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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006 证券简称:精功科技 公告编号:2011-002 浙江精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1-01-14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精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于2011年1月13日上午10:00时整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网络投票时间为2011年1月12日-2011年1月13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1年1月13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1年1月12日15:00至2011年1月13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孙建江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54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64,840,932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5.03%。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4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63,819,4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4.32%;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50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1,021,532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71%。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和修改议案的情况,也无新议案提交表决。大会按照会议议程审议了议案,并采用记名投票方式进行了现场和网络投票进行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与浙江日月首饰集团有限公司签署〈互保协议书〉的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赞成股64,827,9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反对股13,0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0.02%;弃权股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四、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市星河律师事务所章彦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经出席会议董事签字确认的浙江精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精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1年1月14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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