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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1-01-14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493 证券简称:荣盛石化 公告编号:2011-002 荣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荣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荣盛石化”)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于2010年12月31日以电子邮件、书面形式送达公司全体监事。监事会于2011年1月12日在公司行政中心三楼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监事会会议应出席的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3人。 监事会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李居兴先生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全卫英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充分讨论,以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偿还银行贷款和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本议案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同意票数占总票数的100%。 会议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合计65,867.90万元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和补充流动资金,其中以38,623.01万元偿还银行贷款,以27,244.90万元补充流动资金。 经审议,监事会发表如下意见: 1、公司拟使用人民币38,623.01万元的超额募集资金偿还银行贷款,使用人民币27,244.90万元的超额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用于购买原材料PTA。公司承诺最近十二个月未进行证券投资、创业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并在偿还银行贷款和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进行证券投资、创业投资等高风险投资。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偿还银行贷款和补充流动资金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2、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偿还银行贷款和补充流动资金,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能够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 3、同意公司使用人民币65,867.90万元的超募资金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和补充流动资金。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偿还银行贷款和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偿还银行贷款和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1-005)。 三、备查文件 1、《荣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荣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1年1月12日 证券代码:002493 证券简称:荣盛石化 公告编号:2011-003 荣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荣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荣盛石化”)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通知于2010年12月31日以电子邮件、书面形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董事会于2011年1月12日在公司行政中心三楼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的董事9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9人。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李水荣先生主持,监事李居兴、李国庆、徐永明,高级管理人员郭成越、全卫英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充分讨论,以记名投票方式逐项表决,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1.1 《与浙江逸盛石化有限公司签订精对苯二甲酸(PTA)购销合同的议案》 内容摘要:同意公司与浙江逸盛石化有限公司拟签订2011年度《精对苯二甲酸(PTA)购销合同》;合同主要内容为2011年度公司向浙江逸盛石化有限公司采购原材料PTA,1-6月每月采购量为4.70万吨,7-12月每月采购量为7万吨,采购价格以浙江逸盛石化有限公司PTA报结价为准,同时在月采购量达到1万吨时,给予100元/吨的价格折让。 由于本议案涉及的交易为关联交易,关联董事李水荣、李永庆(担任浙江逸盛石化有限公司董事)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公司独立董事对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信息披露网站www.cninfo.com.cn;公司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荣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详见信息披露网站www.cninfo.com.cn,下同。 《201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详见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信息披露网站www.cninfo.com.cn,下同。 1.2 《与三元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签订供用蒸汽合同的议案》 内容摘要:同意公司与三元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已签订的《供用蒸汽合同》;合同主要内容为2011~2013年度公司向三元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采购蒸汽,数量根据公司实际需求确定,采购价格参照同期同地区类似规格的蒸汽的一般市场价格,按照公平、合理和市场化的原则协商确定,关联交易金额每年不超过1,800万元。 由于本议案涉及的交易为关联交易,关联董事李水荣、李彩娥(三元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3 《与浙江三元纺织有限公司签订产品购销合同的议案》 内容摘要:同意全资子公司杭州荣盛化纤销售有限公司与浙江三元纺织有限公司已签订的《产品购销合同》;合同主要内容为2011~2013年度杭州荣盛化纤销售有限公司向浙江三元纺织有限公司销售涤纶丝,销售价格参照交易时市场上涤纶丝的销售价格,按照公平、合理和市场化的原则协商确定,关联交易金额每年不超过200万元。 由于本议案涉及的交易为关联交易,关联董事李水荣、李彩娥(浙江三元纺织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4 《与杭州萧山天虹纺织有限公司签订产品购销合同的议案》 内容摘要:同意全资子公司杭州荣盛化纤销售有限公司与杭州萧山天虹纺织有限公司已签订的《产品购销合同》;合同主要内容为2011~2013年度杭州荣盛化纤销售有限公司向杭州萧山天虹纺织有限公司销售涤纶丝,销售价格参照交易时市场上涤纶丝的销售价格,按照公平、合理和市场化的原则协商确定,关联交易金额每年不超过800万元。 由于本议案涉及的交易为关联交易,关联董事李水荣、李彩娥(杭州萧山天虹纺织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偿还银行贷款和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内容摘要: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65,867.90万元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和补充流动资金(其中:偿还银行贷款人民币38,623.01万元,补充流动资金人民币27,244.90万元)。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信息披露网站www.cninfo.com.cn;公司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荣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偿还银行贷款和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详见信息披露网站www.cninfo.com.cn。