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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1-01-14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0701 证券简称:厦门信达 公告编号:2011-01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开时间:2011年1月13日

  2.召开地点:厦门信息大厦公司七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周昆山先生

  6.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代理人)5人、代表股份7209245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 30.01%;

  二、提案审议情况

  1、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记名投票的表决方式

  2、表决情况:

  《关于控股子公司丹阳信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竞拍土地使用权的议案》(同意7209245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弃权0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

  表决结果: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福建厦门远大联盟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邓乃文、邓再强律师

  3.结论性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贵司《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人员及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福建厦门远大联盟律师事务所关于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1月13日

  证券代码:000701 证券简称:厦门信达 公告编号:2011-02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11年第一次会议于2011年1月13日在公司七楼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11年1月5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董事会审议通过以下事项:

  1、审议通过公司在恒生银行(中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开立人民币及美元一般账户及贸易账户,并授权董事长周昆山先生代表公司全权签署与开户有关的法律文件并办理相关事宜。(同意票:9票 反对票:0票 弃权票:0票)

  2、审议通过控股子公司厦门信达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为其全资子公司厦门信达通福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向福特汽车金融(中国)有限公司申请1200万元的借款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限一年。(同意票:9票 反对票:0票 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1月13日

  证券代码:000701 证券简称:厦门信达 公告编号:2011-03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11年第一次会议于2011年1月13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以下事项:

  公司控股子公司厦门信达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达汽车")为其全资子公司厦门信达通福汽车(以下简称"信达通福")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向福特汽车金融(中国)有限公司申请1200万元的借款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限一年。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议并一致通过上述担保事项(同意票:9票 反对票:0票 弃权票:0票)。上述担保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不构成关联交易,上述担保金额未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不需要股东大会审议。信达汽车尚未与福特汽车金融(中国)有限公司签订上述担保协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厦门信达通福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0年8月27日 注册地:厦门市同安区洪塘镇洪塘村敬老院店面 法定代表人:周世伟 注册资本:800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汽车销售,汽车租赁,代办挂牌,二手车经纪、销售等。截止2010年12月31日(未经审计),公司资产总额789.95万元,负债总额10.99万元,净资产778.96万元,营业收入0万元,利润总额-21.04万元,净利润-21.04万元。信达汽车持有信达通福100%股份。公司持有信达汽车60%股份,厦门捷茂贸易有限公司持有信达汽车 40%股份。

  三、董事会审议担保事项的主要内容

  1、担保金额:1200万元人民币

  2、担保范围: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本金及利息、复利、罚息等费用。

  3、担保期间:1年

  4、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经过认真研究,认为厦门信达通福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虽为新设立公司,但公司发展前景良好,此项担保有利于保证其业务正常开展。信达通福为信达汽车全资子公司,信达汽车为其提供担保风险可控,不会损害公司利益。

  信达汽车持有信达通福100%股份,上述担保为全额连带责任担保。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累计余额为31450万元,合计担保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47.93%,无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1年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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