以到销售网点或通过本公司确认分红方式是否正确,如不正确或希望修改分红方式的,敬请于2011年1月17日(含该日)前到本基金销售网点办理变更手续。 5、如投资者在多家销售机构购买了本基金,其在任一家销售机构所做的基金份额的分红方式变更,只适用于该销售机构指定交易账户下托管的基金份额。 6、由于直销客户支付现金分红款时将发生一定的银行转帐手续费,为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本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当直销客户的现金红利小于2元时,本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将该持有人的现金红利自动转为基金份额。 7、咨询办法: (1)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dcfund.com.cn。 (2)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400-888-5558(免长途通话费用) (3)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网点及本基金各代销机构的相关网点(详见本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及相关公告)。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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