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偿还银行贷款和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详见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信息披露网站www.cninfo.com.cn。 3、审议通过了《签订MEG供应合同的议案》 3.1 《与住友化学亚洲私人有限公司签订MEG供应合同的议案》 内容摘要:拟与住友化学亚洲私人有限公司签订MEG供应合同,采购量3.60万吨/年,定价依据ICIS现货平均价格,合同期限2011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2 《与沙伯亚太私人有限公司(Sabic)签订MEG供应合同的议案》 内容摘要:拟与沙伯亚太私人有限公司(Sabic)签订MEG供应合同,采购量18.00~19.20万吨/年,定价依据ICIS现货平均价格,合同期限2011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3 《与埃克森美孚化学亚太有限公司(Exxon Mobil)签订MEG供应合同的议案》 内容摘要:拟与埃克森美孚化学亚太有限公司(Exxon Mobil)签订MEG供应合同,采购量4.80~7.20万吨/年,定价依据中石化MEG结算价,合同期限2011年1月1月至2012年12月31日。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于MEG采购的重大合同公告》将另行发出。 三、本次董事会第1.1项议案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东大会召开日期另行通知。 四、备查文件 1、荣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荣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1月12日 证券代码:002493 证券简称:荣盛石化 公告编号:2011-004 荣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释义: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分别与浙江逸盛、三元控股、三元纺织、天虹纺织、荣盛控股签订PTA原料采购、蒸汽供应、产品销售、房屋租赁协议。鉴于浙江逸盛、三元控股、三元纺织、天虹纺织、荣盛控股均为本公司关联方,故上述交易属于日常关联交易。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事项,关联董事李水荣、李国庆、李彩娥对部分交易事项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根据《公司章程》及《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审批权限,公司与浙江逸盛之间发生的PTA原料采购关联交易尚需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项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将放弃在股东大会对相关议案的投票权。 (二)预计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2011年度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预计如下: 单位:万元
注1:该列数据未经审计。 注2:2011年度公司向浙江逸盛采购PTA金额预计较2010年度有较大幅度上升的主要原因:(1)子公司浙江盛元化纤有限公司聚酯项目逐步投产;(2)PTA市场价格预计仍将保持高位运行。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基本情况 1、浙江逸盛石化有限公司 浙江逸盛石化有限公司成立于2003年3月3日,注册资本17,552.14万美元,住所: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港口路8号,法定代表人为邱建林,经营范围:“精对苯二甲酸的生产与销售”。截至2010年6月30日,该公司总资产630,920.56万元,净资产219,252.81万元,营业收入422,237.28万元,净利润52,738.39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2、三元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三元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2000年12月22日,注册资本20,000万元,住所:萧山区党湾镇兴乐路88号,法定代表人为李成新,经营范围:“实业投资,项目投资,企业资产管理,化纤织造,热电;经销:轻纺产品及原料(除国家专营专控商品),化工原料及产品(除化学危险品及易制毒化学品);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法律禁止的除外,法律法规限制的取得许可方可经营)”。截至2010年11月30日,该公司总资产304,910.52万元,净资产84,315.21万元,主营业务收入313,476.23万元,净利润8,847.93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3、浙江三元纺织有限公司 浙江三元纺织有限公司成立于2002年6月17日,注册资本:4,000万元,住所:萧山区党湾镇永乐村,法定代表人为李成荣,经营范围:“筒子纱染色、后整理,纺织品制造,经销:纺织品和纺织原料(国家专项审批的除外),自产产品的出口及自用产品的进口业务(法律禁止的除外,法律法规限制的项目取得许可方可经营)(凡以上涉及许可证制度的凭证经营)”。截至2010年11月30日,该公司总资产70,342.76万元,净资产4,238.75万元,主营业务收入35,501.00万元,净利润71.06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4、杭州萧山天虹纺织有限公司 杭州萧山天虹纺织有限公司成立于2002年3月7日,注册资本:1,800万元,住所:萧山区党湾镇梅东村,法定代表人为李成荣,经营范围:“化纤原料的纺丝、加弹;化纤布织造;建筑装饰材料、化纤原料销售;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所需的机械设备、零配件、原辅材料及技术的进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凡涉及许可证制度的凭证经营)”。截至2010年11月30日,该公司总资产25,967.84万元,净资产11,550.40万元,主营业务收入16,809.91万元,净利润530.60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5、浙江荣盛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浙江荣盛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2006年9月13日,注册资本20,000万元,住所: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益农镇红阳路98号,法定代表人为李水荣,经营范围:“实业投资,企业管理咨询,计算机软件开发,室内外建筑装饰,化工原料(不含化学危险品和易制毒品)的销售,信息咨询服务(国家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的项目除外)”。截至2010年11月30日,该公司总资产2,095,571.15万元,净资产592,357.48万元,营业收入1,686,515.28万元,净利润106,489.65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三)履约能力分析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价格均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以市场价格为基础,各方根据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原则签署交易框架协议,并保证相互提供的产品、房屋租赁的价格不偏离第三方价格;交易价款根据约定的价格和实际交易数量计算,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参照行业公认标准或合同约定执行。 (二)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1、向浙江逸盛采购PTA 公司拟与浙江逸盛签订《精对苯二甲酸(PTA)购销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供方:浙江逸盛石化有限公司 需方:荣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交易内容及数量:需方向供方采购其生产的PTA,1-6月每月采购量为4.70万吨,7-12月每月采购量为7万吨。 交易定价:以浙江逸盛PTA报结价为准,同时在月采购量达到1万吨时,给予100元/吨的价格折让。 付款方式:3个月内银行承兑汇票、现汇或国内信用证。 协议有效期:2011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执行。 2、向三元控股采购蒸汽 公司与三元控股于2010年12月20日签订了《供用蒸汽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甲方:三元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乙方:荣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交易内容及数量:甲方根据乙方实际需求向其供应蒸汽。 交易定价:甲乙双方参照同期同地区类似规格的蒸汽的一般市场价格,按照公平、合理和市场化的原则协商确定。 结算方式:以电汇方式进行付款。 生效条件和协议有效期:由双方签字盖章并经乙方董事会通过后生效,自2011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执行。 3、向三元纺织销售涤纶丝 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杭州荣盛化纤销售有限公司与三元纺织于2010年12月20日签订了《产品购销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甲方:浙江三元纺织有限公司 乙方:杭州荣盛化纤销售有限公司 交易内容:乙方向甲方销售涤纶丝。 交易定价:甲乙双方参照交易时市场上涤纶丝的销售价格,按照公平、合理和市场化的原则协商确定。 交货方式、运输及费用的负担:乙方应根据甲方要求及时交货,交货地点为荣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仓库,产品运输费用由甲方自行承担。 结算方式:以电汇、银行支(汇)票或承兑汇票进行付款。 生效条件和协议有效期:由双方签字盖章并经荣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通过后生效,自2011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执行。 4、向天虹纺织销售涤纶丝 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杭州荣盛化纤销售有限公司与天虹纺织于2010年12月20日签订了《产品销售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甲方:杭州萧山天虹纺织有限公司 乙方:杭州荣盛化纤销售有限公司 交易定价:甲乙双方参照交易时市场上涤纶丝的销售价格,按照公平、合理和市场化的原则协商确定。 交货方式、运输及费用的负担:乙方应根据甲方要求及时交货,交货地点为荣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仓库,产品运输费用由甲方自行承担。 结算方式:以电汇、银行支(汇)票或承兑汇票进行付款。 生效条件和协议有效期:由双方签字盖章并经荣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通过后生效,自2011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执行。 5、向荣盛控股租赁房屋 公司与荣盛控股于2010年12月10日签订了《房屋租赁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出租方:浙江荣盛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承租方:荣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交易内容:出租方向承租方出租其拥有的部分办公场所及其附属设施,总面积1,282.66平方米。 交易定价:每月10,852元。 结算方式:承租方按季度向出租方支付租金,并存入出租方指定的银行账户。 转租约定:承租方如需转租,需取得出租方同意。 生效条件和协议有效期:由双方签字盖章并依法办理登记手续后生效,自2011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执行。 6、向荣盛控股出租房屋 公司与荣盛控股于2010年12月10日签订了《房屋租赁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出租方:荣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承租方:浙江荣盛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交易内容:出租方向承租方出租其拥有的“行政中心”部分办公场所及其附属设施,总面积226.28平方米。 交易定价:每月655元。 结算方式:承租方按季度向出租方支付租金,并存入出租方指定的银行账户。 转租约定:承租方如需转租,需取得出租方同意。 生效条件和协议有效期:由双方签字盖章并依法办理登记手续后生效,自2011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执行。 四、关联交易目的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因此预计在今后的生产经营过程中仍将持续。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有利于充分利用公司及重要关联方的优势资源,保证重要原材料的稳定供应,巩固产业链一体化优势,因此存在交易的必要性。 上述关联交易以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上述关联交易对关联方形成重大依赖,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有积极影响。 五、独立董事及中介机构意见 (一)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情况和发表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对公司201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进行了认真了解和核查,在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予以事先认可后,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201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公开、公平、公正,有利于巩固产业链一体化优势,促进主营业务协调发展;关联交易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公平、合理;交易价格遵循公允、合理原则,参照市场价格确定;201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程序合法、有效,符合《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的规定;交易的履行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未对公司独立性构成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二)保荐机构对日常关联交易发表的结论性意见 国信证券经核查后认为: “1、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的要求; 2、公司进行的上述关联交易,为公司进行正常经营管理所需要,所签订的协议或合同定价基础、方法合理、公平,符合公司全体股东利益,没有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荣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函及独立董事意见; 3、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荣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4、相关日常关联交易协议。 特此公告。 荣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1月12日 证券代码:002493 证券简称:荣盛石化 公告编号:2011-005 荣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偿还银行贷款 和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1286号文核准,荣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荣盛石化”或“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5,6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53.80元,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301,280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11,316.10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89,963.90万元,以上募集资金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2010年10月25日出具的天健验〔2010〕316号《验资报告》审验确认。 根据公司2009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及《荣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用途,公司本次发行募集的资金将用于以下项目:
扣除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需求后,公司此次超额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95,003.90万元。 二、前次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公司2009年度股东大会决议,若本次发行募集资金超过拟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剩余资金将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归还银行贷款或其他项目投资。 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201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拟使用79,600万元超募资金用于盛元化纤年产10万吨超细旦差别化FDY丝和3万吨超细旦差别化DTY丝技改项目、使用49,536万元超募资金用于盛元化纤年产9万吨聚对苯二甲酸丙二醇酯(PTT)新型化学纤维项目。 三、本次超募资金使用计划 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为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在保证募投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前提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08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超募资金使用及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等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自身实际经营情况,公司拟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65,867.90万元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和补充流动资金(其中:偿还银行贷款人民币38,623.01万元,补充流动资金人民币27,244.90万元)。 本次超募资金使用计划具体如下: 1、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偿还银行贷款 基于本次超募资金的实际情况,结合公司财务状况及生产经营情况,公司拟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386,230,059.67元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具体使用计划如下:
目前,公司超募资金专用账户存款利率远低于上述银行贷款利率,本次以部分超募资金归还上述银行贷款后,以一年为期限计算,公司可减少利息支出约1,752.78万元。 2、使用部分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 随着经营规模的持续扩张,公司对流动资金的需求不断上升。为满足公司日常经营需要,公司拟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27,244.90万元补充流动资金,主要用于原材料PTA采购。 四、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偿还银行贷款和补充流动资金的相关承诺 公司承诺:公司最近十二个月未进行证券投资、创业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在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偿还银行贷款和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从事证券投资、创业投资等高风险投资。 五、本次超募资金使用计划所履行的相关审核及批准程序 1、董事会审议意见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偿还银行贷款和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本次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65,867.90万元偿还银行贷款和补充流动资金。 2、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就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偿还银行贷款和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经审慎讨论后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公司本次拟分别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38,623.01万元偿还银行贷款,人民币27,244.90万元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通知》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规范运作指引》、《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超募资金使用及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等相关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2)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偿还银行贷款和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的发展需要和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具有现实必要性。 (3)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偿还银行贷款和补充流动资金,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不存在相互抵触的情形,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4)公司承诺最近十二个月未进行证券投资、创业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并在本次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偿还银行贷款和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进行证券投资、创业投资等高风险投资。 (5)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偿还银行贷款和补充流动资金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公司本次分别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38,623.01万元偿还银行贷款,人民币27,244.90万元补充流动资金。” 3、监事会审议意见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偿还银行贷款和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并发表如下意见: “(1)公司拟分别使用人民币38,623.01万元的超额募集资金偿还银行贷款,人民币27,244.90万元的超额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用于购买原材料PTA。公司承诺最近十二个月未进行证券投资、创业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并在偿还银行贷款和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进行证券投资、创业投资等高风险投资;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2)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偿还银行贷款和补充流动资金,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能够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 (3)同意公司使用人民币65,867.90万元的超募资金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和补充流动资金。” 4、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公司保荐机构经核查后认为: “(1)荣盛石化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偿还银行贷款和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08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的要求。 (2)本次超募资金的使用计划符合公司发展需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未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3)荣盛石化拟使用38,623.01万元超募资金偿还银行贷款,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减少公司的财务费用支出,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4)荣盛石化拟使用27,244.90万元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公司日常经营对流动资金的需要,有利于保障PTA原材料的顺畅采购,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本保荐机构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偿还银行贷款和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 六、备查文件 1、荣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荣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偿还银行贷款和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 3、荣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4、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荣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偿还银行贷款和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荣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1 月12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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